萧瑀一一转述。
李世民听得满脸古怪。
李治这个家伙神龙见首不见尾,那种地方怎会出现他的身影?!
不管他去到薛延陀营地是怎样的意外,肯定也和他喜欢到处乱跑脱不了干系!
“朕早晚要收拾他!”李世民气得脸红,大袖一甩。
萧瑀也略微有些尴尬,这个九皇子太不让人省心,那么小一个,却总是不安分的到处跑。
不过,现在追究这些没意义,李治带回来的消息的确有实质价值!
就比如谁也不会想到薛延陀使者团居然敢带毒物来长安……
李世民深深的皱起眉头,“这群人好大的胆子!”
这更坚定他的决心,三日后的比斗绝不能输!
朝廷这边要派出的人也已经定下。
大臣们决定只单纯的比试御术,不掺杂射箭,就能有效的降低风险,而要说整个长安谁的御马之术最高明,那个人没有争议----中车府令----也就是给皇帝驾马的人!
皇帝乘八乘之车,当皇帝的马夫自然是极大的荣耀不说,技术要求也很不低!
单独的骑马自然没什么好说,驾驭两匹马以上,就没那么简单了。
不是单纯的控制左转、右转就行了。
驱使四乘左转,要先让左边两马降速,右边两马提速,再完成左转,才能够做到不翻车。
如果新手上去直接四马左转,最终得到的结果只有马翻车倒。
可以这样说,操纵的马匹数越多,难度越高!
御马术自古以来就是一项实打实的技能,技术高强的人,可以获得所有人的敬重。
三天转瞬就过,比试的地点定在城外宽阔处,许多百姓都闻风而来了,才一大早,人山人海。
薛延陀使者团到来,径直找到鸿胪寺的长官,首领那也氏目光意外的平和。
今日的比斗他们没有取败的道理,而他有更重要的事需要见面大唐皇帝。
鸿胪寺丞徐泓福道,“这种场面陛下不会亲自前来,我在这里,你有什么话,可以对我说。”
那也氏走开了,“吾还是等真正见到大唐皇帝再说吧。”
没走两步,他忽的回头,对徐泓福道,“你不是汉人?”
徐泓福道,“不是。”
那也氏做思考的神色,欲言又止。
徐泓福道,“你的语气最好对我尊重些,我乃朝廷四品大员,你等区区罪人之身,不要自误。”
那也氏于是朝他拱了拱手,可低下去的脸上冷漠的发笑,嘲讽与不屑。
关于御马的比斗直接开始了,薛延陀的甘达首先上场。
比斗的形式有些出乎意料,甘达以为是单人驾马,突破障碍地形之类,但场地上除了这些,还设置有另外一些马栏,那是考验驾车技巧使用的。
“第一轮考验单人御马,一路通过跨栏、高坡、低地、水洼、泥地、碎石路段,三炷香的时间,不拘手段,谁跑得最远,便是胜者。”主持管简单的宣读规则。
甘达使用使团随带的好马开始第一轮考核。
黑色的神驹在场地上快速奔跑,矫健的身形十分亮眼。
首领那也氏却暗道一声不妙,“不该争抢第一个出场!各种路段都有专门的应对方式,第一个出场就是先帮对面踩雷了!”
但就目前来看,甘达不愧于草原英雄的名号,跨栏对他来说形如无物,拉扯黑马纵身一跨,竟然达到骇人的一米多高。
上高坡务必减速,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道理,但只有最资深的驾马人才掌握这样一种技巧----不减速,反而加速,从倾斜角度沿着高坡向上,下来时候,继续从倾斜角度下来。
这种虽然比直来直去多走了些距离,但这点距离和让马减速比起来,就不值一提了。
当甘达挑选出这样一种惊艳的角度上坡下坡,场边所有人都惊呼了起来。
徐泓福有些担忧的望了望旁边的中车府令高行,这种上坡法他还是首次见到呢……
但高行神情不变,只是平静的注视了一眼燃香。
燃香这才刚开始呢。
接下来,薛延陀甘达手持马鞭,一路低喝,驾驭黑马渡过低地,水洼。泥地,来到最后一关长长的碎石路前。
他居然还不减速,选择横冲直撞过去!
朝廷的人微微变色。
“这一关的碎石异常锋利,马匹要是横冲直撞过去,马蹄绝对会受伤。”
“好狠的心,完全不在意坐骑的死活吗。”
大家都看得出来,这匹黑马怎么也算得上一匹名马,现在是被薛延陀果断的抛弃了。
甘达终于通过这一段长长的碎石路,第一支燃香才过大半。
“三支燃香,甘达至少能跑五圈。”
那也氏心头逐渐有数,深邃眼眶的脸上浮现出笑容。
这种成绩很惊人,即便是从小生活在草原的薛延陀人,也少有能超过的。
他并不关心黑马的死活,欲成大事,不在乎这一匹马。
但甘达的最后一圈,差点因此出了岔子。
黑马的铁蹄被洞穿了,蹄面全是伤口,甘达用力的鞭策,打得黑马血肉横飞,仰天嘶鸣,才终于保住了速度。
这让许多围观的好事群众都不忍心看了。
就算是畜生,也是一路陪伴过来,怎能这样狠心?
最终,甘达的成绩定格在了五圈半,一路风驰电掣,最后在水洼地前停下。
停下的那一刻,黑马也应声倒地,它在生前的最后时刻饱受主人的折磨,身体鲜血淋淋,惨不能直视。
鸿胪寺的官员上去做一个记号,都不忍心看马还没有完全闭合的眼睛,太凄惨了。
他神情紧皱着,示意甘达可以下场了。
中车府令高行随即上场。
黑马不是他的,他并不心痛,他是关心帝国的尊严和陛下交给他的任务。
“此人在薛延陀不会是籍籍无名之辈,他们又从小御马,我虽为中车府令,出来和他一试,也不算以大欺小。”
甘达回来的时候,听见这话,顿时怒睁了圆目,怎么敢说出这样狂妄的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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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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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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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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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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