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真是那样反倒好了!你还年轻,见识不多,小小的吸血鬼,不必大惊小怪!听说你打算拿百济牵制高句丽?顺便建几座庙宇吧!山神、土地什么的,既能当个耳目,也算给地府开疆拓土了。”
傅斯年疑惑道:“领导,你怎么满不在乎的样子啊?吸血鬼呀!留着这种生物多危险啊!今天咬一个,明天咬一个,没多久整个半岛不全是那玩意了?”
徐主事哈哈大笑:“你以为吃包子呢?左一个右一个的……严格意义上来说,血族对于发展新成员有着极其严格的要求。一旦他们发展了新成员,就必须对该成员的行为负责。”
“发展新成员的这一过程,就称为‘初拥’。而且初拥这事特别耗费精气神,一个血族往往几年内只能发展两三个下线。”
傅斯年挠挠头:“我也没见过血族啊,到底战力咋样?”
徐主事在视频里直撇嘴:“你知道为啥咱们这没有血族吗?海内西经曾有记载:西岭有鬼焉,形同人,目赤而生獠牙,昼伏夜出好食人血,食之延年益寿。”
“关键就在那最后一句,食之延年益寿!至于说怕大蒜,也是一句话就概括了——吃肉不吃蒜,香味少一半……”
傅斯年惊呆了,瞠目结舌地道:“那怕十字架,该不会其实怕的是烧烤架吧?”
徐主事摇摇头:“那就不知道了,反正我是没赶上那时候。不但是我没见过,好像封神之战往后成神的,好像也都没见过这玩意,吃绝种了!”
好家伙!
傅斯年都不敢想,上古时期还兴吃智慧生物的吗?现在连猴都不太敢吃的呀!
“领导,那现在发现了,这玩意具体该怎么对付呢?”这说了半天,徐主事只贬低了血族的地位,一点正事都没提。
“也没啥特殊的方法啊!血族又不会什么法术,就是蝙蝠成精呗!无非是速度快点,身体素质比普通人强点,恢复能力强而已。你都不用法术,肉搏就能打过。”
傅斯年听后这才放心,追问:“那分散成一群小蝙蝠逃跑也挺头疼的,有没有什么立竿见影的办法?”
“那当然是怕阳光怕火焰呗!道家基础八大咒你总该会吧?金光咒,对付那玩意最好使!”
“艾玛,那我还得复习复习,挺长时间没用过了。”
……
挂断视频,傅斯年心里算是有底了,看来老外就会故弄玄虚,把血族传的那么邪乎。
还以为多厉害呢,都被吃绝种了,这还怕它干啥?
之后他一直在复习金光咒,不大一会儿就运用纯熟了。
次日天明,傅斯年放心大胆地带人进入树林,在阿信的指点下,很快找到了她母亲的坟茔。
这里不单是她母亲一个人的遗骸,还有许多她族人的,多是因为高句丽入侵丧命。
阿信郑重地指挥百济国派来的民夫,把每一具骸骨都重新立碑入穴,毕竟当年埋葬的太草率了。
这下有点耽误时间,整整用了一天时间。
看来今天只能在林中露营了。
到了晚上,阿信累了一天早早睡去,傅斯年却在黑暗中睁开了眼。
白天他就有感觉,有什么东西在窥视他们。
虽然有值夜的哨兵,但万一真是血族,普通人是来不及预警的。
通报口令后,巡夜的哨探认出来是傅斯年,见他要离开营地,忙劝阻道:“殿下,深夜还是不要乱走了吧?这么深的老林子,谁知道有什么野兽!”
傅斯年轻笑:“正要去寻头野兽回来烧烤!”
亲卫一想就释然了,这山林里又能危险到哪去?
顶多就是有头老虎呗?
凉王殿下好像一口气打两只不费劲……
傅斯年拍了拍他,踏出营门。
玉盘当空,略微罩着一层薄雾,树林中偶尔传来夜枭的叫声。
傅斯年绕着营地转了一圈,当远离营火的亮光范围时,后颈感到了一丝异样——那是敏锐的第六感,在提醒他被注视了。
“来了,这种程度不像是野兽的注视引发的!”傅斯年心中暗道。
在稍远处的树干上,确实站着两个血族,正在注视着傅斯年。
一个小声道:“主人,这好像是中原来的大人物,要不要……”
“嘘,不要轻举妄动!我觉得这人有点危险!”答话的这个血族如果被阿信公主看到,必定会认识,正是当初她在林中偶然见过的那个血族。
“主人,您不是说,我们的任务就是尽量发展族人吗?要是能给他初拥,以这人的身份,不是能更好的完成任务吗?”说话这个,其实本来也是人类,只不过被初拥过,也成了血族。
“张伯伦,你还太稚嫩,没有古老贵族的敏锐直觉!相信我,这个人类绝对不好惹!”名字是后改的。
这个新晋血族本姓张,所以就被起了个音译接近的名字。
然而他们不找傅斯年,傅斯年却是专门来找他们的。
通过直觉,傅斯年几乎已经锁定了方向,忽然张弓搭箭,一口气连射了四支箭。
“何方宵小?鬼鬼祟祟,出来受死!”
声刚发,箭已至,而且非常有准头。
两个血族一惊,早已听见破风声,赶紧提前闪避。
老血族还好些,年轻的那个反应要慢半拍,一支箭穿过了他的手臂。
他忍痛拔除箭头,血肉就慢慢开始愈合。
他心中不忿:居然让个凡人给伤到了!
随即道:“主人,这家伙的感官还挺敏锐!既然发现了,干脆就拿下他吧?”
“好,你去吧!诞生这么久,你也该尝尝人类的血液了。吸干以后,我会成为他的长亲的,毕竟你还不具备初拥的能力。”
高阶的血族其实就想让这愣头青去探探路。
毕竟从一开始,这老血族就始终觉得有些不安,总觉得傅斯年身上有股令他惧怕的气息。
愣头青张伯伦可不管那么多,他本是个普通人,变成血族以后,觉得自己一下变成了鬼神般的存在,总想找个地方试试。
何况刚才他还被傅斯年射中一箭,正想找补回来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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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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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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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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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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