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雪越来越大,没有任何办法能抵挡这鹅毛大雪。那些刺骨的寒风几乎能把耳朵给吹掉。曾受过伤的人,伤口变的麻木。
呼啸声像是一个惨痛女人的尖叫,听得让人心生烦恼。
每个人的头上都积了一层厚厚的雪,黑发变成了白发。因路上积雪过厚的原因,用力迈出的步子更加困难。
他们进入到一场不仅与自然环境抗争的环境,更是一场与自己内心战斗的状态。
在这条大道上,放弃等同死去。
也正因为这样的环境,才能体现出每一个人在面对死亡时的惧怕,他们超出想象得变得坚强无比。
从那眼神和呡起的嘴唇来看就能看出,谁也不肯认输。
嵇尔来在大道右边,逍遥王等人在大道左边,井口就在前方三丈远地方。
从鹅毛大雪中看去,井口的身影是朦胧的。
别看这三丈距离,想要追上井口是一件极其难的事情。没有任何夸张,井口之所以领先就是因为他先走的。
他们一直走,到了晚上还在走。身体早就失去了知觉,完全是用意志带动着身体。
终于在第二天的晚上,他们走完了这条漫漫大道,进入到一片繁华的街道。
但这离神都城还有一些距离。
得坐船,顺着长江往上。到了码头那里有很多的马车,马车华丽。这意味着进入到了神都城。
他们凑够了银子买了些吃的,就继续跟着井口。
看井口走路的样子很明显是知道要往哪里去,他的目标非常明确。
又走了一天。
就能看到一座高山,时间是下午,高山上却飘着一股黑气久久不散。让人看见后不敢靠近。
逍遥王见多识广一眼就认了出来,这是阴鬼门。
“原来他们老窝是在这里。”他回头看了一眼,“难怪寻不到,还得穿过那片沼泽地才行。藏得够隐蔽的。”
井口带着项生上山。
逍遥王一行人却没有上山,他已知道这是什么地方当然不能轻易上山,弄不好就没了性命。
毕竟阴鬼天师的手段让人防不可防。
他很想看一看嵇尔来跟上去,可是嵇尔来没有。他像逍遥王一样停在了山下。
嵇尔来的见识虽不如逍遥王,但他的鼻子一向比逍遥王要好。在过沼泽地时,逍遥王就闻到了一股死尸气味。他断定这里是阴鬼天师聚集的地方,人当然也一定会多。
他要重新思考。
“逍遥王会不会朝我出手?”他沉着眉头,就看到逍遥王在笑着看向自己,“他不会,向我出手一定会惊动众阴鬼天师,逍遥王绝对不会为了杀我而使自己陷入到绝地。他应该是搬救兵。”
不要小看这座山,仅凭两个武皇是不可能闯入的。逍遥王只有搬救兵才会有胜算。
他摆了摆手,宁风走到他旁边。他在宁风耳边小声说了几句,就看到宁风点了点头按原路返回了。
逍遥王有把握在这次抢夺中自己会成为最后的胜利者,就吩咐路正原地搭了一个挡风的小屋。
嵇尔来当然也这么做了。
此刻他在想着等到了晚上,就上山看一看。山上有什么他总得知道,而且要在逍遥王的救兵赶到之前抢回项生。留给嵇尔的时间不多了。
最不利展开手脚的是还要带着伏由等人,他不能把他们留在这里,不然的话必定会面对逍遥王带来的危险。
晚上渐渐来临,月高。
乌云一阵一阵从月亮那里飘过,一会四下有些亮一会又漆黑到什么也看不见。
在最漆黑的时候,嵇尔来带着人走向了山峰。
逍遥王有所发现,心知自己不能落后。就带着路正上了山峰。
留下南山王与另外两个兄弟好与救兵接头。
“我们要跟上吗?”蓬断义说。
似乎上山成了一件必须的事情,而且好像也意味着能得到不少的好处。看上去,谁要是晚上山了就等同白来一趟。
南山王有自己的考虑。
这么多年来他为什么一直保持着看书的习惯,就是想在计策上远超所有人。他一直相信武力是长生的关键,而脑力是胜出的关键。
“都想得到长生剑气,反而得不到长生剑气。”
他这随口一句使这两个兄弟听不明白了。
“这是何意?”
“项生想得到长生剑吗?”
“不想,甚至都不知道长生剑是什么。”蓬断义这么说了,但还是有些疑惑。
“他得到了吗?”
“得到了。”蓬断义说:“所以是什么意思呢?”
其实他也有自己的想法,不过不太确定。
南山王说:“都想得到就一定会打一场,无论谁胜出了也落不掉一身伤。我们就在下面等,等那个最后满身伤痕的下来。”
他说话的语气慢了下来,“况且这里还有一间能挡风的小屋。”
这下子两个兄弟都明白了南山王的意思。
南山王没有让这两个兄弟失望,他还是那么阴险。
他俩也意识到想超过南山王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实际上无论是何种事情都没有容易的,甚至有些事情的难度超出想象。
一直困扰着井口的难题,在控制住项生后一切都解决了。
此刻的井口带着项生来到了大殿里,这是一个可怕的大殿,它发着红光。红光之下是一台台黑漆漆的棺材。
棺材排列整齐,一看就知道管理这里的人是一位极其讲究又爱干净的人。同时这应该也是一位可怕的人。谁又没事在自家屋子里放那么多棺材呢。
但现在这里却只有井口和项生两个人,很显然井口回来的消息还没有传开。
他就走到那个象征着阴鬼门最高身份的椅子走去,并坐在了上面。
脸上立即现出一股享受的表情。
他的眼睛不经意间看向了项生,突然间井口发现,项生不仅眼睛是黑色,就连皮肤也要比先前更加黑了。
这种情况井口从来没有见过。
凭着多年的经验,在通血虫的控制下,项生的皮肤不应该这么黑,只应该是一种浅黑。
“这是为什么?就因为他是麒麟体质,这浅黑变成了墨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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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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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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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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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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