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大的一个店门,如果放在现代社会,一般人,不奋斗十年,肯定没不起,但是现在,他只需要两个月就能买到。
虽然时代不同,不能作为比较,但对于一个男人而言,有一番自己的事业,不论是在什么时候,都是很有必要的。
尤其是经过自己的努力,打下来的事业。
乔娥喝了杯酒,一脸豪气:“虽说现在也属于我们,但毕竟是租的,没有归属感。”
确实,东西再好,是别人的,也没用。
她跟乔婉,以前是大户人家的小姐,家里的一切都是自己的,所以对于她们姐妹而言,只有自己的东西,才能心安理得。
“等我们钱一够,就立刻买下这,免得节外生枝。”乔婉帮着叶伦倒了杯酒。
“恩。”
如果让宁爷或者李乾知道,这门店暂时是租的,可能会带来很多麻烦。宁爷估计会去找茶楼老板,威胁他,不让他把门店卖给自己。
这对于叶伦来讲,是一个不小的损失。
他很喜欢这个地方,这里是夜市的入口,也是最热闹的地段,在这里开店,当然是最好的。
也为张屠夫不送货,所以叶伦只能自己推车去买肉。
对于张屠夫不送货,他完全能理解。
他愿意卖肉给自己,已经是仁至义尽了。
在叶伦看来,张屠夫可能是因为害怕得罪宁爷,所以才不送货。
但实际上,张屠夫不送货,是因为他独居,一个人不方便送货。
这天下午。
叶伦推着车来到张屠夫家,但他并不知道,身后有人跟着他。
这人是李乾酒楼里的伙计,为的就是看看,是哪个胆大包天的家伙,敢卖肉给叶伦,敢公然跟宁爷作对。
当他得知是张屠夫之后,立刻回去告通报李乾。
李乾一咬牙:“原来是那个不怕死的家伙。”
“掌柜的,现在怎么办?要不要我带人去收拾那家伙?”
他们不敢去找叶伦的麻烦,但是对付一个屠夫,绰绰有余。
李乾目露凶光:“敢跟我作对,不给他点颜色瞧瞧,他不知道我的厉害。”
于是乎,李乾带着几个酒楼的伙计赶往张屠夫家。
张屠夫他家住在城外,一来一回,有点距离。
当李乾赶到,叶伦早已经买完肉回家。
李乾看着面前的院子,不客气的一脚踹开大门。
院中,张屠夫正在打扫卫生。
听到开门声,回头望去,只见李乾几人来势汹汹。
不过李乾看到张屠夫的时候,也有点胆怯。
这张屠夫,长的虽然不高大,但是浑身的皮肤黝黑,而且眼神骇人。
“看什么看?”李乾心虚的吼道。
张屠夫眉头一皱,来着不善,他嗅到了一丝挑衅的味道。
“肉已经卖完了,请回吧,如果想买,明天趁早。”他没再看着李乾,而是继续打扫。
见他这般武师自己,李乾勃然大怒小子:“小子,你知不知道,要想在长社城混下去,就得招子放亮点,不该得罪的人就别得罪。”
张屠夫看都没看他一眼:“还未请教?”
声音有点懒散,很明显,根本没把他当回事。
他的态度,彻底激怒李乾:“我姐夫是宁爷,在长社城,敢跟他作对的人,没一个有好下场。”
“嗯,然后呢?”
“宁爷说了,谁要是敢卖菜给叶伦,就是跟他为敌,你竟然胆敢卖肉给他,好大的胆子。”
“哦,我还是第一回听说此事。”
听他这么说,李乾警告道:“以后,不许再把肉卖给他,否则别怪我对你不客气。”
“开门做生意,哪有不卖的道理,我不卖给他,你来买?”张屠夫轻蔑一笑:“狗仗人势的东西。”
“敢骂老子,你找死!”李乾挥挥手:“给我打死他。”
几个伙计立刻上前,可是张屠夫回头一瞪,他们几个愣在原地。
张屠夫的眼神十分吓人,仿佛恶魔一般,让人看了都感到害怕。
李乾也忍不住退后几步,但他依旧很嚣张:“给我打。”
几个伙计治好硬着头皮上。
可是他们没想到的是,张屠夫是个练过武功的人,三两下就把伙计放倒。只见他拿起桌上的杀猪刀,一刀下来,李乾当场吓尿。
刀架在了他的肩膀上,距离他的肩膀,只有一寸。
“滚,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李乾吓的转身就跑,离开张屠夫家没多远,他双腿一软,倒在地上。
“这混蛋。”
一个叶伦不好惹,没想到连个屠夫都惹不起。
但是在李乾眼里,不论是叶伦还是张屠夫,都不是宁爷的对手,只要宁爷一出马,这些人必死无疑。
回到酒馆,李乾的媳妇看着他,忍不住问他发生什么事了。
他把在张屠夫家发生的事说了一遍,听完后,他媳妇一哼:“真没用,明着来不行,我们就暗着来呗,一个屠夫,还住在城外,这还不好对付?”
李乾忍一脸奸笑:“还请娘子点拨,为夫洗耳恭听。”
夜半三更。
这个时间点,大家都已经熟睡。
城里除了偶尔传来的打更声跟狗叫声之外,一片安静。
一条人影,鬼鬼祟祟的出了城。
现在是夏天,城外蛙鸣声一片。
那人小心翼翼的来到张屠夫家,然后点燃一把火,丢了进去。
张屠夫家是主要是茅草屋,这火一下去,瞬间就燃烧起来。
不一会,大火就吞噬了整栋屋子,好在张屠夫发现的早,从屋子里跑了出来。
看着汹汹大火,他知道,就算现在救火,也已经来不及了。
所以他只能眼睁睁的看着大火把一切烧完。
不远处,一条人影看着大火,发出一声冷笑,随后消失在黑夜里。
第二天清晨。
叶伦被一阵闹声吵醒。
他起床一看,原来是张屠夫。他正在奋力的敲酒楼的门。
“张屠夫,你怎么来了?”叶伦很好奇。
再仔细一看,他浑身狼狈。
张屠夫看着他:“找这混蛋有点事。”
敲门声不断传来,住在里面的伙计只好来开门。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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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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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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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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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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