秀书网>穿越小说>开局为奴,争霸天下>第一百二十六章 质疑权威
  “这古话说得好,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为什么不对呢”?

  送走小荷后,叶宇不解问道。

  他想了好久,还是不理解为什么选择捕鱼技术会是错的;虽然选择了一筐鱼前面一段时间不用为食物发愁,可食物总有一天会吃完的。

  到时候怎么办,这要是选择了捕鱼技术,不管什么时候,只要有河,里面就会有鱼,到时候饿了随便下网就行。

  只要是正常人,都知道会选择哪一个?

  “少爷,在你们看来,选择捕鱼技术是因为鱼有吃完的一天,而技术可以一辈子使用;只要学会了技术,就不会有挨饿的那一天”

  “有什么不对吗”?

  “要是我选择了一筐鱼,我可以把这些鱼卖了,换成钱,然后买几张渔网免费送给渔民,只要他们每次打鱼给我一半就行。

  我跟着他们后面,没事的时候就聊聊天,时间久了就能免费将捕鱼技术学到手;这段时间渔民也打了很多的鱼,我再把这些鱼给卖了在买一些渔网,如此反复,不出一年半载就能成为有钱人,到时候还需要自己捕鱼吗”?

  这个问题是很一个很简单的问题,按照很多惯性思维都会以为选择技术是最好的方式,毕竟技术可以使用一辈子。

  一技在手,一辈子都不会挨饿,这是很多人的常识。

  可正因为这么想的人太多了,导致这个选择性价比直接下降,反而选择一筐鱼的价值则要高上很多。

  劳力者下,劳智者中,劳人者上。

  只要手上有钱且能持续赚钱,那么这个人只要中途不发生意外去世,那么成为有钱人是迟早得问题。

  所以选择捕鱼技术,大部分人终其一生都只是一个捕鱼的,每日只能勉强度日;而选择一筐鱼的,终其一生最差也是一个捕鱼的。

  两者之间的差距,可想而知。

  “可……可”

  叶宇浑身一震,面色彻底大变,瞳孔剧烈收缩,心神掀起无法形容的惊涛骇浪,想要说些什么,却不知该说什么。

  所以人都告诉你一件事应该怎么做,甚至奉为圭臬,可突然有一天有个人告诉你应该那么做,你想要反驳,觉得不对。

  可对方给出来的理由,偏偏让人无法反驳,心中剧烈翻滚着,冲击着自己的思想。

  “如果是少爷,少爷应该怎么选呢”?

  云天看着对方那震惊的样子,继续问道。

  “选择一筐鱼”叶宇脱口而出。

  “错”云天摇摇头。

  叶宇呆滞着,瞳孔前所未有的睁大,不解道:“为什么,你刚才说捕鱼技术不对,现在为什么选择一筐鱼也不对”。

  “任何事情都是有着条件限制的,如果在时间充足的情况下,自然选择一筐鱼;可要是时间不足,当然选择捕鱼技术了”云天平静道。

  “原来是这样”叶宇眨眨眼,目光闪烁,似乎有些明白这里面的关键点是什么。

  “那我再问问少爷,为什么读书人总喜欢把之乎者也,或者圣人挂在嘴巴呢”?云天继续问道,想要看看对方有没有领悟到什么。

  “因为这些可以证明他们是读书人,也表示他们尊师敬道,即便圣人不再,也时刻缅怀圣人”叶宇说出自己的见解,这是很普通的说法。

  “不对,读书人之所以把之乎者也跟圣人挂在嘴巴上,是因为这些可以震慑别人。

  你想想,要是读书人说错了,被别人当面揭穿,这个时候他只要将圣人言语说出来,谁还跟反驳呢?

  谁要是反驳,谁就是不尊重圣人,被世人唾弃,谁敢承担这么大的后果,可谁又能知道这句话是否是圣人说的呢?

  就拿读书人自以为清高,视金钱如粪土来说,既然他们不把钱当一回事,为什么要又要收钱呢?

  他们为什么不直接饿死,保留清白呢?

  为什么偏偏收取别人的金钱,还看不起那些有钱人呢”?

  要说谁最双标,那自然就是读书人,话分左右,那个对自己有利益就说哪一个。

  一方面说着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为了读书可以放弃一切,保留清白名誉,最看不起的就是那些商人,行卑贱之事,时刻将国家跟百姓放在心中。

  可另一方面自己教学又收取银子,吃好吃的,住奢华的地方,媳妇还好几个,年纪都能当对方爷爷,转过头来亲近商人,看不起百姓,更是将耕田看成最下等的事情,言语间更是讥笑。

  叶宇呆滞了,整个人傻傻站在原地,目光一动也不动,心中泛起了惊天巨浪;脑海中回想起这么多年自己顶撞老师,对方总是一句圣人言跟朽木不可雕也转身离去。

  明明自己说的都是对的,到最后偏偏错的还是自己,那时候不理解,真的以为就是自己错了。

  直到现在,他才恍然不误,原来错的根本不是自己;而是那些读书人,害怕承认错误让自己落了面子,强行给自己找理由。

  圣人都死了几千年,凭什么读书人说圣人言语就是圣人言语呢?

