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没有什么超过朋友之间的接触,就是一起出门一起回家,路上偶尔聊聊一些话题,分享一下日常琐事。
于是,在一天傍晚,江玉荷一把拽住了刚刚到家的春雨,神秘兮兮的把对方拉到了自己房间。
“春雨妹子,你给姐透个底,你和白捕快这到底算怎么回事?别糊涂了,这么不清不楚的和别人相处下去,这外面都有人说闲话了。”
重点是这闲话都传到自己耳朵里了,这认识的人谁不知道自己和春雨处的好,要是一般的闲话,也不可能这么快就传到自己耳朵里。
指不定都传的多夸张了。
东家不在,自己有义务替东家照顾好她的姐姐。
春雨眨眨眼睛,在江玉荷的注视下,不自然的偏了偏头,没有问这些闲话都传什么,而是问了一句没头没脑的话:
“两个人相处一定要有什么名分吗?”
自己不是傻子,这么长时间来,对方对自己的另眼相待,对自己的好自己都能感觉到。
但是为什么一定要确立某种关系呢?
因为杨管事和她前夫的事情,也因为江姐姐和她前夫的问题,说句实在话,春雨有些对婚姻没信心。
像自己爹娘这样可以相濡以沫,彼此扶持过一辈子的家庭,不是那么容易组成的。
而自己也不愿意过得像大伯母那样,前半生一直给自己没出息的丈夫擦屁股,后半生好不容易硬气起来,就得和自己的丈夫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的过下去。
虽然这世上有很多彼此携手幸福度过一生的夫妻,但是自己看的多了,见到的最多的都是因为日常琐事,吵吵闹闹甚至彼此羞辱对方的人。
她没有信心可以确认自己是幸运的那一个。
毕竟职业和收入就注定自己将来就算嫁人了,也只会是女强男弱的局面,而且她也不愿意依附于一个男人过一辈子。
当然也不愿意把自己辛苦一针一针绣出来的钱拿给一个男人去挥霍。
江玉荷一听就不赞同的皱眉道:“当然要有名分,咱们女人这一辈子,这名声可是很重要的。
这世上无形的刀剑就是人的嘴,说的人多了,小刀小剑也会变成致命的毒剑,你不知道外面的闲话都说你们两个人相好了。
要是这样也就罢了,但还有人说你在倒贴,甚至说什么,你们俩一路回来的路上拉拉扯扯的不清楚。”
还有一些更恶心的污蔑,她是不好意思当着当事人的面张嘴,自己是受过这样谣言的苦的,所以才不希望这小姑娘走上和自己一样的路。
春雨点点头,然后淡淡的说了一句:“我想想吧。”
至于想什么怎么想,她却不肯再说了。
第二日,再和白小堂一块走在路上的时候,春雨冷不丁的就来了一句:“你想娶我。”
不是疑问,是肯定。
把白小棠吓得差一点直接摔在地上,哪怕他踩到的只是一个小手指那么大小的石头。
不过看向春雨认真的眼神,白小堂也连忙站好,一副严肃的看向春雨:
“是!但是我知道现在的我肯定配不上你,不过我可以保证,我会竭尽所能的对你好,我知道你喜欢刺绣,你也喜欢在绣坊工作。
我能保证的是咱俩成亲了,我不会阻拦你想做的任何事,当然了,前提是不能犯法,不能伤害别人。
我没钱,但是我有在努力的攒钱,很快我就能够攒够买一套宅子的一半了,虽然小了点破了点,但是我能保证,如果你嫁给我,咱俩的日子只会越过越好。”
春雨没有答应,也没有拒绝,反而问了一句:“如果我们吵架了呢?又或者咱们有了孩子,你觉得我就得在家里好好照顾孩子,但是我绣坊又很忙。”
白小堂认真的思考,然后才给出春雨自己的答复:
“如果你绣坊很忙,那我就来照顾孩子,如果咱们俩都很忙,就花点钱买一个仆人,我一个月的月钱虽然不多,但拿出一半来养一个仆人还是够的。
只不过这就要委屈你了,你在绣坊挣的银子就得花在咱俩的其他开销上,如果你不嫌弃我这样有吃软饭的嫌疑,我觉得,在照顾孩子这件事上咱们俩应该不会太大的矛盾。”
春雨点点头,如果成亲了,那就是一家人了,两个人一块花钱倒也算不上什么吃软饭不吃软饭的问题。
毕竟真要分得那么清楚,又干嘛要成亲呢?
春雨又问:“如果咱俩的孩子我想有一个跟我姓,你觉得呢?”
