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外面的门开了,有人进来,熟悉的声音低低沉沉,略带沙哑,“小姐醒了吗?”
“还没有。”是史健!
莫佳兮闪了下眼睛,正准备坐起来穿衣服,忽然听到脚步声朝她房间走来。
“我去看看她。”是闵朝阳!
“大舅爷,谢谢你啊!幸好你昨天晚上跟大小姐一起,然后你又勇敢地把她救了上来。
要不然,我真的要哭死的,谢谢你,你不但救了大小姐的命,也救了你的命!”
莫佳兮现在不用看史健,也知道史健跟在闵朝阳后面有多“狗腿”。
“嘿……”她抱着头,把自己缩进了被子里。
难堪死了,她还没穿内衣呢,不想面对那个死佣兵啦,怎么办?
不用问,他昨天晚上又看了自己的身子,而且,肯定摸过!
讨厌,讨厌死了!
正纠结着没舒开眉毛,两双男人的脚已落到了床前。
莫佳兮急忙屏住了呼吸,竖起了耳朵……
“睡了这么久,怎么还没醒呢?”闵朝阳盯着她露在外面的额头像在自言自语。
史健拉了下被角,偷看了莫佳兮一眼,转头对他一笑,“是没醒,不过,没有发烧。”
“昨晚一回来就给她灌了姜汤,又让她汗蒸逼出了寒气,哪会再发烧……哎哎,透点风,你想憋死她呀。”
“哦哦,好好。”史健小心地把被子往上隆了点,不到于闷到嘴鼻。
继尔他又对着闵朝阳狗腿地笑,“大舅爷,你可真有办法,换了我照顾小姐,她现在肯定发烧了。”
“……咳!是我救的人,自然保她平安。”某男很自豪。
“对对,大舅爷,你说得太好了!我们小姐以后要是跟了你,那就用不着我操心了,她肯定会比以前更活蹦乱跳。”
这马屁拍得差点让莫佳兮像僵尸一样从床上跳起来。
“这么说,你很赞成她以后一直跟着我,替我打工?”
闵朝阳问得别有意味,莫佳兮却头痛死了。
史健依然呵呵笑着,“当然当然,她跟着你好,你会保护她。”
死贱人!你有什么权利把我推向他?
死佣兵马上骄傲了,“我不但会保护好她,我还会调教好她,绝不像你一样娇宠她,依顺她,把她宠得连游泳都不会!差点被淹死。”
死贱人马上哈腰,“是是是,我太宠她了,如果是为了她好,我想总裁哥哥和董事长他们都会同意把大小姐交给你管的。”
死佣兵点了下头,“嗯,这是他们明智的选择,她聪明的话,就知道我是为她好。”
啊……
啊啊……
实在听不下去了!他好自恋自满呀!莫佳兮紧紧地抓住身下的床单,指甲用力掐布帛。
这时,史健突然问了一句:“大舅爷,小姐她昨晚受了惊吓,又喝了那么多海水,脑袋又撞了个疱,你说她醒来会不会失忆啊?
或者说,她脑神经受到损伤了,醒来的时候跟以前不一样啊?”
莫佳兮听到这句话,眼睛用力一瞠……
闵朝阳蹙眉睇着他,“你以为她是顾明煊的女儿啊?她是大人,这点小惊吓算不了什么,要真的跟以前不一样了,我也会让她变回来!”
莫佳兮撇了下嘴,翻了个白眼……
“朝阳。”这时,外头响起了莫倾城的叫声,莫佳兮精神一振,心里暖洋洋的。
大哥也来了诶。
“有事吗?”闵朝阳走出去了。
“杨明杰已找到,就在那幢别墅的地下室里,但他被人鞭打过,又受了凉,已发烧到了模糊不清的地步。
我让医生给他打了一针后,现在派人把他送往了n市中心医院。”
听到杨明杰的消息,莫佳兮再也躺不住了,她动了动手脚,悄悄地掀开了被子……
站在房门口的史健突然回过头,看到她睁开了眼睛,立刻兴奋地叫起来:“大小姐,你醒了?”
他奔过来,一把抓住她的手,欢喜得红了眼睛,“你知道现在是什么时候吗?我的大小姐,你睡了整整十二个小时,我们都吃过中饭了。”
说完,他又摸了下莫佳兮的额头,发现是正常的温度,他松了口气。
再见莫佳兮一直睁着眼睛不说话,目光直直地盯着他,他又紧张起来,“大小姐,你知道我是谁吗?”
握艹!史娘娘你真的以为我会失忆?
我盯着你,是生气你之前那么“狗腿”!
莫佳兮正想大白他一眼,史健就夸张地叫喊起来:“总裁哥哥,总裁哥哥,你快来啊,大小姐不认识我了!”
妈呀!她还没吭声呢,这家伙就确认她是失忆患者了。
不容她好好思索一番,莫倾城和闵朝阳已迅速冲进了房间……
听到他们凌乱的脚步声,还有紧张的呼吸声,莫佳兮来不及调整情绪,浑身僵住了。
莫倾城俯下头,心疼地望着她,“妹妹,我是大哥,你认识吗?”
妈呀!我的大哥,别说看着你这张人神共愤的俊脸了,我就是看着你的后脑勺,我也知道你是莫倾城。
可现在……我被史娘娘贴上“失忆者”标签了,要不要撕掉?
莫佳兮直愣着双眸,见闵朝阳在床边认真地盯着她,那眼神怎么看怎么怪。
莫佳兮心乱了,脑子也更浑糟糟了!因为……因为她很生气!死佣兵再一次偷看了她的身子,而且昨晚还帮她汗蒸!
汗蒸啊!是不是脱光光了她在冒汗,他在一旁擦啊?
想到那个令人浮想联翩,又令人脸红心跳的画面,莫佳兮抿住嘴唇更不想说话!
请你们,让我冷静一下!让我冷静一下!
“总裁哥哥,小姐她真的……真的失忆了。”史健哽了喉头,难受地想哭了。
史娘娘!我现在这样都是你乱咋呼的结果!
我……我是失忆好?还是不失忆的好?
莫倾城听了史娘娘的话,温柔地摸了下莫佳兮的脸,神情看起来也彼为难过,只是,他盯着莫佳兮的眼睛要缩一下眉头干嘛?
莫佳兮望着他,眨了下眼。
莫倾城浅浅一笑,温和地说:“佳兮,我是你大哥,亲大哥,你别担心,如果你真的想不起来一切,哥哥也会帮你治好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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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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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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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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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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