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起阿信仔细观看,见完全没有异样,这才放心相拥。
阿信倚在他怀里,也庆幸着再世为人。
她知道丈夫身上有许多神奇之处,刚才好像在跟什么人说话?
嗯,必定是神奇的术法。
这时傅斯年走到一旁小声说着什么,是徐主事在和他商量后续的安排:
“我刚听到了你那边的说话,等小还丹邮到,你给他一颗,这人还真有点用。拓展司的同事以后会找他的,一颗小还丹换那么大一片土地上信仰的皈依,肯定是非常划算的一笔买卖。”
“那好,我要不要现就告诉他?”傅斯年问。
“你先别把话说死,吊着他点,那样他更容易配合。还有,一定问清楚原因,排除见风使舵的可能。”徐主事嘱咐道。
傅斯年在一旁通话,阿信则将注意力放在高元身上。看着跪坐在地的他,阿信不由想起了族人的死。
当年高句丽进犯,为何偏偏选中了隐居山谷的部族?
眼前之人正是杀害族人的主谋,阿信想抽刀刺他,却又想起高元已经变为吸血鬼。
而且看他的样子,他还挺不情愿?
傅斯年打完电话回来,见阿信手窝在刀把上,知道她有心报仇,正不知道该怎么劝,只听她却先开口问道:
“当年在边界,我的族人藏得那么隐蔽,对你们高句丽又没什么威胁,你为何要派兵袭击我们?”
高元浑浑噩噩地答道:“是你们百济的几个大姓跟我国做了交易。他们想控制下一任国君的人选,出了条件让我替他们干脏事罢了。为此,他们割让了一座城给我……”
阿信这才彻底弄清了当年的事,得知罪魁祸首还是百济国那几家贵族,而他们在丈夫的运作下,早已覆灭,应该说她所有的仇都已经报了。
高元抬头看了一眼傅斯年,对阿信说:“你是扶余璋所在部落的人?想报仇吧?来,动手吧!我不躲……”
阿信几番已经握紧剑柄,终于还是下不了狠心。
经历过生离死别的考验,现在她已经看透许多事。
“算了,你现在比死还难受……”阿信只是感慨之语,却不料竟勾动了高元的伤心处。
他一脸悲愤地道:“可不就是嘛!我现在真是比死还难受!”
傅斯年也特别好奇:“我说,成了吸血鬼能长生,这有什么不好吗?虽然白天不太方便,但也不至于让你这么绝望吧?”
高元好像有了倾诉的欲望,稍稍正了正身子,盘腿坐在地上就开始吐槽:
“是,一开始我也以为挺好的,可后来是越活越没滋味啊!不晒太阳没啥,可人他得吃东西呀!自从我变成这东西,吃啥都没味道!甚至吃正常的食物还会吐!”
“变成这样以后,我整天都是手脚冰凉,就觉得常年生活在冰天雪地里,我是多想念温暖的阳光啊!”
“但最让我不能接受的一点就是:血族的心脏不跳动!你们知道这意味着什么吗?意味着我是个废人,不能人道!”
阿信听得脸一红,靠进傅斯年怀里,瞪了高元一眼。
傅斯年听着忍不住有点想笑:别说,这还真有可能!
心脏不跳就没有血液循环,某个地方也就不能充血……
换位想想,这日子确实很难过呀!
高元悲愤地道:“子曰:食色,性也!我这两样都没了,你说活着还有什么趣味?还长生……这不就是永久的折磨吗?我过的每一天都不快乐,活那么长时间有什么意义!”
说完好像魔怔了一般,伸手就抢了阿信的银质短刀。
对着自己就比划,一会儿想试试抹脖子,一会儿又想扎心脏。
可能还是怕疼,比划了半天也没下的去手。
傅斯年笑了,小声问阿信:“你要是不想杀他了,我就想法救救他,留他还有点用处。”
阿信微笑点头:“大王随意,阿信还能留在你身边就心满意足了!”
傅斯年这才对高元说:“哎?刚才我师门说了,那丹药还有,不过你想要,还得配合我们做点事情!”
高元闻言一蹦老高,扔了短刃,跪着就蹭到了傅斯年身前,一个劲儿地求告:
“哎呀,果然是中土仙山的高人啊!刚才我就注意到了,您那是跟贵派师长用千里传音之术呢吧?若得仙长搭救,高元必定言听计从!”
安慰高元几句,说随后就会有人给他送药,让他耐心等等。
高元信誓旦旦地保证:从此必定对中原恭顺,再不敢有二心。
手机再响,是敖夜告知:所有落入海中的高句丽人已经送到岸边,任务完成,他们即将返回。
傅斯年赶紧回到海边,再次向东海龙王致谢。
一番客气后,龙王带着水族离开,海面恢复了平静。
阿信满脸佩服地问:“大王,刚才跟你说话的人,是海里的神吗?你真厉害,连海王都是你的朋友!”
“咳……龙王!”傅斯年忙解释道。
可不敢随便编排人家的品性……
此时那几个山神已经将所有血蝙蝠擒获。
蝙蝠就算是有肉翼,它毕竟也是哺乳动物,山神可以化身巨鹰,那是真正的空中霸主,抓蝙蝠还不是手到擒来。
地府方面派人将弗拉德接收,打算带回去好好审问。
而拓展司也派人与高元接触上,一起商量怎么发展信仰的事。
吸血鬼这个源头解决了,接下来就是商量怎么清理剩余的丧尸。
高元认错的态度很诚恳,说这些年被裹挟着也做了不少坏事,现在得到救赎,一定尽力弥补犯下的过错。
至此,高句丽已经不再是威胁,两国在接下来一段时间,都会是合作的态势。
傅斯年即刻动身带人回程,用最快的时间整顿兵马入关,帮杨广稳定局面,就是他接下来的任务。
为了尽快赶到江都与杨广汇合,傅斯年将腾出来的军队分为两路。
主力十五万人从陆路推进,顺便清剿沿途的乱军,由麾下大将李靖统领。
傅斯年自己则领兵三万,乘龙舟走水路,从长江入海口去往江都。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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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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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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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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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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