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颖转过头,盯着他立体俊挺的脸庞,“我不是一个爱慕虚荣,贪图钱财的女人,如果我是这样的人,我早嫁给国外那么富佬了。”
闵朝阳盯着水壶上冒出来的蒸气,还是掰开了她的手指,“喜欢一个人很正常,但别轻易爱上,我是一个喜欢自由的男人。”
“我不介意,你就算去闯荡天涯海角,我也会跟随你,跟你一起过自由浪漫的生活。”
蓝颖笑微微,看起来天真又可爱。
一直以来,闵朝阳都认为她是个漂亮的东方女人,特别是她戴着宽边黑眼镜时,那份文雅恬静让他更为欣赏。
她五官较为深刻,带着一点西方人的味道,眼睛大大的,皮肤很白,微黄的头发让她看起来更像个混血儿。
他听蓝颖说过,她有四分之一的德国人血统。
“别这么天真,玩好了就回洛杉矶。”闵朝阳说完,拿起已滚开水的水壶,把她轻轻拔到一旁,径直走回到客厅。
给她倒了一杯热开水,闵朝阳拿起外衣走进了房间。
蓝颖抿唇一笑,并没有因闵朝阳的“拒绝”而气馁,因为她早有心理准备,知道像闵朝阳这种性子的人不会立刻接受一段感情,但只要爱了,他肯定会忠诚忠贞。
绝不会像高伟新!
所以,她决定慢慢来,慢慢培养出俩人的感情来,毕竟他们现在可以在一起了,可以常常见面了。
“朝阳,你俱乐部什么时候开张。”她站在房门外问了声。
闵朝阳洗完脸换了件衣服出来,淡淡地回:“周末。”
“我要参加。”她一笑。
他盯着她,神情认真,“那天人多,你不用过来,我没时间陪你。”
“我不用你陪我,我只是去凑热闹。”说完,她坐到桌子旁,拆开烧鸡的包装纸袋,开心地叫闵朝阳,“快来,尝个鸡腿。”
闵朝阳坐下,但摇了下手,“今晚吃得很饱,你吃吧。”
蓝颖不听,执意把鸡腿凑到他嘴边,闪动着一双淡蓝色的大眼睛,笑盈盈的带着一丝撒娇味……
“嗯……你来一口嘛,我可记得我们第一次见面的时候,我放在桌上的一只烧鸡全被你吃完了,呵呵……”
她笑起来,眼神认真固执,“吃一口。”
闵朝阳似乎不忍再拒绝她,接过来咬了口,淡淡道:“和那次的味道不一样。”
“当然啊,那一次是在美国。”蓝颖微笑着握住他手腕,纤长的眼睫扑扇着,“还算好吃吗?”
闵朝阳抿了下唇,“可以。”
蓝颖高兴地端起茶杯,“你喜欢吃就好。”她妩媚一笑,呼了呼茶水,突然说,“朝阳,你知道我今天晚上碰到了一件什么事吗?”
闵朝阳眼眸一紧,猜想她要说的是莫佳兮,便试探性地问了声:“什么事?”
“我上次不是跟你说,我有个姐姐在n市吗?前段时间她也去了美国,但这次回来却发现我姐夫有了小三……”
果真,她要谈的是莫佳兮。
闵朝阳垂着眉眼,神情看去很严肃,他一会把鸡腿放下,一会又抓起矿泉水瓶子喝几口水。
十多分钟后,旁边的蓝颖终于讲完了她姐姐和高伟新的爱情史,长长地叹了口气,“唉!其实错不在那个女生,我姐其实就该怪自己的丈夫。”
闵朝阳这才抬眸看她一眼,慢慢拿起瓶盖拧紧了瓶子,淡淡地问:“你是这么想的?”
蓝颖很坦城地点了下头,“嗯,虽然我看那个女孩打肿了我姐姐的脸,我生气地骂了她两句,但她走后,我就批评了我姐姐,这件事再闹下去真没什么意思,男人变了心,你一哭三吊有意思吗?早离早好。”
闵朝阳薄唇一勾,似乎很赞成她的话。
看他脸色缓和,蓝颖心下一喜,猜想他很欣赏自己的观点,没有让他反感。
“朝阳。”她又一把抓住他的手,眼睛闪闪地盯着他,“如果你跟一个女孩结婚了,你会不会对她不忠?”
虽然感觉他比高伟新牢靠,但她还是想问。
“不会。”
她开心一笑,“我就知道你是个好男人,那如果你的妻子……存在某方面缺点呢?”
“真的决定娶她,跟她生活一辈子,她什么缺点都得包容。”
“朝阳,”她激动地握紧了他的手,眼睛水润,“我没看错你。”
这样的男人就是自己想要的!
所以,自己必须抓住,必须珍惜。
闵朝阳抽回手,表情又变得清冷淡漠,“或许时间会改变掉一个人。”
“你故意吓我,我不介意。”蓝颖歪着脑袋,一脸俏皮样。
她二十七岁,比莫佳兮大了好几岁,所以,她看起来要比莫佳兮成熟优雅。
而且她身上没有莫佳兮的那种傲慢娇蛮,跟闵朝阳一起的时候,她除了安静,就是乖顺温柔,而且很知道怎么讨男人喜欢。
闵朝阳正望着她有些失神,袋里的手机突而响起,他掏出一看是史健,遂当着蓝颖的面接了起来,“史秘书……”
“不是!”是莫佳兮。
闵朝阳剑眉一拢,感觉她声音有点不对,“你在做什么?”
“我喝酒,跟史健一起喝酒,他很没用,他喝倒了……我,我现在一个人喝,大哥,你快回来,你再不回来,你妹妹我……我就要喝死了。”
嗯?
她把自己当成了莫倾城?
看来真是喝醉了。
“喝什么喝?”闵朝阳倏地一下站起来,语气严厉,“不准喝!”
“大哥,我心里难受,我……好难受!”
莫佳兮打了个酒嗝,带着哭腔说,“闵朝阳她不要乔薇了,他要了那个高伟新小姨子,我讨厌那个女人!”
闵朝阳的脸色在变,墨眸紧凝。
“大哥,你知道吗?二哥他……他还让我去把闵朝阳抢过来,你说我会抢他吗?他那么……那么讨厌!我不想要他了!让他跟那个女人好,我……我就是不要他!不对他动心!”
闵朝阳抽了抽脸颊,眸色暗沉了下来。
蓝颖看呆了,她慢慢站起来,轻轻地又握住闵朝阳的手,用唇语问他——
“发生什么事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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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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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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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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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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