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他并不在乎这些,只要能好好做生意,一切都好说。
就好比,之前乘船来苏州,他在路上,也遇到了那些索要过路费的人,这在他眼里看来,一切再正常不过,也不会因为他人索要过路费而大惊小怪。
别人要,他给就是了,大家相安无事就行。
见他这么说,叶伦只是一笑:“但愿吧。”
“三伯,明天有什么事,需要我陪你的吗?”
虽说他想出去游玩,但也没有忘记陪乔三的事。
乔三摇摇头:“不用不用,侄女婿,这几天辛苦你了,你好好晚几天,到时候我们一起回去。”
乔三现在正在找仓库,因为茶楼太小,不能放太多米,所以得找个仓库才行。
叶伦已经陪着他找到了店面,至于仓库,他自己找就行。难的叶伦来一次苏州,应该让他好好玩一玩。
“那行,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忙的,跟我说就行。”
第二天。
叶伦起得很早,因为不用跟乔三一起行动,所以他直接去找王公子。
今天,他们打算出城逛一逛。
不过当王公子一出客栈,就马上被人给盯上了。
有人匆匆跑去汇报给鼠三,也有人跟在他们身后。
毕竟他们人多,一路上还做了一些记号。
小流氓来到鼠三的府上,鼠三此时还在呼呼大睡,昨夜因为开心,所以他喝了不少酒,今天难免有些起不来。
听到关于叶伦他们的消息之后,他带着酒气说道:“跟着他们,找个好点的地方在动手。”
“可是他们看上去好像很厉害。”
鼠三不禁骂道:“怕什么,我们这么多人,还怕他们三个?真是没用的东西,给我叫上所有兄弟,我就不信了,对付不了三个臭书生。”
王公子跟叶伦的打扮,有点像书生,加上王公子下棋还赢了苏玉,所有在鼠三的眼里,他们就是书生。
之前小流氓吓唬叶伦,说他们老鼠帮有三百多人。
其实差不多夸大了十倍。
老鼠帮也就三十多个人。
毕竟不是什么光荣的事,所以加入他们的人,多半是无家可归的人,都是些流浪汉。
有了鼠三这句话,那人马上就跑开了。
随后召集其他人,准备收拾叶伦他们。
吃过东西,叶伦他们租了一辆马车,准备去寒山寺。
快到寒山寺的时候,他们下了车,打算步行一段路。
至于马车,则在旁边的一个驿站等候。
因为时间尚早,所以大家走的不快。
这一路景色不错,叶伦看的是流连忘返。
关于他对于美景的概念,王公子觉得很奇怪。
毕竟这里都是树,看起来很一般。
不过他并不知道,叶伦是把眼前的景象跟现代城市的景象做比较。
现代城市,都是高楼大厦,这种树林很少。
所以在他的眼里,树林就是很美。
随着距离寒山寺越来越近。
一阵钟声传来。
听到钟声。
王公子忍不住停下脚步。
他嘴里念道:“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
这首诗叶伦很熟悉,仔细一想,好像是枫桥夜泊。
至于作者是谁,他已经记不清了。
不过这首诗前面两句,他还记得,所以朗诵起来:“月落乌啼霜满天,江枫渔火对愁眠。”
王公子不禁看着他笑道:“好诗啊,可惜了张继,没能考上功名。”
“确实。”不过叶伦却笑道:“这也未必不是一件好事。”
听他这么一说,王公子来了兴趣。
他知道叶伦很聪明,但是在文学上,他们两还从来没有探讨过。
所以干脆就聊到张继。
“叶兄,为何这么说?”
叶伦笑道:“王兄,你可知道,跟张继那一届的状元是谁吗?”、
“这个,我倒是不记得了。史书上好像也没记载。”王公子摇摇头,他看着叶伦。
“莫非叶兄知道?”
叶伦也摇摇头:“不知道。”
“那你……”为何还问这个问题。
叶伦知道他的意思,所以笑了笑,跟他解释了一番。
“就因为张继名落孙山,所以,他才有了这首《枫桥夜泊》,这觉得是一首佳作,将会流传千年。”
“那是自然。”
“所以说,如果张继不落榜,就没有这首诗,而他也将会被人们遗忘在历史的长河,就好比他那一年的状元一样。”
听他这么一解释,王公子茅塞顿开。
“叶兄说的对,这么看来,真的是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所以,任何事,都有两面性的。”
“听了叶兄一番话,胜读十年书。”
“客气客气。”
三人走了一会,来到寒山寺脚下。
看着眼前的寺庙。
王公子双手合十,很虔诚的闭上眼,
叶伦是个无神论者,但是他也很尊重一切文化。
三人上了山,在寺里呆了一会。
叶伦很好奇斋饭,所以特意留在寺里吃了一顿饭。
不过这斋饭,跟他想象中差的有点多,完全不合胃口,简直难以下咽,但他还是吃光了。
虽然他现在的生活不错,但是偶尔吃点苦,提醒一下自己,鞭策一下自己也不是坏事。
这边。
那些老鼠帮的小流氓,追着马车出了城。
虽然古时候的人走路很厉害,但是再怎么厉害,也比不过马车。如果不是因为只有一条路,他们甚至不知道该走哪。
顺着官路一直前行,来到驿站,发现了他们乘坐的马车。找到车夫一问,才知道他们去了寒山寺。
而这里,距离寒山寺已不远,所以大家加快脚步,来到寒山寺下面守候。
三十个人,都已经累的不行。
瘫坐在地上。
有人抱怨道:“这些富家公子,到底在想什么?苏州城那么美,偏偏要跑到这里来玩,也不嫌累。”
一群人,走的太急,没有带吃的。
现在又饿又渴,也真是委屈他们了。
“是啊,我也不知道他们这些有钱人,到底想什么。害得我们跑了这么远。”
“待会一定要好好教训他们一顿,让他们知道,得罪我们的下场。”
随后一群人开始吹牛。
讨论要如何教训叶伦他们。
寺庙里。
叶伦跪在菩萨面前,他虽然是无神论,但是既来之则安之。
他给家人们求了个平安,而且还给自己求子。
成亲有半年了,但是两个妻子都没有怀孕。
他甚至有点怀疑是不是身体有问题。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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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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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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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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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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