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了,耿越对文学的看法,好像跟他老丈人对文学的看不太一样。
黄少闻不怀好意的笑道:“诶,我记得你们俩在火车上关于传统文学,通俗文学好一顿争论啊。现在人家成了你老丈人了,说说,争论有结果了吗?”
耿越尴尬的笑了笑,知道黄少闻不怀好意,推了他一下道:“去你的。老丈人又怎么了?我可不会投降认输投降。”
黄少闻可不相信,根据自己的经验,就没几个所谓女婿能跟老丈人逆着来的。据黄少闻的了解,以及认识的这么多人。
谁家的女婿不是在老丈人面前唯唯诺诺,一副逆来顺受的样子的。
更别说耿越这家伙了。这家伙最是没有原则的人,想让他抵抗到底,做烈士,那是肯定不可能的事情。
见黄少闻用着一种浓厚的怀疑的眼神看着自己,耿越到底还是“招供”了。
“你知道老头在哪工作的,就是那个文艺社,出版了《故事会》那个。他们那个出版物,就是专门搜集各种各样故事出版的。
那里面连神神鬼鬼的都有,一堆通俗小说。你说老头一个编辑,对上出版社领道,他是投降不投降?”
这倒是。何申虽然推崇传统文艺性的小说,强调深度,强调思想性。但是这工作是工作,已经调到这样一个单位了,总不能还是依着自己的喜好去改版吧?
改不了,要么就是反抗,要么就是接受。反抗,就是调走,接受就是投降。现在看,还在单位好好的待着,基本也就算是投降了。
“看来你这老丈人跟你一样,原则性都没那么强嘛。”黄少闻觉得这也算是不是一家人不进一家门了。
“原则性不强好,做人就是要学会变通不是?要是守着什么原则不变,这活的呀,肯定有纠结的时候。而且这一纠结,日子就难过了。
对了,记住啊,十月一号,我们单位青年职工宿舍,你这个伴郎可别忘了过来啊。我这还要去纬国那,幸好咱们都在京城,否则这还不知道多麻烦呢。”
“放心忘不了。”黄少闻知道,自己这个伴郎肯定是拒绝不了的,也不能拒绝。毕竟两人这个缘分,以及在大学的关系放在那。
起码在耿越心中,黄少闻肯定是他最重要的朋友。
黄少闻能理解耿越的心理。至于他所说的纠结也大概了解。其实也是他最近的一个纠结。因为结婚,所以也产生了究竟在哪里办喜宴的问题。
是在老家淮扬,还是在京城呢?
父母肯定是希望在淮扬。但是毕竟耿越和何纹这对新人又都在京城工作,朋友也都在京城。
而且如果按照老传统,在淮扬办的话,那就也得按照传统跑徐市去接何纹。
这种事情,总还是要考虑方方面面,什么这边的亲戚,那边的好友的,都要照顾到。最后实在没办法解决,还是决定,干脆就以新人现在的工作所在为结婚地点。
至于双方老家那边,等后边回去再简单的请些亲戚吃顿饭,算是认认门就是。
这样其实寓意也好。都是大学生,在中国的首都,两人一起开始新生活,意味着将来无限美好。
不过这新的生活开始,第一个要解决的还是房子的问题。现在俩人各自都在单位职工宿舍住着。
结婚后单位会有分房,但是这都才工作一年的时间,这分房子的事情肯定是轮不到俩人头上了。
黄少闻其实在上大学的时候就已经给耿越说过在京城买房子的事情,可惜这家伙不听。韩纬国是听进去了,人家现在就不用管什么单位分不分房的,工作一定下来就是在京城,立马就把老家媳妇孩子都接过来了。
这耿越倒好了,上学的时候也没少挣钱,可惜花的也多。现在结婚了,结果还得两人暂时分开住。
十月一号,黄少闻从付平那把车开了过来当作耿越的结婚用车。要不是黄少闻多嘴问了一句,这家伙本来是打算骑着自行车去接人的。
当黄少闻听耿越说的打算之后,劈头盖脸的就把他给说了一顿。
人生这么一次婚礼,骑自行车是挺浪漫,但是有这条件,怎么还能那么简单呢。更别说这家伙到时候接亲的时候,何纹还离的那么远。
骑自行车,累也累死,哪还有什么浪漫。所以黄少闻声称自己可以借来轿车。耿越当即就同意了。
黄少闻本来可以让付平多调集几辆,但是想想不过太张扬也不好,所以黄少闻只调集了两三辆车。
一路前后跟着进了耿越单位的宿舍楼,瞬间吸引了众多目光,议论纷纷,也算是给这家伙长脸了。
付平,何大春,段小虎,全都让黄少闻拉过来一块热闹。当然,最主要的还是让他们当一回司机。
婚礼的这一天,黄少闻都要跟在新郎的身边。这种事情对于黄少闻来说已经驾轻就熟。毕竟暑假的时候黄少闻已经当过一次伴郎了。
韩纬国是结婚的人了,是不能当这个伴郎的,但是作为宿舍兄弟,今天也是要作为招待人,帮忙招待下来来往往的朋友的。
要说耿越这小子也真是厉害。大学同学,除了一个赵锋实在来不了,甚至耿越都不知道该怎么通知这家伙。
剩下的吴意,范爱国,冯辉,谢东,对了还有杨青也来了。不过杨青现在应该在何纹那边,也不知道到时候拦门的时候,会出什么坏主意。
要说他们这些人真是好运气,或许也不能说是运气。毕竟都是最高学府的人才,怎么着也不可能送到太偏远的地方去。最远的也就是范爱国了,也是在冀省,离着京城也不过几十里路程。
算起来,这算是毕业之后大家聚的最齐的一次。
还有不少耿越熟知的朋友,什么这个大学,那个学院的,三三两两的总之算下来也是不少。
实在想不到这家伙在大学究竟都干什么了,怎么就认识这么多人,还都关系不错。再算上同事什么的。
满打满算的,竟然也有近三十号人。这还都是耿越自己一个人的朋友。辛亏今天就来了双方的父母,亲戚统一留在老家等以后认门再说。
要不然,今天这一拨拨的人,可真是够多的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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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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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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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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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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