春雨是想到了江玉荷,她觉得女人辛辛苦苦十月怀胎生下一个孩子,到最后自己养孩子,还不能顺理成章的让孩子跟自己姓,这样也太可怜了一点。
谁知道这个问题,白小堂反而没有思考那么久,而是耸耸肩,无所谓道:
“都可以,孩子跟你姓也好,跟我姓也行,就算你让我当上门女婿,我也是能接受的。
反正我本来就是孤儿这个白字的姓氏,也是因为我生的那年冬天下的雪特别大,慈幼堂里的嬷嬷才给我取名为白小堂。”
春雨噗嗤笑了一声,然后瞪了对方一眼:“我才不要上门女婿呢,该给的彩礼我要收,孩子,咱俩一人姓一个,反正不可能只生一个。
到时候多孤单呀,又不是养不起,我和我妹妹还有我弟弟,小的时候吧,偶尔会嫉妒对方更得父母的喜爱。
但是长大了才发现,原来彼此依靠的时候更多,有一个留着相同血脉的兄弟姐妹在这世上和你分担,总比你一个人苦苦支撑要好得多。”
白小堂眼睛一亮,很快就反应过来,对方这是答应和自己在一起了,还以为要等自己存够了钱,先在府城里买下一个小小的宅子。
至少有一个稳定的落脚处,才能够有信心和对方表白。
谁知道居然这么容易就被对方发现了,然后被对方接受了。
后来两个人成亲之后,白小堂也因为这个问题问过春雨,问春雨害不害怕,自己就是一个靠媳妇的人。
谁知道春雨特别无所谓的说了句:“要真过不下去了,大不了就和离呗。”
这世上又不是规定了做错了选择不能反悔的,尤其是这样可以事后弥补的问题。
首先自己选择对方,除了对方善良充满正义感以外,更重要的是对方是一个积极向上的,有上进心的人。
这两个优点就已经比这世间很多男子要优秀的多了。
更不要说对方还愿意尊重自己,支持自己选择事业,甚至在冠姓权这样,虽然自己看来理所当然的问题上愿意选择同意。
这世间除了上门女婿之外,正常的婚嫁,外人的眼中孩子都是得随父姓的,好像小孩跟母亲姓是什么大逆不道的事情,惊世骇俗一般。
明明都是父母的孩子,明明母亲在生育孩子这件事上付出更大,为什么就非得跟父亲姓呢?
很多时候自己不是一定要和别人不一样,就是偶尔有些反骨,觉得明明很正常的事情,别人越是反抗越是要阻止自己,自己越要去做。
这大概就是双喜口中的迟来的叛逆期吧?
当然双喜还说过,也可以把这些选择当做某种意义上的思想解放?
田大壮和赵菊芳知道自己大闺女最后选择的对象是一个孤儿,还是一个收入一般的孤儿时,夫妻俩第一反应是反对。
这种事情放到哪个父母身上不都得慎重一下,哪有那么快容易接受的呢?
自己大闺女长得好看又有能力在绣坊当管事,每个月就算不绣东西,教教学徒都能够有三两银子的月钱。
不用说如今春雨绣一套裙子衣裳,一个屏风都能赚上几十两上百两,对方就是一个每个月拿着固定俸禄一两六钱的捕快。
还那么危险,每次抓捕犯人都容易磕了碰了甚至会受刀伤,这样吃力不讨好又不能赚钱的高风险职业,夫妻俩是怎么想,怎么不情愿?
但偏偏一向从小就听话孝顺的大闺女,在这件事情上特别的执拗,偏要认准的死理就要嫁给对方。
夫妻俩也只能勉强松口答应和对方见一面,看看再说吧。
见面之后才发现,小伙子很勤快,眼里有活不需要使唤就主动的去干了。
更重要的是,居然愿意将来生了孩子以后跟闺女姓,这又不是上门女婿,怎么还愿意把孩子跟媳妇儿姓呢?
该不会是有什么隐疾吧?
不对,要是真有什么隐疾,这孩子也生不出来呀。
夫妻俩便只好开门见山的和对方聊一聊,聊过之后,赵菊芳首先就对这孩子的身世感到了同情,然后又觉得这样的身世背景下,人家还能够努力的当上捕快,已经很不容易了。
便第一个转移了阵营,到支持那一方。
田二牛虽然还是有些不情愿,以男人的目光来看对方就是配不上自己闺女,但是吧,这家里大部分的人都同意了,他的意见就显得可有可无了。
又不愿意故意唱反调,让闺女生气伤心,最后也只能松口答应了,但是提出了一个要求。
毕竟双喜一个人在京城,估摸着应该不会回来发展,吉祥这孩子吧,也要渐渐的到外面去奔波事业。
考科举总不能一辈子待在府城吧?
到时候自己夫妻俩不还得孤零零的,这大女儿和大女婿反正也没有婚房,也没有公公婆婆要伺候,就和自己夫妻俩一块儿住。
他们两个还能够替她们照顾孩子,替她们做饭洗衣服,也省得两个小的,还得为了自己买房子再花钱。
这院子多大?再住四五个人,那也是够够的。
春雨表面上答应的很好,成亲第二年就在爹娘宅子附近又买了一间,给出的理由是,就算是亲爹娘,彼此之间也得有点距离感。
真想要抱孙子,等孩子生了再送回去也是一样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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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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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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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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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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