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个男子应声而倒,瞬间便失去了生命。
第三位大汉是一个留着络腮胡子的中年男子。
徐连南用衣袖擦了擦手枪:“好,接下来是你了。说说吧。你是想被我开车撞死,还是咬舌自尽,还是说被我开枪打死?”
“你杀了我吧。”胡子男咬牙切齿道。
“老顽固。”徐连南摇了摇头:“真的没必要,你们队长又不是你亲爹或者亲儿子。有必要用自己的性命维护他吗?你这么维护他,他也不知道啊,真的一点都不值得。对了,说起你儿子,我有必要让你见一个人。”
徐连南挥了挥手,紧接着不远处有一名持枪的黑衣男子提着一个被麻绳捆绑的小男孩走了过来。
小男孩约莫七八岁,身上脏兮兮的,双腿膝盖还沾着些许血液,他的双眼里满是恐惧。
徐连南将手枪指向小男孩,和胡子男说道:
“现在问题很简单了,要么你给我说出你们队长的下落,要么我就让你儿子代替你去死。
孩子还这么小,以后还有无限的发展可能。
说实话,我真的不忍心杀他,但是如果你这么一直嘴硬的话。那我就只能勉为其难,帮你断送自己儿子的性命。”
胡子男满脸惊恐道:“我说!我全都说!他在聚盛物流园,就在桥东区。”
徐连南给出了一个灿烂的笑容:“谢谢你给出的答案。”
紧接着他将手枪指向了胡子男。
“为什么?我不是已经告诉你了吗?”胡子男瞪大了双眼。
“看你不顺眼,就杀喽。”徐连南举起手枪,毫不犹豫的朝胡子男脑袋开了一枪。
在徐连南做这些丧尽天良的事情之时,叶天宇正带着养老院团队超能者小队队长钱文琦和熊银义往这边赶。
广场上被控制的大汉一共有8人,已经被徐连南杀掉了3人。
徐连南向旁边持枪的黑衣男子挥挥手,阴笑道:
“其他这几个都给杀了吧。对了,我还是比较人性化的。临死前,你可以问问他们自己想怎么死?是想被车轧死,还是被枪决。
好啦,这些小事儿就交给你们解决吧,我要走了。”
在徐连南的眼中,杀五个人对他来说就是杀五只蚂蚁,或许连蚂蚁还不如。
临走前,徐连南指了指被捆绑的小男孩,吩咐道:
“对了,这个小孩儿你跟着一块儿灭口了吧。我可不想10年或者20年后,有个人来刺杀我,为父报仇。”
将危险扼杀在摇篮中,这是徐连南为人处事的一贯准则。
说实话,其实徐连南手下持枪的黑衣男子都有些不忍心杀掉这个小孩。
但是没办法,这个徐连南就是一杀人狂,视人命如草芥。
如果他们不动手的话,那么死的肯定会是他们自己。
杀完并排而站的其他五位大汉后,黑衣男子将枪口对准了被控制住的小男孩。
嘭……
枪响过后,小男孩便应声而倒。
此时叶天宇刚好带着钱文琦和熊银义在附近搜寻,他们被枪响声给吸引了。
当叶天宇来到火车站广场时,小男孩正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腹部的衣服已经被鲜红的血液给染红。
看到火车站附近将近十具尸体后,叶天宇的脸色变得阴沉至极。
究竟是什么深仇大恨?要杀这么多人?
尤其是看到地上还有一个小男孩之时,叶天宇心中的怒火噌的一下就冒了出来,他以极快的速度冲向【罪魁祸首】——持枪的黑衣男子。
一拳过后,这名黑衣男子便被超能者叶天宇打出了好几米,嘴里的牙齿都被打掉了好几颗。
连小孩儿都不放过,叶天宇最痛恨这种人。
不管大人犯了什么错,小孩是无辜的。
“不要杀我……不要杀我!是我老大必须要我杀他的,如果……不杀他的话,我老大肯定……会杀了我的!”黑衣男子满脸惊恐道。
“你老大是谁?”叶天宇黑着脸问道。
“徐……徐连南。”
“徐连南为什么要杀他们?”叶天宇揪着黑衣男子的衣领,逼问道。
黑衣男子猛地摇头:“我不知道,事关老大的秘密,我不知道,我真的不知道。”
“说!你们的营地在哪里?”
“在乐行仓库,就在归州市商品质检中心旁边。”黑衣男子指了指火车站的西南方向。
一旁的钱文琦来到了叶天宇身边,指了指躺在地上的小男孩:“他还没死。”
叶天宇急忙跑了过去,摸了摸小男孩的脖颈处,能感受到微弱的脉搏跳动。
“快!拿出你的药!”叶天宇向旁边的熊银义说道。
熊银义属于那种大体格的彪形大汉,这次出行的必备物资都在他身上。
叶天宇所说的药物是指变异野兔实验体身上的兔血,这些兔血都是被稀释过的,它可以起到显著的止血作用。
虽然实验体血液有明显的止血作用,但是小男孩伤势太严重,他的生命体征在逐渐下降。
小男孩现在急需外科大夫的救治。
“徐连南团队应该会有医生,咱们赶紧去那。”叶天宇一把抱起昏迷不醒的小男孩,朝着火车站西南方向的乐行仓库行进。
叶天宇的车辆就停放在不远处的站前街,这次三人驾驶的一辆丰田霸道。
“老大,你是不是认识这个小孩?”熊银义跟着叶天宇身后。
在这个丧尸横行的末日世界,人命太不值钱了,他已经见过了太多死亡。
此刻面对小男孩的死亡,他有些麻木了。
对这个小男孩来说,死亡未必不是一种解脱呢?
为了能及时救治怀里的小男孩,叶天宇加快了步伐:“不认识,我觉得咱们应该给他一个活下去的机会,他还这么小。”
到了站前街后,叶天宇在自己的丰田霸道suv附近发现了好多人。
这是一个标准的十人小队,他们身上都穿着统一的浅蓝色制服,黑色皮靴。
每个人身上都携带了一支冲锋枪,腰间装有子弹匣,手枪。
从他们身上装备来看,对方显然都是‘有钱’的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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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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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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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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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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