  “你……你跟那些读书人截然不同,我还以为你会跟他们一样,站在读书人这一边”叶宇深吸一口气,将心中思绪强行压制住,对着云天说道。

  “我可不是读书人,就是出来得早,见过很多人丑陋的一面,所以想法跟别人不一样”云天打着哈哈。

  ………………

  碧空万里,骄阳似火,精心堂中。

  “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苟不教,性乃迁。教之道,贵以专…………

  一而十,十而百。百而千,千而万;三才者,天地人。三光者,日月星。”叶宇丝毫不慌张,将《三字经》前面二十句背诵下来。

  整个屋子里一片寂静,就连掉跟针在地上都能听见,两人瞳孔微缩,一脸震惊看着叶宇。

  听着他那流利的背诵,没有一丝的停顿,很是意外;之前还背得无比吃力,也就七八句,今天怎么一下子会被这么多了。

  “不错,比之前强上许多,须知读书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需要时刻警醒”杜老见对方终于开窍了,脸上露出一丝笑意,很是欣慰。

  “多谢杜老夸奖”叶宇作揖感谢道。

  “今天我们来学习《风魏高祖篇》”

  说到风魏高祖的时候,杜老脸上尽是喜悦,目光炯炯有神,有些高兴,也有一丝惋惜。

  对于读书人来说,最喜欢的就是遇见风魏高祖这类的明君,勤政爱民,礼贤下士,爱民如子,四海升平。

  虽然距离风魏皇帝已经过去五六百年了,但他的事迹仍旧被读书人世代歌颂。

  “践其位,行其礼,奏其乐;敬其所尊,爱其所亲;事死如事生,事亡如事存,孝之至也……你们可知是什么意思”?

  说到尽兴的地方,杜老停下来,摸着胡须看着下面两人问道。

  旋即想起什么,目光闪过一丝失望,难得有这么好的心情,可惜面对的都是白丁,正准备开口自问自答。

  “杜老,这句话的意思是:站到合适的位置上,行先王传下的祭礼,演奏先王时代的音乐,尊敬先王所尊敬的祖先,亲爱先王所亲爱的子孙臣民。

  侍奉死去的祖先就像他还活着一样;侍奉不存在的祖先就像他还存在一样,这才是孝的最高境界。

  举行郊社祭祀的礼节,是用来侍奉皇天后土的;举行宗庙祭祀的礼节,是用来祭祀祖先的。明白了郊社的礼节,大祭小祭的意义,那么治国就好像看自己手掌上的东西那样容易了吧!”正闪作揖,恭敬说道,这些都是他每天回家提前看的。

  闻言,杜老瞳孔一缩,有些意外,没想到一个书童居然有如此学问,开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学生正闪”

  “道也者,不可须臾离也;可离,非道也。是故君子戒慎乎其所不睹,恐惧乎其所不闻。莫见乎隐,莫显乎微,故君子慎其独也。”

  “道是不可以片刻离开的,……德高尚的人在一人独处的时候也是谨慎的。”

  “不错,你很不错”杜老微笑道。

  “多谢老师夸奖”正闪心中大喜,若要是能被杜老看中,即便是提点几句,那也胜过几年苦读。

  “风魏高祖的事告诉我们,做人要有远大的目标,所思所想不能仅仅看在当前;正所谓志当存高远,不能被眼前一时的得利蒙蔽的双眸”杜老淳淳教导着。

  “当初风魏高祖之所以能从一个落魄皇室之人成为一代霸主,就是因为当初在演远光的地方,遇见一位智者,做出了一个聪明的决定,为其霸业打下的基础。

  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我辈读书人应该跟文魏高祖一样,市井小人以及村夫农民之所以一辈子幸苦,子子孙孙亦如是,就是因为不读书。

  只能看见读书前面暂时不能劳作,需要家里面资助,就选择放弃;可他们看不到一旦读书有所成就,吃喝不愁还能光宗耀祖,被人称颂”

  “杜老说得对,万般皆下品,唯有读书高”正闪附和着,趁机拍马屁。

  “不对”叶宇大声说道。

  瞬间,两人脸上的笑容变得僵硬,看着叶宇,杜老不解道:“有什么不对”?

  叶宇目光闪烁,欲言又止,文魏高祖的事迹他也知道,当初在演远光的地方遇见一位老者,饥肠辘辘想要一些食物充饥。

  老者给了其两个选择,一个就是给一把粮食充饥,另一个就是传授种植粮食的技术。

  最后文魏高祖选择了种植粮食技术,也因此慢慢走上富强的道路,获得民心,有着一批人支持,最后统一全国,成为一代明君。

  若只是这样,叶宇还不想说什么,可当听到杜老看不起农民,轻视农民他心中有种异样的情绪在翻滚着。

  这些天,跟云天还有小荷接触的过程中,他明白了很多事情。

  穷人之所以穷,不是因为不聪明,也不是因为懒惰,更不是因为只顾的上眼前的利益,看不见更远的好处。

  而是穷人没有办法,工作一天才能有一天饭吃,要是不干活,哪来的粮食吃呢?

  早就饿死了。

  要是之前,他或许还会趴在桌子上,昏昏欲睡,可只从听到了云天那些惊天霹雳的话,思想发生一些改变,难以在继续当作看不见。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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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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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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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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