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饷、粮草、装备、弹药,由朝廷提供支援,全都按照超额发放,保证战争打完,还剩下一大批消耗不完。
其他方面的支援,就一点都没有了。
大同,自己照顾自己,会将精力都放在自己身上,除非情况万分火急,否则不会出兵支援。
二十万京营军,实在太过稚嫩,远征过去就是送菜,同样不会提供任何支援。
能不能守得住,能不能收获一次漂亮的胜利,全看杨洪的个人能力。
朝廷,给足了物资,给够了基础,同时皇帝本人亲自放权,给他提供了足够宽阔的舞台,让他能自由的发挥。
这种情况下,杨洪要是还不行,那朝廷也没办法,只能是让京营支援大同,放弃一部分山外九州,捏着鼻子把这个亏给吃下来。
好在,情况发展到如此恶劣的可能性并不高,甚至可以说是微乎其微。
杨洪的发挥一向很稳定,除非被别人扯后腿,否则按道理来说,肯定能稳扎稳打的拿下这一次战争。
早朝到此为止,基本上就算结束了。
在结束之前,于谦站出身来,又提出了一道策略。
“暴元崩溃之后,树倒猢狲散,余孽四散而逃,逃到草原上的,总共有三支。”
“一为元裔,二为兀良哈,三为瓦刺。”
“其中瓦刺世世代代为养马奴,与我大明关系最差,对汉学极为抵触,也是上一次草原蛮夷大举南下的主要推动者。”
“国师也先,是这一股势力的领导者,他和他的家族,从上到下,统治着整个瓦刺,时间长达百年,可谓根深蒂固。”
“可以说,草原蛮夷大举南下背后的最大推力,就是此人!”
于谦咳嗽了两下,清了清嗓子,继续说道:“此人野心勃勃,始终试图重现暴元,是我大明之死敌。”
“与之相比,元裔和兀良哈差距甚大。”
元裔常年居住于高地平原,和大明的关系若即若离,统治阶级也就是贵族,常年受到汉学的影响,以此为荣耀。
其中最典型的代表,就是脱脱不花最有出息的那个儿子,脱古。
此人母亲是汉人,从小就受到汉学熏陶,估计要比大多数明人,还要更热爱大明。
从幼时起,就一直想要到大明,前段时间,脱脱不花希望能够和大明合作,以此来重掌大权。
脱古顺水推舟,答应留在大明,以外国使者的身份,成为人质,帮助自己的父亲和大明达成合作。
近日以来,在大明生活的真可谓是乐不思蜀。
穿着明人的服装,发型也改成了明人的款式,若是只看模样,比一般的明人还更像明人。
他算是元裔贵族的一个典型的缩影,像他这样的元裔贵族,绝不在少数,并且每一个地位都不低。
要知道哪怕是在大明,读书识字,都是一件开销很大的事情,寻常老百姓,十个里面都不一定有一个识字。
元裔常年居于高原,地广人稀,穷的叮当响,读书对他们而言,更是一件极为奢侈的事情。
有资格读书识字,崇拜汉学之人,哪怕在贵族里,都是相当厉害的角色了!
有这些人在,元裔和大明之间的关系自然暧昧不清。
和瓦刺的不死不休相比,属于是可以争取的合作对象。
有需要的时候,扶持起来用于打代理人战争,牵制瓦刺,是不错的选择。
兀良哈在这方面,更是极端。
他们本来就是汉人忠犬,出于种种原因,常年居住在草原上。
距离大明很近,常年受到大明辐射,对大明忠心耿耿。
从上到下,从领导者到贵族,比起草原蛮夷,更像明人。
只要给够好处,他们必然不会拒绝大明的命令。
“微臣的想法是,我大明富庶,不缺金钱粮食,与其囤积在仓库里生灰尘,不如拿出来些,扶持兀良哈,援助脱脱不花。”
“如此一来,草原上三足鼎立,互相之间牵扯不休,哪里还有可能形成联盟,再次威胁到我大明疆土?”
这是阳谋。
哪怕三方势力的聪明人,都能看出大明的意思,只要大明真的这么做了,他们出于各自的野心,对利益的需求,就必须得互相撕咬。
而只要他们互相撕咬,大明的目的就达成了,草原蛮夷再也无法成为大明的威胁,这笔钱就算花的值了。
于谦此时在朝堂上提出来的这一套分而化之,以蛮夷制蛮夷的策略,其实早在过年前,就已经和皇帝提到过。
当时两人就详细商量过了其中的细节,同时还定下了更多的策略手段。
此时此刻,于谦将这条计策提出,自然是打算将这样计策实施下去了。
用商量讨论的语气,通知文武百官,免得到时候,文武百官没有心理准备,反而节外生枝,给自己人扯后腿。
朱钰低头想了想,当众认可了此条计策。
同时也不忘记给这条计策,制定下一条底线。
“我大明富有,但钱也不是大风从天上刮来的,都是百姓的血汗钱!”
“用于对付敌人,自然是可以,但绝不能大手大脚的乱花钱。”
“每年二百万两白银,是朕的底线。”
“超过了这个额度,朕还不如干脆不管他们,反正等到三五年后,朕终究是要远征草原,报仇血恨的!”
于谦恭恭敬敬的俯首道:“陛下多虑,草原贫穷,最多每年五十万白银,就足以产生显著效果。”
“微臣定将每一笔钱,都花在刀刃上,绝不浪费哪怕一文铜钱。”
要是别人来说这话,朱钰大概是会不屑一顾的,甚至怀疑他在为自己贪污打掩护。
但是于谦说这话,就相当有可信度了。
朱钰点点头,笑道:“于少保的保证,朕放心。”
这件事,就算是定下来了。
之后的早朝,波澜不惊。
文武百官提起来的,都是些不大不小的琐事。
早朝顺利结束,廷议紧随其后。
这次,小会上的主角,不再是于谦,而是石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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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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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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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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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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