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一次也不例外,两个兄弟一路上一句话也没有说。他们并肩走着相距一步。可能是寒风的原因他们的距离又近了一些,连一步也不到了。
他们走在黑夜里的大路上,路上看不到一人。漆黑漆黑的,只能听到一阵阵脚步声,还是来自他们自己的。
眼看着他们就要快到项生住的地方,好像们提前说好一样,在这个时候都停下脚步不再前进。
“前面就是项生住的地方了,里面有人因为我看到了光。”蓬无情说。
“是啊,我也看到了。”蓬断义说:“要是我没有猜错嵇尔来也在那里。”
“你不会猜错。”
“我想是的。”
“你知道我们现在处在的这条大路是通往哪里的吗?”蓬无情问。
“东面,我记得那里有一片麦谷场。”
这是他们第一次说了很多的话,可是他们却感觉到了不自在。蓬无情抹了一把脸感觉到手是冰凉的。蓬断义抬手拔开了挡住眼睛的头发,他感觉到头发有点雾水。
这两个兄弟就立在这里,目光一直看向东面。
他们再也不说话了,什么话也没有说。然后又往南边走了走,沿着槐树林边缘向东走去。
经过项生住的地方他们连停也没有停,就一直往东走,然后他们就到了麦谷场。奇怪的是两个人的方向竟然是一致,他们很明白自己接下来要往哪里去。
于是他们就到了项生曾经去过的地方。
他们每人拿着一根棍子在雪地里找着红薯,用了近一个时辰的时间每人找到两个红薯。
大小上来看蓬断义找到的要小一些,从好坏上来看蓬无情找到的两个其中有一个有点坏了,把坏的去掉那只能算一半了。
他们走到麦草堆那里生了火,把红薯放在上面烤。
两人围坐在火堆边,又是一句话也不说很是沉默。他们的眼睛一直盯着火堆。待火快熄灭的时候他们把红薯捡了出来。
吃的很慢。
两个人吃的都很慢。
“等天快亮的时候我们回去吧。”蓬无情说。
“这样也好,这里有个茅草屋我们可以进去避一避。”
他们就把红薯拿到了茅草屋里,一边吃着一边看着外面的飞雪又一边听着风声。
风很大。
雪也很大。
宁风就走在雪地里,他快有一些走不动了。就走走停停不时四下张望一下,最后把目光看向西边。现在他很想让天快些亮起来,这样一来太阳就能照一照他的身子。
他经过那一座座沉睡的房子,这房子没有一点生机。看到这些房子宁风就感觉到更加寒冷了。
只要能看到一点光,他都觉得有些温暖,可是这一路上一点光也看不到。
有些房子里的人睡了,也有些房子里没有人住。
现在他没有了动力走起路来就更加慢些,天色最黑的时候他终于走出了村子。然后他寻到一棵大槐树,直接坐在了树下,嘴里骂骂咧咧。最后他看向最西面希望下一刻就能见到逍遥王的身影。
最西面是一条大道。
那是一条四周没有树没有山没有客栈荒芜一片的大道,很多人走这么一条大道都会有一种恐惧感,它的长度和所处环境让人感觉走不下去。
要是眼力还不错的话,能看到大道上有一对人影正往田园村这个方向来。
他们越来越近。
其中一位带着牛头面具,身材细长。穿着一件紫色纹龙长袍,脖子上挂着长生剑碎片。他走路的样子看起来像是散步,有一种四处溜达的意思。
在他的左边是一位穿年纪五十五,身穿黄色道袍的男子。他浓眉小眼个子要矮一些或是说矮很多。但他自己一直觉得一个人的成就或是身份地位不是用个子来衡量的。
他的手里拿着黄色阴阳幡,走起路来大摇大摆显得非常有自信。
走了一会他们就不想走了。
他们看到了田园村,就觉得也不差那么一会。还是先停下来休息一下顺顺气。
这两个人,那个戴着牛头面具的是逍遥王,另一位是逍遥王的手下阴鬼天师井口。
据井口所说,他姓井出生时又在井边,他的老爹就给他起了个井口这个名字。
他对这个名字还算满意,用他的话说是笔划少一些也好记。
他之所以要陪逍遥王前来一是逍遥的要求,第二是他也想来。当他听到田园村里有一位麒麟体质的少年时,他就下定了决心一定要来。
这一路上井口一直有一个问题想不明白,总想着请教逍遥王但没有找到合适的时机,现在眼看就到田园村他觉得时机到了,就说:“我们为什么不坐马车或是飞行呢?这路可真够长的。”
逍遥王听后看了他一眼再把目光看向田园村的方向,说道:“有的时候早了并不是一件好事,这意味着要等。”
“我们可以在神都城待两天再坐马车。”
“想要做好任何一件事,热身总是少不了的。你如果知道的够多就应该知道马车不是到达一个地方工具。它更像是一个石头不小心就会被它绊倒。”
井口算是听明白了,逍遥王这个人就是想走一走。他不是觉得长生剑气不重要而是觉得势在必得。
就好像一切都在他的掌握之中。
从他的话语中,井口感觉到此行比较困难。
他说:“听说把长生剑气从气运之子的身体里拿出,气运之子就会死。”
“你是怎么知道的?”逍遥看向他。
井口笑了,说道:“你看信的时候我站在旁边不小心看到了,但我绝对不是故意的。”
逍遥王也是轻笑一声,说道:“只是信而已——”
他还没有说完就停下了,就好像有一样东西突然间打断了他一样。逍遥王的眉头一沉,下一刻猛然站起。
这把井口吓了一跳,他本能反应跟着逍遥王站了起来。
再看逍遥王神色凝重看向天空,但那天空漆黑一片就连星星也没有了。
井口忍不住,问道:“怎么了?是发现什么了吗?”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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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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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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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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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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