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在当晚,黎芊荀却拉着金铃沈浩枫与苏公公开小会。
“朕决定今晚偷袭,烧掉燕国的粮草。”她如实说道:“就这么直接走了也实属不甘,怎么说也得让他们知道我们的厉害。况且烧了粮草,可以保证他们暂时不敢攻打,这空城就这么放在眼里,让他们统统都像傻子一样地盯着才好。”
她毕竟是个有脾气的人,这样直接就走,肯定是不甘心的。
本来什么事都不会有的,都是因为楚皇的出尔反尔,不,他的确是不算出尔反尔,但是如此做法却比出尔反尔更加恼人。
尽管舍不得费城,可黎芊荀还是不得不走。
“陛下,你无须担心,奴才曾经听先皇说过,吴城那边似乎是一座行宫,即便是过去了,陛下仍旧可以诸事顺心。”苏公公眯着眼,可平常如同弥勒佛的一张脸上却是笑意全无。
黎芊荀摇了摇头:“倒不是担心这个。只是我在想,这里也需要有人善后,至少可以骗骗燕军与楚皇。”
“这种事情就交给微臣吧。”沈浩枫毛遂自荐。
“不行。”黎芊荀断然拒绝:“你要跟上去保护别人。而且,现在最重要的是夜袭燕军,无论如何,即便烧不掉他们的粮草,也得在他们的营帐上面画画,反正朕心里就是特别不服气!”
苏公公留下,一行三人偷偷溜出了城,一路摸到了燕军的营帐。黎芊荀反正打算都做好了,无论如何也得让他们狼狈一下,恶作剧就行了,也不能太过火,万一把秦国的大将给惹毛了,别人到时候直接回来攻打黎国怎么办?
到时候只怕连迁都的时间都没了。
黎芊荀猫着腰,躲在营帐之外,金铃与沈浩枫跟在身后,三个人好歹也是女帝、帝王內侍以及一国大将,但此时穿着夜行衣,看上去就像是三个普通的小毛贼。
可黎芊荀却不觉得有什么不妥,反而自得其乐。
三人摸了进去之后,因为摸不清楚方向,故而就在附近乱晃。营帐外面都有人守夜,有几个士兵还会趁着夜深人静的时候偷偷烤肉吃东西。
“哎,我真搞不懂,这黎国要打早就可以打了,何必就这么一直候着,非得等在门口。”
“这有什么奇怪的?你是第一天出来打仗吗?有的时候打仗打的就是心理战,这样最好,还没什么危险,我听说黎国那女帝,真的是太厉害了,用兵如神的,直接上去硬碰硬,搞不好真的讨不得什么便宜。”
黎芊荀倒真的是一战成名了,可此时听到这番话,她却只有苦笑。
这一战成名,若是没有这一战,反而会更好。
迁都等于受辱,这一点她是明白的,而且黎国也因为与北齐对抗,损耗了大部分的兵力,眼下能出战的人数大约也只有一万五而已。
一万五,用来对抗强国燕国的大军,无论如何都是以卵击石,她深知自己的能力,即便是再怎么用兵如神,也绝无可能带着黎国的百姓与燕国大军进行恶战。这样没有必要,而且很容易让百姓也因此死伤。
“外面传的那些天花乱坠的,谁知道真的假的?要是我,我是不相信一个女人能有这么大的能耐,话说……这黎国女帝不会是男扮女装吧?听说她的宫里还有男妃,哈哈哈哈!谁见过她下面有没有长那玩意儿。”
“宠男妃需要什么玩意儿?”
黎芊荀脸色变得越来越黑。
很好,她绝对要放火把这些营帐给统统烧了!
能不能烧到粮草,那是另外的事情,反正无论如何,她都应该放一把火,而且在燕国的大将营帐门口写上:黎芊荀到此一游。
半个时辰之后,三人已经全部搞定,地上都被泼了油,就等着黎芊荀自己上去写字了。她随手找了一根树枝,在地上沾了些土后就在帐/篷上写上自己的大名,然而也不知是不是因为动静太大,但是惊醒了那些守夜的人。
“谁?谁在那里?”
“糟了,该不会是有人混进来了吧?怎么这么倒霉啊,我们守夜居然也能碰到这种事情。”
“别说废话,保命要紧。”
“还保命呢,只要有刺客,我们就得负责任。”
旁边的人懒得理他,直接大声喊道:“来人啊,有刺客!快来抓刺客啊!”
这声音一喊,周围的人几乎全都躁动起来,然而就趁这个机会黎芊荀便直接放了火,随后三个人趁乱逃了……
只是她无论如何都没有想到的是,等她回了城内,却发现几乎每家每户的百姓都站在那里。她原以为是一些大臣提前让百姓先行准备,而后趁着今日上路去另一座吴城重新生活,可他们这些人的身上没有行装,显然应该不是准备启程。
见到黎芊荀后,这些人统统跪了下来。
“陛下……”
“怎么了?”黎芊荀没有反应过来:“不必行礼,统统起来。”
“陛下,外头的事情我们都听说了。王大人是说……陛下决定迁都,可是草民虽然不明白,但也知道迁都绝对不行,若是陛下实在不行,我们愿意自己出征,替陛下守住黎国。”
“是啊是啊!虽然我们打仗杀人不是特别厉害!但好歹也是个人不是?陛下!您就让草民们帮你吧!”
“是啊是啊,陛下,就让草民帮你吧!”
“黎国也是草民的家,草民也该出一份力。”
“是!草民的儿子也是为了守护黎国而死,草民又岂能在这种关头偷生?”
黎芊荀看着众人,豁然开朗。
这里也算是他们的家,算是他们出生的地方。家乡对于人来说,永远都有最重要的意义,黎芊荀忽然发现,或许迁都一事,真的是她欠考虑了……
“好好好,朕答应你们,朕绝对不迁都。”
她叹了一口气,既然如此,那么接下来她也是要好好准备攻打燕国了。
燕国毕竟与齐国不同,有齐荣那个嚣张跋扈的人,自然就是上来直接开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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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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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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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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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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