聿锋的别墅内。
聿锋坐在窗户边。
窗外的天色一片漆黑,偶尔可以看到不怕死的飞虫直接撞上玻璃。
这玻璃极其厚重,玻璃外侧还做过装门的防护,只要有虫子飞上来,马上就会身首异处。
很快,玻璃上密密麻麻地贴了一层虫子的尸体。
聿锋面无表情,点动手边的按钮,窗户上顿时摇晃起两个类似雨刷器的东西,将那些虫子的尸体全部都冲下去。
几个回合之后,聿锋的脸上终于露出了满意的笑容。
当初他故意把自己的别墅周围移植了不少树,就是希望有朝一日能够看到这样的场景。
瞧到那些虫子的尸体被自己一点点刷开,聿锋的心中总是会格外欢愉。
他默默地站起身,走到一边,倒了一杯红酒。
聿锋摇晃着酒杯,将窗帘放了下来,遮挡住那块玻璃。
他打开房间的灯。
昏暗的灯光照射在酒杯之中,使得杯中酒看上去似乎在潺潺流动。
就在此时,门外传来一阵小心翼翼的敲门声。
聿锋顿了顿面色:“进。”
聿锋的大管家马屿小心地走了进来。
即便是跟了聿锋这么多年,可马屿在聿锋面前依旧是小心警慎。
他垂首站在门边,眼观鼻,鼻观心,头也不抬地轻声道:“先生,车都准备好了。”
聿锋冷淡地嗯了一声,顺手将酒杯放在桌上。
他看着那只酒杯,忽然用手指将酒杯推落在地上。
啪嗒一声,酒杯碎成了几片。
马屿吓了一跳,本能地看向聿锋。
聿锋阴翳的双眼定定地凝视着马屿。
两人顿时四目相对,马屿生出几分怯意,立即低下头,躲开聿锋的目光。
聿锋浅笑一声。
他仰着头,径直往门外走去,边走边道:“每年的今天我都要去看她,今年我想给她带点礼物。”
半个小时后。
车子在荒郊野岭,一个孤独的坟头前停了下来。
马屿没有下车,只有聿锋一个人下了车。
他阔步来到坟头前,从口袋里拿出一块玉佩。
那是林念初从小带到大的玉佩。
聿锋将玉佩放在坟头上,自己找了一块空地坐下。
他一边清理着坟头的枯草,一边自言自语。
“当初你嫌弃我不务正业,不肯为家族利益考虑,只肯做自己一摊子事情,所以和我分开之后,不到几个月的时间,就嫁给了林家那个窝囊废。”
“想必你自己也没有想到吧?”
“他不仅仅是个窝囊废,甚至对你都没有丝毫的真心,如果不是因为看重你母亲留下的那点钱,他恐怕一辈子都不会多看你一眼。”
“你说你有时候会不会后悔?后悔当初非要离开我?”
说到这里,聿锋忽然咧着嘴角,露出一个阴森森的笑容,定定地看向那个坟头。
“不管你后不后悔,总之我就是要让你知道,这个世界上除了我聿锋之外,再没有第二个人会对你那么好。”
“我还特意把你的女儿也接到了自己身边。”
“我苦苦训练她,现在她终于也变成一个可以完成任务的机器了,你说说,我是不是对她很好啊?”
聿锋咧着嘴,哈哈大笑。
可笑着笑着,他忽然觉得自己脸上一凉。
聿锋抬起手,轻轻一擦,才发现自己不知什么时候居然落泪了。
聿锋有些嫌弃地啧啧两声:“想不到这么多年了,我还是会为了你流泪啊。”
他猛地看向坟头,突然把刚刚拔下来的枯草全部都扔在坟头上。
聿锋站起身,冲着那孤独的坟包狠狠地踩了几脚,疯狂地发泄着自己的情绪。
远处的马屿将一切都尽收眼底。
他的嘴角不由自主地抽动了两下,眉角跳动着,脸上的肌肉不断抽搐。
聿锋对所有人都是冷眼相对。
每年唯独在这个时候,他会出现如此巨大的情绪波动。
而每一年都是马屿陪着他。
马屿也因此变成了他最信任的人。
马屿知道聿锋所有的秘密。
也知道聿锋最想知道什么事情。
远处的聿锋还在发疯一样地狂踩那孤独的坟头。
马屿的电话响了起来。
“喂。”马屿的声音格外低沉。
电话那边却传来一阵焦灼的声音:“大管家,不好了。”
“刘战被靳翊谦送进去了,而且……他进去之前,还带着靳翊谦的手下去了他的住处,给了他什么东西,连少爷都被他交给靳翊谦了。”
马屿的神色顿时沉了下来。
他看了一眼窗外。
聿锋已经发泄完了,正坐在坟头,一脸无助地看着那坟包。
他不知什么时候已经满脸都是泪水,眼中皆是失魂落魄。
“大管家。”
电话那边的人提高了声音:“现在怎么办?是不是要请先生拿个主意啊?”
马屿回过神来,对电话那边冷声道:“先生现在很忙,等晚一点我会问问先生的意见。”
“晚一点?”
那边的人显然不满意马屿的回答:“大管家,你是不是没有搞清楚状况啊?”
“少爷在靳翊谦的手里,还有我们也不知道靳翊谦的手下从刘战那里拿走了什么,万一会对局面……”
不等那人说完,马屿已经挂断了电话。
他打开车门,蹑手蹑脚,小心翼翼地往聿锋的身边靠了过去。
马屿在距离聿锋只有几步远的时候停了下来。
他小心地望着聿锋。
聿锋双眼失魂落魄,定定地凝视着那坟头:“其实你是我最后的一次救赎,我曾经想过,如果有朝一日,我们一起组建一个家庭,生下一个女儿,那该有多好。”
“可是你把我所有的念想都破坏了,你非但没有和我生一个女儿,反而还和那个男人生了一个女儿。”
他神色顿时阴沉:“我告诉你!我就是要让你们的女儿受尽折磨!我就是要让她痛苦不已!”
“先生。”马屿大着胆子,小心翼翼地打断了聿锋的话。
只见聿锋猛然别过头,赤红着双眼,死死地凝视着马屿。
马屿被他盯得心中发紧,喉咙飞速滑动两下,声音压得更低:“下面的人有消息,少爷被靳翊谦的人带走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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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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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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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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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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