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韵年纪还小,若是好好教,还可以改过来。
但宋婉知道,她现在不管说什么宋韵都不会听她的,甚至还会与她争执,与其对牛弹琴,还不如静等时机。
只有把原氏这颗毒瘤彻底拔了,才会慢慢好起来。
原氏起身去了祠堂,听说去祠堂时,下人把她发髻上的珠钗头面都全部摘了,还给她搬来了案几蒲团,拿来了佛经。
原氏知道宋城这次是给她动真格的,若是她不拿出点诚意来,或者好好地哄哄他,可能她得在祠堂悔过好几月。
她不会让宋婉那贱人就此得逞,称心如意。
宋婉看向宋城,柔声道:“女儿今日像是闯祸了,女儿就不该看母亲写的账本,是女儿不懂事。
家庭和睦才能万事皆兴,女儿今日让父亲与母亲吵口了,关系也闹僵了,这可怎么好?
不过女儿对刚刚说的话,不认为自己有错,母亲是故意的,错了就该罚,若是一味包庇,长此下去,母亲定要在明面上给祖母脸色看了,不敬长辈,是不对的。”
宋城道:“今日之事不关你的事,你是无心之失。再者,你刚刚说的话很有道理,你没错,不必自责。”
宋婉面上带起浅笑,显然在面上看来是放宽了心,“父亲没生气就好,女儿就怕父亲生气。
在这府里,女儿其实只有祖母和父亲是血亲。母亲喜不喜欢女儿,女儿都不甚在意,只要父亲心里有女儿就好。”
宋城听此,心里突然生起愧疚之意。
上回宋婉突然病重,他为了自己的官帽而弃了她的命。
没想到的是,她竟然没有怪他。
宋城刚要开口说什么,宋婉便起身道:“女儿该去祖母屋子读书了,女儿告退。”
宋婉出了正堂,带着喜儿往桃苑走。
喜儿道:“奴婢瞧着刚刚大人像是对之前姑娘做过的事后悔。”
宋婉道:“事情都已经做了,已经没有后悔药吃,父亲原本就是不在意我的,于他来说我也没那么重要。
刚刚他后悔,不过听我言语乖巧,话语之间可怜,心生怜悯而已,至于愧疚其实不多,顶多算是亏心事,见我是心里也有不安的时候。
这人啊,得想得开,我想得开。
人生一辈子失望之事、落寞之事、不顺之事成千上百,若是一味在乎,那我可早就活不成了。”
喜儿知道宋婉心里的想法,她是一点都不在乎宋城对她那点微薄的父女之情了。
宋婉回了卧房,小轩窗边放着一匹粉紫色冷蚕丝绸缎,这缎面极为光滑柔亮,坠感极美,尤其触之柔软冰凉,穿在人身上更显身段。
宋婉身姿纤细,窈窕婀娜,穿上定美得不可方物。
喜儿见此,拿过细细打量,仿若珍宝一般放在手里欣赏,嘴里赞叹道:“姑娘,这匹布料摸着真让人舒服,你说这是不是宫里的贵妃娘娘才配有的东西?”
这东西还真是正得盛宠的沈贵妃的,是苗疆刚刚进贡来朝的。
苗疆冰川下有许多桑树,但能生枝叶,能存活下来的不多,但奇的是这些桑树上会生冰蚕,冰蚕这东西只长在苗疆,且极难养活,但因它吐的丝冰凉退热,所以冰川下的苗疆人,每年都会花费精力去温养这些冰蚕。
可是冰蚕太娇贵了,吐的冰丝一年也就能制成这一匹月华韶光缎。
这种独一无二的东西,江盛一般都是赏赐给了沈贵妃的。
江寂那天恰巧进宫给沈贵妃请安,见到了这匹月光韶华缎,当时就觉得这缎子是真好,要是穿在宋婉身上那就更好了。
宋婉生得那样好看,穿上定然更好看,于是他向沈贵妃讨要这匹缎子,让沈贵妃把这东西赐给他。
沈贵妃也是极爱美的人,自然不肯,江寂怎么求都不管用,连撒娇都使上了,沈贵妃还是不肯。
既然沈贵妃不给,那就只有抢了,于是江寂抱着这匹缎子就跑。
几乎是一溜烟儿就冲出了殿外。
沈贵妃见他那混样儿,无奈地摇摇头,“真是个臭小子!有了女人巴不得把自己母妃宫里的好东西都送过去。”
宋婉对这些不知情,只是也看出来了,这缎子定然价值不菲,江寂在她身上花费的银子,她这辈子可能都还不清。
冰玉白镯就花了他五百两黄金,这匹缎子定不比冰玉白镯花费少。
喜儿道:“王爷对姑娘真是好,这缎子摸起来也太舒服了。”
宋婉看到缎子,就想起要给江寂做衣裳的事,她现在手中还没有好看的布料,又不能出府,所以此事只能交给喜儿去办。
喜儿自然乐意这样的差事,于是拿着五十两银子出了府。
宋婉的月例少,存银不多,就靠着每月原氏发的那点月例是远远不够的,可这里已经是她的全部积蓄,有些都还是元氏日常给她的零花钱。
她钱虽少,但五十两也能买一匹不错的绸缎,加之她这双会绣花、会做鞋、又会做衣裳的手,已经足够给江寂做一件好看精致的衣裳。
喜儿出去了半个多时辰就已经把布料买回来了,说这是店里面最时兴的玄色。
玄色不比黑色死板,更有质感能衬托贵气,若在上面绣一些明蓝色的祥云纹,或者描了金边的狼纹,这衣服定然别具一格,气派不俗。
宋婉想到此处,坐在轩窗边拿着毛笔开始画起了花样儿。
宋婉之前的丹青是极差的,元氏一笔一画地教了她一段时间,她的丹青就慢慢有了进益。
此刻她画的花样儿与她的绣工一般无二,已经栩栩如生,活灵活现。
在爱意中被宠着的女子,总是会带点小心思,因为即便被人发现了这小心思,也会被人宠着。
宋婉在祥云纹里隐隐写了一个婉字,但这婉字生生绣上去突兀也难看,于是宋婉给婉字写得游离了一些。
看起来像随风飘扬的丝带,但又能看出来这是个婉字。
喜儿一见,忍不住赞道:“姑娘真是蕙质兰心。”
宋婉放下了手中的毛笔,“这样就好看多了,不过绣这些得花不少时间,衣裳完全做好,估计要一个月。”
喜儿道:“没事,王爷等得起,只要是姑娘做的,他高兴都来不及。”
宋婉道:“你就知道帮他说话。”
喜儿笑着道:“奴婢这不是看姑娘动了心,顺着姑娘的心意说嘛。”
宋婉伸手点了点她的额心,“真是个鬼灵精。”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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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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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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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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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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