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明江死活不肯让,他隐隐觉得,今天妻子如果接回了顾惜惜,糖糖可能再不会回来了。
顾金凤狠狠瞪了眼,拐了个方向走了,这帐回来再算,现在她得去接惜惜。
农场领导虽然不想批假,但顾金凤这疯疯癫癫的样子,领导也怕真闹出事,只得同意。
沈明江跟着顾金凤上了车,他反正就要阻拦妻子,绝对不能让顾惜惜回家。
顾金凤没理他,夫妻俩隔了很远,就像陌生人一样。
顾惜惜还和陈野在一起,陈野带她去饭店吃饭,给她点了碗馄饨,顾惜惜狼吞虎咽地吃着,这些天在顾家吃的,比猪食都不如,全靠顾老大每天一个蛋支撑着。
“吃慢点。”
陈野宠溺地看着,嘴角含笑,他觉得这么狼狈的顾惜惜,真的好可爱啊。
比他妈介绍的那些所谓的门当户对的姑娘们,可爱一万倍!
顾惜惜羞怯地笑了,放慢了速度,小口小口地咽着,心里比蜜还甜,在她最困难的时候,陈野出现了,就像是童话故事里骑着白马的王子一样,给了她十足的安全感。
“你妈说很快会赶过来,别害怕。”陈野安慰道。
“嗯。”
顾惜惜点了点头,抬起头看了眼,和陈野目光对上,就像受惊的小兔子,攸地低下头,不敢再看了。
陈野轻笑出声,心里充满了柔情,刚刚要是他没发现这姑娘,她一个人可怎么办啊?
幸好被他看到了。
“陈野,你怎么在这?”
顾杰找了过来,他们已经整理好嫁妆了,陈野却一直没露面,他出来找街坊打听,都说他带了个女叫花子来吃饭。
看到披头散发的顾惜惜,顾杰皱紧了眉,他本以为街坊们的话有些夸张,陈野怎么可能和叫花子在一起,但现在看来,街坊们其实说得挺委婉的,这个姑娘比叫花子还狼狈些。
顾惜惜受了惊吓,手里的调羹都差点摔地上,缩紧了身体,惊恐地看着顾杰,陈野轻声安抚:“别怕,是我朋友。”
他对顾杰不满道:“你吓到人了。”
“是不是脑子不太好?我说话又没很大声。”
顾杰不乐意了,他就是正常说话,这女叫花子跟见了鬼一样,是什么意思?
“你怎么说话的,她是我朋友,我一会儿就回去,你和长川说一声。”陈野不高兴了,兄弟用这种口气说顾惜惜,他很生气。
“你到底怎么回事?今天是长川的大喜日子,一会儿就要去酒店了,你从头到尾都陪这个叫花子,你在搞什么?”顾杰也不高兴,觉得陈野分不清轻重缓急,今天可是兄弟的大好日子,就算再重要的朋友,也不能影响兄弟的婚礼吧?
而且他也看不出这个女叫花子,有什么要紧的事?
吃馄饨也不需要陈野陪着吧?
“我会和长川解释的,你先回去吧。”
陈野自知理亏,但他实在撇不下顾惜惜。
“我……我一个人可以的,你……你回去吧!”
顾惜惜嘴上这么说,眼泪却流了下来,她觉得委屈,顾糖糖欢天喜地地结婚,所有人都在恭贺顾糖糖,却没人来管她的死活,连唯一关心她的陈野,也要被人叫走了。
本来都已经起身的陈野,看到顾惜惜脸上的眼泪,又鬼使神差地坐下了,对她轻声笑道:“没事,我和你一起等你妈。”
长川那儿有那么多人在,少他一个也没什么,惜惜这儿却离不了他,何况他也不放心留下惜惜一个人,她受了那么多惊吓,正是需要陪伴安慰的时候,他哪忍心离开?
“你和长川说一声,我临时有点事,迟会儿去酒店。”陈野口气不容拒绝。
顾杰皱紧了眉,看陈野的眼神不可思议,甚至还猜测是不是顾惜惜这女叫花子下了迷魂药,否则向来做事很稳重的陈野,怎么会在好朋友最重要的日子,做出这么不合情理的事来?
“你和我出来!”
顾杰拽了陈野出去,低声道:“你鬼迷心窍了?长川是咱们的兄弟,今天他结婚你知道不知道?一早就说好的,你是今天挡酒的主力,你现在说不去到底想干什么?”
陈野是他们哥几个中酒量最好的,二斤白酒都没问题,事先就说好让陈野挡宾客的酒,免得陆长川被灌醉了,影响晚上的洞房。
而且陈野也答应了的,现在却为了这么个女人辜负兄弟的信任,这叫什么狗屁事?
“我这边真走不开,不过晚上我不会缺席的,只是晚点过去。”陈野解释,他心里也有几分过意不去,毕竟是他言而无信在先。
“就那个女叫花子?”顾杰指了指店里的顾惜惜,眼神鄙夷,这种上不了台面的女人,连他都瞧不上,陈野脑子让驴踢了?
“什么女叫花子,人家父母是老师,还是沈神医的孙女。”
陈野神情不愉,不乐意听兄弟用这样的口气贬低顾惜惜,可说完却变了脸色,顾惜惜现在已经不是沈神医孙女了。
“沈神医孙女不是长川媳妇?对了,长川媳妇是刚认回家的真孙女,这个女人莫非是那个鸠占鹊巢的假孙女?她妈就是偷孩子的恶妇?”
顾杰很快就想明白了,神情更加鄙夷,一个罪犯的女儿而已,陈野这脑子不止被驴踢了,肯定还撒了泡尿。
“别这样说,惜惜她是无辜的。”陈野沉了脸。
“她无辜?占了长川媳妇十八年的身份,而且今天还是人家的大喜日子,她倒好,搞成那个叫花子模样过来找晦气,我看她就是居心不良,陈野你向来是聪明的,好好想想吧!”
顾杰还不知道顾惜惜是躲进嫁妆车逃出来的,否则他会说得更难听,他深深地看了眼脸色难看的朋友,转身离去了。
身为朋友,他言尽于此,希望陈野好自为之。
陈野深吸了好几口气,才舒展了眉头,再挤出一点笑,假装没事人一样进了店,顾惜惜怯弱地看着他,雾蒙蒙的眼睛我见犹怜,怯生生地问:“我……我是不是给你添麻烦了?你还是回去吧,我……自己可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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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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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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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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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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