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穿越小说>时空调律者>第四章:乱(完)
  两年或者三年之后,巴约讷男爵也许真会落得如此下场。但现在的他,还远远没到败落的地步。

  杰拉德老大临走之前,专门讲过贝尔特朗的实力。按他的说法,这次对外用兵,男爵大人几乎是倾巢而出,动员了领地上的全部力量。昨天晚上,把村民赶出诺布勒瓦的,正是这支以雇佣兵为主的凶残军队。

  很多人都喜欢胡乱吹牛。但科特韦梅勒寨主,这回应该是没有夸张。小阿尔贝看得很清楚,帝国大道上的行军纵队,就像一条蜿蜒前行的巨蛇,前后延伸了超过一千法尺。

  组成前锋的,是一整群身披铁甲的步兵。他们扛着一人半高的长柄钩镰,铁刃在头顶轻轻晃动,仿佛恶魔探出的锋利爪子。

  男爵本人(荣誉战旗都搬出来了,这货肯定不会在城堡枯坐)领着一队亲随骑士,坐镇中军看押辎重。他们身披钢铁板甲,骑乘高头大马,坐骑的屁股比车厢都高,冲锋时肯定气势惊人,说不定能把石墙撞个窟窿。

  被骑士夹在中间的,是由杂役驾驭的马车、牛车以及骡车。它们远没有铠甲武士惹眼,但数量却是异常的多。小阿尔贝估算了一下,辎重队至少有三十辆车子,而且很多都是四轮大车;它们的货厢全都装满货物,堆得好似小山一般。粗麻苫布底下,肯定藏了不少东西,除了必不可少的粮食,弄不好还有火药桶、撞城锤甚至投石机零件,为的就是围攻寨堡。

  行军纵队的后卫,则是五花八门啥人都有,共同组成一个臃肿大团。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身上都没有铁甲或者铁扣的反光,明显是在领地上征召的农奴;但最最后面的那批士兵,不仅队列异常整齐,而且每人都背着中间直两头弯的颀长木杆,腰带后面插着好多束羽翎长箭。

  小阿尔贝死死地盯着这帮家伙,只觉得眼前突然变得模糊,冷汗哗啦啦地沿着脖子流下。【长弓手。】他在心里默默念出这个名字,右手不由自主地伸向短剑,将缠绳铁柄牢牢地握在手中。【吓唬小孩的故事,总少不了这群混账。但他们别想吓到我,别想!】

  整个法-兰-克王国,都听说过英-格-兰长弓手的名号。在海对岸,干这个行当的都是同村老乡,祖祖辈辈一直吃着这碗饭。未受征召时,这伙人每到农闲,就会聚在一起进行训练,等上了战场,他们不仅练成了精湛射术,而且彼此之间配合默契,比临时征召的农奴、自耕农强上几条大街。

  背在他们身上的木杆,就是还未上弦的长弓。这种又长又大的战弓,乃是用进口的紫杉木制成,寻常猎弓根本没得比。虽然它们又长又笨,需要很大力气才能拉开;虽然它们瞄准起来非常麻烦,只有老手才能用好,但当长弓成百上千地聚集起来时,对敌人造成的威胁,完全比得上同等数量的强弩。

  英-格-兰强盗入侵法拉克时,打的胜仗都有长弓手参与。当他们用拒马尖桩布置好阵地,并且得到下马骑士与钩镰手严密保护的时候,军阵就会变得既难以攻破,又充满威胁,用潘神甫的话说,就是“一只会吐毒液的刺猬。”在大炮成批装备军队之前,想啃下这种阵地,非得大动干戈不可。

  正是因为这段历史,英-格-兰才会变得格外自信,迟迟不愿更新军备。在法兰克王国大量装备火药武器的时候,海对岸的这个岛国,仍然对长弓加钩镰的组合情有独钟。跑到阿基坦的雇佣兵,把这种习惯一并带了过来,时隔二十年后,再次对法兰克人亮出了屠刀。

  小阿尔贝估计,贝尔特朗带来的人马,加起来肯定超过三百人。雇佣军肯定是作战主力,亲随骑士则是压阵底牌,估计会被留到最紧要关头;辎重队的杂役,除了赶车以外,可能还要组装投石机等攻城器械,大概率不会靠近石墙。

  那群征召农奴,战斗力跟诺布勒瓦村民半斤八两,装备还要更差一些。开打以后,他们恐怕只能干些修建营地、挖掘壕沟、生火做饭之类的杂活。真要爬墙攻城,农奴必然会成群结队地死掉,扔下故乡的一家老小无人照顾。

  身为农夫之子,小阿尔贝并不想为难这些衣衫褴褛的穷苦人。但他知道,男爵昨晚劫掠诺布勒瓦的时候,征召农奴肯定不是在旁边当观众。大哥同家里人讲过很多次,被领主临时征发的农奴、自耕农以及工匠,行军打仗时根本没有酬劳,伙食标准也比不上脱产士兵。如果他们不参加劫掠,别说是弥补家里亏空,就连衣服鞋子的钱都拿不出来。

  可能是期待劫掠发财,也可能是迫于英-格-兰雇佣兵淫威,总而言之,后卫里的征召农奴,既没有故意磨蹭,也没有停下来反抗雇佣军。他们对命运似乎并不抗拒,一个个都是迈开大步走的飞快,紧紧追随着自家领主。三百多人组成的行军纵队,就这样大摇大摆地走下坡道,距离科特韦梅勒的东寨门越来越近,越来越近。

  “狗杂种海盗崽子。”

  观察敌人许久后,负责照顾小阿尔贝的老兵,终于脸色阴郁地开了口。他把木门扇钉成的挡箭板,用力推到垛堞之间的空隙,顺便也把鲁蒙家的小儿子拉到身后:

  “躲好喽,别让那些鹅翎箭咬到。我爷爷,我叔叔,都是同英-格-兰打仗时战死的。早想会会他们了!”

  “......”小阿尔贝没有回答。不知为何,当他看清敌人的面孔之后,突然变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而且嘴里又干又燥,活像吞进去一整把砂子。为了掩饰失态,他急匆匆地跑到木梯旁边,不顾自己只是小孩,硬是用细胳膊抱住了旗杆。

  “我来——我来举旗!”小阿尔贝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这才把堵在喉咙的单词喊了出来。热血涌上头颅,霎时间把他变得晕晕乎乎。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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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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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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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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