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拿着水果想往哪里送啊?”邵兰兰一脸暧昧。
“自己吃!”莫晨光直起腰杆,把水果盘往她手里一塞,命令的口吻,“捡起来!”
“喂,是你自己倒掉的,为什么要让我捡?”邵兰兰冲着他背影喊。
莫晨光扭过头,俊眸微眯,说得一本正经,“因为你在这儿白吃白住!”
“你?”邵兰兰生气地跺了一下脚,大胆地反驳,“我说过,这是莫倾城的家,不是你的家!”
莫晨光懒得理她,走到乔薇房前,发现门已关得紧紧的,他脚步顿了顿,感觉后背一双眼睛如炬般盯着自己,便继续往前走。
转个弯,他推开了自己的门走了进去。
邵兰兰无奈,只好蹲下来收拾,完了后她轻轻地敲开了乔薇的房门……
“兰兰小姐,这么晚了你还不睡?”乔薇微笑着问。
她嘻嘻一笑,“睡不着,能与你聊聊吗?”
“好,进来吧。”乔薇请她在沙发上落座,并递给她一个苹果。
邵兰兰没吃,转动着苹果笑了笑问:“乔薇,我能不能打开心扉跟你交心几句啊?”
“可以啊,你比我大,我愿意听你说几句。”乔薇坐到她身边,脸上的笑容纯净美丽,坦诚又真挚。
邵兰兰放下苹果,握起了她的手,红着脸迟疑地开口,“是……是关于二少爷的。”
乔薇笑容微敛,“你想跟我说,你很喜欢他,问我喜不喜欢?”
还真是聪明!
邵兰兰窘迫得脸更红了,感觉自己的心思已被她那双明亮的眼睛看透。
她不好意地扯起唇角,“呵呵……你知道啊,那么,你喜欢他吗?如果……如果你喜欢,我可以放弃的。”
乔薇摇了下头,认真地说:“我喜欢,但这种喜欢应该与你想的喜欢有差别,因为我喜欢他的性格,善良,他对我和噜噜都很好,你说我不喜欢不可能,但这种喜欢跟喜欢所有莫家人是一样的,他们是我的恩人,亲人。”
邵兰兰闪了闪眼,“你不是那种男女之间的喜欢吗?”
乔薇心里一酸,自己有这个身份资格吗?
不!她不会宵想,从董啸宇结婚那天,我就认清自己是怎么样一个阶层里的人了。
她乔薇是不适合进豪门的,她身上的标签与孤儿,贫穷,低贱,下等连在一起。
现实生活中,婚姻不仅仅讲究门当户对,还有俩人在学识上,喜好上,生活常识上的情投意合。
她乔薇撇开门户不说,光学历这块就够不上莫二少爷。
文化层次的差别,肯定会出现“没有共同语言”的生活状况。
所以,乔薇很坦然地点了头,“不是,我从没有那么想过,我知道你是莫老太太喜欢的孙媳妇,你们邵家与莫家的长辈们正在撮合你们俩。”
邵兰兰听完,高兴地抱住了她,“乔薇,谢谢你,我原以为……原以为你也会喜欢上莫晨光。”
乔微的眼前闪过莫晨光那帅气俊朗的样子,涩然一笑,半真半假地说:“怎么可能啊,我要喜欢,我也喜欢史健。”
“呵呵,是的,史健真的很好,他非常的爱噜噜。”邵兰兰开心道。
乔微点了下头,“嗯,我很感激他。”
……
第二天,莫佳兮早早起床,坐上保镖的车去了飞机场,坐顾家的专用飞机飞往了巴厘岛,参加白露和凌景琛的婚礼。
而邵兰兰因为要到海滨拍一个广告也早早出了门。
莫晨光下楼,看到客厅里只有史健一个人,他奇怪地问:“那些女孩呢?”
史健淡淡地瞟了他一眼,对他还心存不满,“都是你喜欢的女人,你不知道,我怎么知道。”
“哟,你吃醋啊?”莫晨光走上前拍了下他的肩膀,认真道,“是男人就把气量放大一点,有勇气就竞争,学女人生小脾气可不好。”
“去去!去吃你的早饭!”史健推他。
他爽朗地一笑,“哈哈……瞧你这小样,别忘了,我也是你哥,比你大。”
史健没吱声,把花瓶里的花扔到垃圾筒里,正准备到后院里摘些新鲜的花来,乔薇手捧着一束带着露水的鲜花走了进来。
“健哥哥,你看这黄的月季多好看。”她笑盈盈地直接走向史健,把那个少校先生当成了空气。
莫晨光两手插在裤袋里,高挺笔直,英俊的脸上明显闪过一丝落寞。
“你喜欢这黄色的月季花?”
史健好像故意似的,对着乔薇笑得亲切又温柔,那眼里的爱意都要溢出来了。
莫晨光凝了凝眸。
“嗯,除了这月季,我也喜欢黄玫瑰……对了,健哥哥,我很早以前就想开家花店,你今天陪我去街上看看,帮我看看门面好不好?”
“咳!”史健还没回答,少校先生就清嗓了,把他俩的目光都吸引到了自己身上,“乔薇,我陪你去吧,我正想好好逛一下n市。”
史健马上抛来一句:“你今天不是要去一位士官家里吗?”
“士官他忙着办婚事,没时间陪我。”
“那也轮不到你陪乔薇啊,二少爷,”史健不卖他面子,“你才来n市两三天,东门西门都分不清,怎么带乔薇看门面?去去!吃你的早饭。”
好不礼貌!
眼里真没有他这个二少爷了?
莫晨光斜着目光扫了史健一眼,转身进了餐厅。
“健哥哥,你不能这样对二少爷说话,他可是莫家主人那。”乔薇轻声提醒史健。
史健接过她手里的花插上花瓶,微微一笑,“没事,我们几个从小吵到大的,他也习惯了,不会跟我生气。”
“那你也别跟他生气啊。”
“我没有。”
乔薇这才放心一笑,“那就好,这两天就我们三个人,我不希望你们俩个男人在我面前吵吵闹闹的,如果他一定要去,那我们三个人一起吧。”
“行,我听你的。”史健很自然地撩了下她的头发。
乔薇也自然地拉起他的手,“走,去吃早饭。”
俩人进了餐厅,莫晨光已吃了一半,跟前的牛奶却没喝,史健见了,忙上去把他面前的牛奶杯拿到厨房里加热。
乔薇顿了顿,随即看了莫晨光一眼,下一秒她就紧跟着去了厨房。
“二少爷不喝冷的?”
史健点了下头,“嗯,他喝冷的会胃疼,这次他过来,夫人特意交代过让他喝热的,这是每天奶厂送过来的鲜奶,最好加热一下。”
“那我来吧,你去吃早饭。”乔薇接过小电锅。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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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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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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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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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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