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看就是个经常干这种事的人。
沈清墨愣了半天,看着剥完瘦了一大圈的鸡腿肉,她迟迟没有动筷子。
渣叁奇夹起放在自己碗里的鸡腿皮,吃之前先解释:
“我的手才洗过,干净的,你放心吃。”
沈清墨左手拿着鸡腿,咬了一口后笑道:
“我没有洁癖,只是觉得你给鸡腿扒皮的手法很娴熟。”
渣叁奇更逗了,力证:
“放心,我不杀人,也没当过法医解剖过尸体,这双手除了沾满铜臭味外,其余倒也干净。”
一双沾满铜臭味的手。
这还是沈清墨第一次听到有人把炫富说的如此高调又隐秘的。
字字不提钱,却字字都在炫。
沈清墨安心的吃着自己完全能够吃完的份量的食物,放松下来打趣道:
“你平常经常给孩子们做这种事吗?”
一般家里有小孩的,都不喜欢吃鸡腿上的皮。
就像沈清墨小时候一样,她不喜欢吃肥肉,爸爸会把肥肉咬下来,剩下的瘦肉放在她碗里。
她不喜欢吃鸡腿皮,爸爸也会把鸡腿皮先吃掉。
那还是一个不知道什么叫做幽门螺旋杆菌的年代。
爸爸的所为,有个很响亮的名词,叫做父爱。
不像现在的孩子吃的东西,不能对嘴吹,不能用嘴尝,食物要用专门的剪刀来剪碎。
渣叁奇想了想,点了点头:
“经常做,其实孩子们不挑食,只是有一次我告诉他们,鸡腿上的这层皮含有丰富的胶原蛋白,能让人保持年轻,延缓衰老,从那以后,他们都喜欢把鸡腿皮给我吃,因为他们不想我老去。”
老去?
这两个词放在他身上,恐怕还要经过很长的岁月洗礼吧。
沈清墨笑道:
“是因为你妻子太年轻了吗?所以显得你很老,你的孩子才会这么怕你老去?”
“妻子?”
渣叁奇突然笑了:
“在你眼里,我真的有这么老吗?我看起来很像个已婚人士吗?听你这话的语气,我像个吃嫩草的老牛。”
什么叫做看起来很像个已婚人士?
沈清墨吃完手中的鸡腿,开始专心吃面,味道是真的很好。
她喝了口汤,缓了缓:
“是你自己说的,孩子们都怕你老去。”
渣叁奇郑重解释:
“我单身,未婚,我说的孩子们,是指我资助的那群希望小学里的小朋友,他们见我长出了白发,怕我跟他们的爷爷奶奶一样会因为年纪老去,像他们的爸爸妈妈一样会因为多年的积劳成疾生病死去。”
说起孩子们,渣叁奇的眼里都是光。
这让沈清墨不得不怀疑自己对他的第一印象是错的。
因为他无论从外形条件还是所展现出来的内在修养上,都堪称完美。
当然,人无完人。
越是完美的存在,越不合理。
所以沈清墨保留自己最初的看法,只不过对他的防备心也在相对应的减少。
说起白发,她还抬头看了他一眼。
屋里灯光昏暗,隐约能看到两根,但不确定是不是光线的反射。
“你很喜欢做慈善吗?”
如果没记错的话,他来这里也是为了帮助大山村修路。
这样一个一心为民为孩子们做好事的大慈善家,让沈清墨心里有种说不出的感觉来。
沈家也一直在做慈善,但仅限于拨款。
这么多年来,她从未想过要亲力亲为的去做一些回馈社会的事情。
所以这一次的助农会,算是她迈出来的第一步。
渣叁奇很委婉的表示,他曾接受过社会的馈赠,现在不过是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情。
吃完面条,村长媳妇拿了两个干净的盆来,分别打满热水,里面还各放了一块干净的毛巾,给他们洗脸。
沈清墨吓的赶紧起身,在她的潜意识中,即便是家里的佣人,也不需要把水端到她面前来。
无非是她偶尔在家里的阿姨面前撒撒娇,但那绝不是命令的语气,这与她一直以来接受的教育理念不符。
渣叁奇见了,悄声对她说:
“这是大山里的人们对远道而来的客人表示友好和尊重,是他们认为的力所能及的事情,你不用惊慌。”
听起来,渣叁奇似乎经验丰富。
晚上睡前,村长媳妇还用吊水瓶装了一大瓶滚烫的开水,用一块崭新的毛巾包裹着放在沈清墨睡的床上。
大山里很冷,但被窝里很暖和。
村长媳妇告诉她,这种瓶子装的热水,到天亮都是热乎乎的。
所以这一夜沈清墨睡的还算踏实。
就是梦到谢栖迟掉进车轮子陷进去的那个深坑里了,她伸手去拉,却发现谢栖迟的双手连骨头都没有,根本支撑不住他的身子。
她在梦里哭着呐喊,只要你能回来,我们不离婚,我答应你不离婚。
但醒来后,沈清墨狠狠的在自己的大腿上掐了一把,告诫自己,同情男人,倒霉一辈子。
女人的心,该狠的时候必须狠。
所以这婚,非离不可。
为了防止自己的恋爱脑占据上风,沈清墨给自己洗完脑才起的床。
虽然大半夜才睡,但她早上七点半就醒了。
可即便如此,屋子里也只剩下村长家两个孙女在烧着炉子里的火,见她起床,姐妹俩一个倒热水给她洗脸,一个把锅里蒸好的饭菜拿出来摆在桌上。
门口还摆着一双高筒雨鞋。
全新的。
正好是沈清墨的尺码。
姐妹俩告诉她,跟她一起来的那个叔叔五点多就起床跟爷爷去干活了。
等沈清墨吃饱喝足穿着雨鞋出门,发现进大山村的那条路上的坑洼地全都已经在村长的带领下被填平了。
渣叁奇虽然穿着睡衣棉袄,但他那张年轻的脸蛋在一堆老人孩子面前,显得尤为出众。
村里还真是一个年富力强的中年人都没有。
因为助农会在即,加上这几天山里有雨,所以渣叁奇的修路团队要等这次的助农会结束才能开展,否则车进不来,山上的果子无法运送出去。
按照原计划,渣叁奇这种日理万机的大忙人,应该先离开,等大山村的果子丰收完再来修路。
但他却选择留下来加入了沈清墨的团队。
中午林之野到的时候,沈清墨已经从最开始的光杆司令,快速的集结了村里的老弱妇孺,以及大善人渣叁奇。
林之野要风度,穿的是一套秋款的运动服,冷的瑟瑟发抖的同时,也发出了杀猪般的嚎叫:
“所以...我的团队里,就我一个孤家寡人?”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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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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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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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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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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