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也不得不承认,李善这一生将注定永远无法彻底融入这个时代,比如无数人都难以理解他为什么一定要亲手斩下崔帛的头颅,再比如如今凌敬、马周一眼看穿,而李善却懵懵懂懂。
马周用古怪的眼神打量着李善,“杜伏威如何能与罗艺相提并论?”
“杜伏威乃山东人氏,但却不过盗匪之流,而罗艺乃关中人氏,其父前朝官至左监门将军。”
李善知道这个官位,左监门府乃隋朝十六卫之一,为首乃大将军,左监门将军是其副手,在武将序列中算是高级军官了。
“仅因吴王出身草莽,而燕郡王前朝便已出仕?”
“当然远不止如此。”凌敬摇头道:“云阳罗家,虽非关中一流望族,但也人脉甚广,其父罗荣当年就与圣人结交。”
马周插嘴道:“李德谋之父当年曾任幽州兵曹。”
李善回忆了下,倒是记得这事,罗艺是武德元年投唐,当然只是名义上的归顺,李客师就是那时候入秦王府的。
“此类人多矣。”马周兴致勃勃的讲述,“太原温氏这一代迭出英杰,温氏三子均为一时俊杰,河东薛氏的薛道衡,及前朝名士李纲均赞此三人有卿相之才……”
李善突然打断问:“便是已然致仕的前东宫太子詹事?”
“便是他了。”凌敬笑道:“李文纪也是二度为太子师了。”
李善嘴角动了动,在心中说……梅开二度?
不,人家历史中上演了帽子戏法。
最早为前朝太子杨勇的老师,前些年是李唐第一任太子李建成的老师,贞观年间还担任过太子李承乾的老师……
太子杀手啊!
李世民脑子坏成什么样了,两个例子摆在面前,他还非要将已经致仕多年的李纲拉回来教导李承乾……最后教出了个杀师杀父,结果谁都杀不死,只杀死自己的太子。
李善脑子里想着这些有的没的,那边马周继续说:“温氏三子,长兄大雅,三子大有均随圣人太原起兵,一为黄门侍郎,一为中书侍郎,均位高职显。”
“可惜温大雅恐遭人非议,坚辞黄门侍郎,后调任工部尚书,而温大有早逝……”
李善听出了点味道,太原温氏在李唐朝中势力不小,要知道黄门侍郎、中书侍郎都是三省副官,如果时间往后推上几十年,也能算是宰辅了。
而温氏三子,马周只提到了两个人,李善笑着问:“剩下的那个……仕于幽州?”
“温彦博,历任幽州司马,幽州长史。”凌敬点头道:“武德三年入朝任中书舍人,武德五年升任中书侍郎。”
李善咧咧嘴,三兄弟全都曾经或者现在担任三省副官,还真都是卿相之才啊……难怪罗艺入朝后这么嚣张,底气十足,杜伏威还真没办法相提并论。
“温彦博与罗艺相交多年,入朝后与东宫来往密切。”凌敬轻声道:“温大雅两个月前调任陕东道大行台,任工部尚书。”
李善眉头挑了挑,“分侍两主?”
这是很明显的事,温大雅如果不是李世民的人,如何能在秦王府的基本盘,陕东道大行台担任工部尚书?
从朝中工部尚书调任陕东道大行台工部尚书,品级、官位、权力都大幅度缩减,如果不是李世民的人,温大雅如何会心甘情愿?
琢磨了下,李善突然发现,这事儿和自己还有点干系呢,正是温大雅调任陕东道大行台,工部尚书才会出缺,然后原吏部尚书封伦调任工部尚书。
马周随口道:“此事非仅此一例,武德四年,刘黑闼起兵,薛万均、薛万彻兄弟大败,后秦王出兵,召薛万彻入天策府,而薛万均此次随罗艺入朝,已入东宫任职。”
李善摸了摸下巴,这两个名字有点印象。
都是罗艺旧部,李客师、温彦博几年前就入朝,一个入秦王府为统军,一个亲近东宫,很显然,当时的罗艺并没有明显的偏向。
但此次罗艺入朝,却是有偏向的……这是李建成努力笼络的臂膀。
其实以太子的身份干这种事,是很犯忌讳的……不知道李渊怎么想的,居然也不管管,可能是李世民给予的压力太大了?
“总而言之,罗艺此人,虽是初次入朝,但根基深厚,为太子羽翼,所以跋扈至此?”
“不仅如此。”凌敬摇头道:“半月前,太子举荐,圣人下诏,召范阳郡公卢赤松为中书舍人,其子卢承思入东宫为太子率更令。”
李善恍然大悟,“范阳卢氏?”
“范阳正在幽州境内!”
“原来如此……”李善怔怔道:“难怪了,难怪了……”
罗艺自领幽州总管近十年,怎么可能不和境内的五姓七家之一的范阳卢氏没有交情……天下大乱,幽州又临近突厥,即使为了自身安危,卢氏也必定交好罗艺。
换句话说,李建成引罗艺为援,一为罗艺麾下精兵猛将,二为罗艺朝中势力偏向,三为范阳卢氏。
所以,罗艺才能如此跋扈……当然了,跋扈到这种程度,一方面源自于罗艺依附东宫后,不得已对秦王府官员的打压,另一方面也源自于罗艺个人的性格特点。
凌敬加重语气嘱咐道:“明日小心谨慎,必不与罗艺……”
“凌伯放心!”李善打定主意,决不能让罗艺坏了自己安分守己的人设。
看着拍胸脯保证的李善,凌敬轻叹一声,真的是难以放心啊,如果没记错,前段时日,罗艺入朝,还没进长安城就和李善发生过冲突呢。
偏偏罗艺那厮心胸狭窄,睚眦必报,凌敬又嘱咐了几句……马周在一旁说:“明日乘马车入城就是。”
李善呃了声,面都不露,是不是夸张了点?
要知道初唐时节,就算是大户人家的女眷,也不是都乘坐马车出行的,不少都是骑马往来。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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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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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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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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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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