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能猜到,父亲在遗言中让他毁掉纹章与不要想着复仇的缘由。
无非是出于爱护之心,觉得形单影只的他无法抗衡米尔斯皇室,不想他死在在复仇的过程中。
但“条顿的宿命结束了与离开北方”的叮嘱,他却无法理解。
家族数百年来的恪守、无数先辈付出性命奋争得来的荣光,怎么能轻言放弃!
而且,离开了北方、不再抗击半人马的条顿还是条顿吗?
所谓的“让条顿迎来新生”又从何谈起!
或许,是因为父亲在遇害之际,并不知道人类半神即将要陨落的事情,所以才让我离开北方吧。
想了很久的亚特伍德,选择了如此解释。
因为只有这样的解释才能说得通,为什么他父亲声称的条顿宿命已经结束了。
至于条顿家族覆灭是在人类半神孤身入北方草原,带着两只半人马可汗头颅与负伤而归之前嘛,亚特伍德选择性忽略了。
有时候,人没有必要去纠结太多。
在回来山谷之前,他就先去了北方草原,早就迈出了为家族复仇的第一步了!
二十多年的孤苦伶仃,无时无刻不期待着复仇的时刻,让他已经将复仇与重振家族荣光当成了一种信仰,此生唯一的奋争!
所以,他不会更改决定了。
哪怕粉身碎骨,哪怕父亲在遗言中叮嘱。
“我会回来的!”
与先前不同,这次亚特伍德离开山谷的话语,语气异常坚定,饱含着对未来可期的热枕,“当我再次回来的时候,北方大地将重新飘扬着咆哮的雪原怪头颅旗帜!北方人们将再次为条顿的荣光唱响颂歌!”
有了家族纹章,就是让他有了证明身份的印记、拥有了说服条顿故臣的底气。
他的第一站是马丁内兹子爵领。
那是一个位于东北角、依着极寒之地的领地。
拥有北方唯一的不冻港,当北方进入冬季后,所有来自东部群岛与南方的贸易船队都会来拜访的不冻港。
独特的地理优势让这个领地很富裕,军备实力也很强大。
但这些都不是促使亚特伍德第一个拜访的缘由。
他的奶奶就是来自这个家族。
当年条顿家族覆灭后,第一个向米尔斯皇室举起反抗旗帜的领主也是这个家族。
可以说,如果这个家族都忘记了故主条顿,那么亚特伍德就应该遵循父亲的遗言,没必要再作复仇的白日梦了。
不过,该有的礼貌还是得有的。
比如亚特伍德到了马丁内兹子爵领后,没有直接拿着条顿家族纹章闯入马丁内兹子爵的家,要求他们履行曾经的效忠誓言。他知道对方当年举起反抗旗帜的时候,就已经履行过作为条顿封臣的义务了,更知道对方在那场反抗之战中损失了很多。
马丁内兹子爵没有对不起条顿,他也不能太过于自私。
所以,他依旧带着遮住半张脸的斗篷帽沿,以冒险者的身份找到一位子爵领地的护卫,声称自己受人所托,从伽迪南拉斯城转送一封书信给子爵。
报上的姓氏,也是那位已故老家臣的。
书信里没有写任何文字,只是用条顿纹章盖上了一个印记。
他知道,马丁内兹子爵会明白其中的意义。
他也知道,如果对方还期待着条顿家族重归北方,必然会在第一时间出来找他。
而如果没有找他,那就是对方选择了保全家族,不想将整个家族的未来作为代价孤注一掷,来践行已经践行过的誓言。
我父亲的表亲,会出来找我吗?
对那名领地护卫声称自己会在酒馆里等候的亚特伍德,有一口没一口的抿着北方烈酒,默默的看着酒馆门口,静静的等候着未来的命运。
马丁内兹子爵府。
其实他是多此一举了。
太小就离开北方的他不懂,数百年来始终如一,以性命守护北方的条顿,对于北方人们意味着什么。
那是一个可以让人们抛弃信仰的存在!
不夸张的说,如果条顿与冰雪女神教爆发冲突,那么所有领主以及子民都会选择与条顿并肩唾弃信仰!
的确,神圣帝国建立了两百多年!
但在北方人眼里,只有条顿才能当北方的主人,才是值得他们誓死效忠的主君。
这点以前不曾有变。
如今条顿家族覆灭了,但也没有变。
像休斯伯爵这种背刺封君的人,无论名义上统治北方多少年,都不会得到北方人的认可与效忠。
马丁内兹子爵就是这样的北方人。
当初他率先举起反抗米尔斯皇室、为封君复仇的时候,就立下了誓言——马丁内兹家族将永世与休斯家族为仇雠!
后来许多举起为封君复仇旗帜的家族,也都陆续声称永世与休斯家族势不两立!
哪怕后来他们妥协了,但仍然选择孤立着休斯家族。
是的,当年他们的抗争是妥协了。
而不是失败了!
在他们联合反抗米尔斯皇室,举兵对抗休斯伯爵与北方狮鹫军团的时候,半人马族也趁机入侵了。
帝国从中土派来一位使者找到马丁内兹子爵,给了所有条顿故臣两个选择。
其一,是双方就此罢兵,让狮鹫军团转去抵御半人马的入侵。
米尔斯皇室承诺,不会追究他们的叛乱行为,也不会削减他们的领地与加重他们的赋税,更不会强制将他们归入休斯伯爵麾下。
另一,则是双方继续鏖战到底,让北方成为半人马族的牧场。
因为米尔斯皇室觉得,北方的领主与子民既然举起了反旗,那这些人就不再是帝国的子民,狮鹫军团也没必要为他们抗击半人马了!
“等你们的领地成为半人马的牧场,当你们的子民被半人马屠杀殆尽,当北方不再有为条顿效忠的封臣,帝国会将北方收复的。”
这是使者传达皇室的最后一句话。
也正是因此,条顿故臣们都被迫妥协了。
人族内部的争端,在半人马族入侵之前,他们都分得清孰轻孰重。
尤其是在那个时候,米尔斯皇室与休斯伯爵杀死一个小男孩、砸烂他的脸挂在山谷中,声称这是世上最后一个条顿亚特伍德,让他们失去了效忠的对象。
如今的马丁内兹子爵,已经七十多岁了。
那年义无反顾起兵为封君复仇的强壮汉子,如今已经风烛残年,白发苍苍。
还好,他的精神还不错,眼睛还没有昏花,神志还没有让岁月磨损,所以当看到领地护卫转交的书信,所作所为都很符合他骨子里的忠诚。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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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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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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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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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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