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来迟>第204章 婶儿,这只鸡肥了
  “那自然是光脚的人啊。”

  姜军想都没想便答道。

  季如风听了却哈哈大笑:

  “错错错,穿鞋的人才最怕疼。”

  姜军愣了:

  “为何?”

  季如风缓缓道来:

  “因为穿鞋的人娇嫩,别说踩刀子了,就连石子都没踩过,自然怕疼,而光脚的人皮糙肉厚不说,因为没有鞋穿,所以他会低头走路,避开每一块可能伤到自己的石头。”

  这个道理姜军似懂非懂。

  “那这跟留下潘荣贵有什么关联呢?”

  季如风拍了拍他的肩膀:

  “你想想,谁是光脚的?谁是穿鞋的?”

  姜军开着车,耿直的说道:

  “那潘荣贵自然是光脚的。”

  季如风点头:

  “所以啊,他反正都没鞋子穿了,无所谓,但江州饭店还要运营下去,这个时候强势开除他,只会给对手可乘之机。”

  相反。

  如果这次能放潘荣贵一马。

  他起码会在近两年之中为江州饭店拼死卖命。

  而且有了这一次的教训,他就算手脚不干净,也会努力克制,不会给别人抓住他的大把柄的机会。

  姜军只觉得太高深了。

  他没懂。

  沈清墨看了一眼窗外,顺手一指:

  “姜军,你知道那里是什么地方吗?”

  姜军扫了一眼,答道:

  “我听说有人买下了那里,江州第二大饭店前几日开业的,当时还邀请了江州饭店的秦总前去,只不过秦总推托了,但...”

  姜军恍然大悟:

  “潘荣贵去了。”

  “所以,小姐留下他,是为了防止他叛变?”

  沈清墨也伸出了大拇指:

  “厉害,一点就透。”

  江州第二大饭店是吴家老二媳妇家的产业,买下那里,纯粹是为了聚拢人心。

  但现在沈清墨是江州饭店董事长的事情已经传开了。

  吴家肯定会想方设法的从江州饭店挖人,这种时候如果把潘荣贵推出去,对江州饭店的损失就大了去了。

  而沈清墨留下潘荣贵的决定,是今早起的意。

  她一大早就接到了吴太太的电话,说昨日忘了告诉沈清墨,她弟媳妇准备开一家仅次于江州饭店的餐饮店,会跟江州饭店抗衡。

  对于食客来说,饭店只是饭店。

  但对于沈氏集团来说,像江州饭店这样的地方,就是一个天然的情报汇集所。

  很多在生意场上都未必能打听到的事情,饭店里就能知道。

  也是今早沈清墨才想明白,为什么谢栖迟好端端的要把江州大厦买下来送给她。

  等沈清砚回来,沈清墨会正式把江州饭店交给他来打理。

  以后姐弟俩一条心,一个在前方浴血奋战,另一个在后方收集情报。

  姜军先把沈清墨送了回去,再送季如风去公司。

  沈家偏园。

  谢栖迟正在悠闲的跟在余婶身后喂鸡喂鸭喂鹅。

  余婶说外头买的鸡不如自家养的好吃,于是徐木遥便把偏园交给了余婶打理。

  偏园很大,一半用来种蔬菜瓜果。

  另一半用来喂鸡鸭鹅。

  花园里还有两个池塘,大的用来观赏,小的用来养鱼。

  平日里的家常菜,沈家足以自给自足。

  沈清墨远远看着谢栖迟喂鸡,听他学余婶的声音唤鸡来,那画面既温馨又滑稽。

  谁能想到外人眼里高冷禁欲的谢栖迟,私下里却有一颗隐居田园的心。

  “婶儿,这只鸡肥了。”

  趁着鸡啄食,谢栖迟一把抓起最肥的那一只。

  余婶笑弯了腰:

  “没想到姑爷还有这身手,姑爷是想吃鸡肉了?”

  谢栖迟打量着这只大肥鸡:

  “把它炖了给清墨补补身体,正好。”

  余婶连连点头:

  “好好好,那今晚的下饭菜就是它了。”

  谢栖迟满是成就感,对余婶说:

  “婶儿,今晚我要下厨,谁都别跟我争,也别告诉清墨。”

  话音刚落,余婶恰好转过身来,看到沈清墨后,她笑道:

  “怕是瞒不住。”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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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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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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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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