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来迟>第105章 我带你去个地方
  林之野以为沈清墨开玩笑的,他直起身子大言不惭的说:

  “别说姓谢的他在后面了,他就是现在站在我面前,我也可以告诉他,学姐你,是我势在必得的女人!”

  咳咳。

  沈清墨看热闹不嫌事大,撑着脑袋叹气:

  “可是学姐已婚。”

  林之野灿烂一笑:

  “放心吧,这世上就没有我林之野撬不了的墙角,别说区区一谢家墙角了,就算是整个地球,只要学姐你给我一丁点爱的鼓励,我都能给你撬起来你信不信?”

  说完,林之野还伸手去刮她的鼻翼。

  咳咳。

  沈清墨偷笑:

  “我不知道你能不能撬起整个地球,但我知道,你这根不安分的手指头,快要保不住了。”

  下一秒。

  林之野哀嚎四起:

  “痛痛痛,谢总,下手轻点,痛。”

  谢栖迟掰着他的手指头,把他给提了起来:

  “我谢栖迟的女人,你也敢妄想,你小子这双手是不想要了吧?”

  “想想想。”

  吃痛的林之野,秒怂。

  或许是看在林之禾的面子上吧,谢栖迟并未掰断他的手指头,只是把他往屋外一扔:

  “麻溜的滚,晚一秒我先把你小命给撬了。”

  林之野真的滚了。

  是真的滚。

  他在门口一脚踩空,直接滚出了屋檐外。

  雨天,路太滑。

  他马不停蹄的撤了。

  谢栖迟坐在林之野坐过的地方,看着沈清墨问:

  “心动吗?”

  沈清墨毫不犹豫的摇头:

  “不心动。”

  这是实话。

  莽莽撞撞的弟弟,不是她的菜。

  她永远折服于男人的温柔,以及格局。

  而弟弟,终究只是个弟弟。

  谢栖迟在听到自己满意的回答后,同样是刮她的鼻翼,这回沈清墨没有躲。

  但意外的是,这么近的距离,谢栖迟的手竟然偏离了一丢丢。

  沈清墨以为自己脸上有柴火落下的灰,赶紧拿了纸巾出来擦一擦,完全没看到谢栖迟知道自己的手无法准确摸到她鼻翼后的颤抖和失神。

  这双手,好像越来越不听话了。

  “我脸上干净了吗?还有灰吗?”

  擦完过后,沈清墨把脸凑过去问。

  谢栖迟宠溺的看着她:

  “很干净,很好看。”

  沈清墨叹口气:

  “我好像什么事情都做不好。”

  叹完过后,沈清墨想起正事来:

  “对了,你这边怎么样了?”

  谢栖迟瞬间又恢复了自信:

  “全部搞定,我刚刚已经让村长去收拾几间空教室出来,我请来的人都自带帐篷,就不给村里人添麻烦了。”

  这么快就搞定了?

  “他们多久能到?”

  沈清墨是打心底里佩服他。

  谢栖迟抬手看了看钟表:

  “晚上十二点前,应该可以到齐。”

  沈清墨伸出大拇指来:

  “先生真优秀。”

  谢栖迟笑问:

  “比那个只会给你画饼说大话的弟弟要强吧?”

  嗐!

  男人这点该死的胜负欲啊。

  沈清墨笑道:

  “没离婚之前,先生仍然是我的合法丈夫,在我心里,世上除了我爸和我弟之外,再没有任何一个男人比先生更厉害。”

  谢栖迟想了想:

  “也就是说,我在太太的心里,排第三?”

  沈清墨点点头:

  “可以这么说吧。”

  谢栖迟自我安慰:

  “也不错了,一般一般,世界第三。”

  至少打败了林之野,傅云深,苏玺等一众妄图肖想之徒。

  一想到谢栖迟做这么多的事情,却只需要几通电话,沈清墨既开心,又为自己的无能深深叹了口气。

  瞧她愁眉苦脸的样子,谢栖迟一把将她抱起:

  “走,我带你去个地方。”

  沈清墨急忙搂住他的脖子:

  “去哪儿?外面还下着雨呢。”

  天很冷,他们俩身上都穿着大棉袄子,眼见着谢栖迟把她抱了出去,沈清墨着急的拍打着他的后背:

  “这个天睡衣棉袄打湿了不容易干,你要带我去哪儿,我们好歹先换身衣服。”

  虽然林之野已经买了好几套厚睡衣回来了,但他们要在这里呆好多天,衣服还是要爱惜着穿。

  虽然一套睡衣棉袄才一百多块钱。

  谢栖迟径直把她抱上了车,系好安全带,村长媳妇见状,拿着锅铲出来喊:

  “你们去哪儿?马上就开饭了。”

  谢栖迟关了副驾驶的门,边往主驾驶室走边说:

  “老村长说大山村口有一家米粉店味道超级棒,他们家还有烤的焦嫩焦嫩的苞谷粑粑,我带我媳妇去尝一尝,很快就回来。”

  疯了吧!

  这个天出去就为了吃碗粉吃个粑粑。

  沈清墨倒吸一口凉气:

  “你做事一直这样冲动吗?”

  谢栖迟笑着把脸贴了过来:

  “我前半生做任何事情都要先算清后果,结果非但不如我意,还差点把你给弄丢了,从现在开始,我所剩余生,愿意为了你,做尽所有愣头青才会做的事情。”

  所剩余生?

  这四个字听起来,莫名有点时日无多的感觉。

  沈清墨有片刻恍惚,但想到他可能只是想表达自己的决心而已,便也没放在心上。

  他们确实是在大山村口吃了碗粉,谢栖迟买了一袋子苞谷粑粑,还有蒿子粑粑,以及一些小零食。

  虽然路没有修好,但渣叁奇带人把路给填平后,路上没有大坑了,开起来也很顺畅。

  沈清墨以为谢栖迟买的零食和粑粑是给老村长家的两个孙女带的,结果谢栖迟上了车后,不仅没有掉头,还在车上开始了导航。

  看到他输入目的地的那一刻,沈清墨以为自己眼花了。

  “你这是要带我去哪儿?”

  导航出来。

  距离目的地一千零四十八公里,途经二十七个服务区,耗时十一个小时二十分钟。

  沈清墨彻底傻了眼:

  “谢栖迟,你是不是有病?”

  在这个关节点上,离开大山村。

  疯了吧!

  沈清墨解开安全带:

  “我要下车。”

  谢栖迟急忙拦住她,帮她重新系好安全带,凑近她的脸,两个人的呼吸都对上了。

  沈清墨不由得吞了吞口水。

  她有些局促的想要推开他:

  “那个...你你你...你要带我去那么远的地方干什么?”

  心跳在狂飙,仿佛小鹿在乱撞一般。

  谢栖迟猛的啄了她一口:

  “我带你去兑现诺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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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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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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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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