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次是扳倒陈裕的绝佳好时机。
凌刀道:“王爷要亲自去鬼市找密境十二宗的人?”
陈裕狡猾的狠,这些人没有固定的据点,也不知是靠什么联络消息,但陈裕就是在能有所求的时候,能召集他们。
“是。还不曾亲自去过那个地方,打算去瞧瞧。”
他想了想,继续道:“宋婉定也没去过,带她去见识见识。”
凌刀:“是。”
去黑市也无妨,黑市虽黑,可也有规矩,一般人不敢打架闹事,也算安全。
天色很快黑得深,宋府早就挂起了夜灯。
府里静得很,连轻微的鸟叫都能听得清清楚楚。
宋婉正坐在榻上看书,书不是文学大家写的,而是落魄的书生写的自传。
里面的内容不过是写自己如何努力读书,却迟迟考不上功名,又爱慕哪家高门的小姐,因自己贫穷又无权无势不敢表明心意的老套故事。
宋婉觉得没什么意思,老掉牙的故事已经在其他书里看过多回。
轩窗在此时被人推开,修长的身影从外面翻了进来。
现在江寂已经不走正路,嘴里调笑说这才像个夜探美人深闺的蟊贼。
宋婉对他的到来已经习以为常,“怎么府里的下人一次都没有发现过你?”
江寂走近她,蹲身下来,握住她的双手,“因为本王厉害。”
宋婉忍俊不禁,就会夸自己。
江寂道:“随本王出去走走,带你去个好地方。”
宋婉摇头,“我不去,我困了。”
江寂一把将人打横抱起来,往屋外走,“不,你不困。”
整日待在这府里,她不闷,他都嫌闷。
宋婉被他抱着又不敢出声,怕被人发现。江寂一贯横行霸道的,也不知谁惯得他这个性子。
江寂抱着人往后门出去了,到了后门口,追风正等在原地。
江寂把人放在马匹,也翻身上去,骑着马往黑市而去。
“快宵禁了,你要带我去哪儿?”
江寂故意吓她,在她耳旁低声道:“去本王王府,本王的卧房。”
宋婉就知道他要使坏,用手肘顶他的腹部,江寂忍着疼痛,笑道:“生气的样子真好看。”
宋婉耳根微红,“你到底带我去哪儿?”
“到了就知道了。”
江寂挥动着马鞭,追风快速地奔跑起来。微凉的夜风拂在宋婉脸上,褪去了不少热意。
比守着府中的冰块还要凉快许多。
街道上的人零零星星,都是忙着回家的人,也无人注意他们。
追风很快跑到了黑市入口,宋婉是第一次来这样的地方。
入口偏僻得很,在两岸堆砌成的怪石小河尽头,得乘船才能进去。
那尽头极为狭窄,只能容纳两只小船。
但只要进去了,便要开阔许多。
这里暗得很,也没人点几盏灯笼,地势又偏低,看起来黑漆漆的。
这里与金陵城似乎是一个天一个地,金陵城的屋舍鳞次栉比,雕梁画栋,这里只有破破烂烂的茅草屋。
宋婉看了眼上面的拱形木制长桥,才明白过来,这里算是金陵城下方,最隐秘之地。
江寂牵着宋婉的手,怕她走丢了,带着她进了黑市。
眼前是黧黑的石板路,路两边是各种各样的人,身前摆放着各种稀奇古怪的东西。
宋婉从来没来过这种地方,也从来没想过金陵竟然还有这种地方。
两人走至一摊贩前,觉得这摊主卖的东西更古怪。
皮制的手铐、拇指大小的夹子、筷子大小的鸡毛掸子、像黄瓜似的光滑木棍。
摊主道:“夫人,这些东西要和您夫君一起用,能快活似神仙呐。”
宋婉不解,“快活?这如何快活?”
她觉得这摊主在开玩笑。
摊主笑出声,“您问您夫君就知道了。”
宋婉拿过皮质的手铐,望向江寂,“这能让人快活?”
江寂满脸笑意,高兴宋婉没有向摊主澄清他不是她的夫君,这会儿她又问这个问题,“嗯,能。”
“这是手铐,怎么让人快活?”
江寂低声在她耳旁道:“在床上用的。”
宋婉脸颊猛然爆红,一把推开江寂,丢了手铐转身就跑。
江寂满眼宠溺看她奔跑的身影,把手铐捡起来还给摊主,追上去,“小心点儿,这里黑,别摔了。”
宋婉羞红着脸,“你怎么不拉着我,还让我傻傻地在那里问那么久。”
“你总要懂的。”
宋婉道:“这些东西我没必要懂。”
“好,那就不懂。”江寂重新牵上她的手,带着她往深处走去。
她道:“这里怎么会卖这种见不得的东西?”
“这里卖的就是见不得人的东西。”
“这到底是什么地方?”
“黑市。”
宋婉明白了,那真是市如其名。
两人并肩而走,黑市里人来人往的,江寂也没瞧出可疑的人来。
他想,密境十二宗的人是不是听到了什么风声,再也不出来了。
“你凭什么抢我的夜光杯,你还给我,你以老欺小。”
前方人群聚集,热闹非凡,一蓝色锦衣少年正与一白胡子老头儿争执。
那锦衣少年生的面目白皙,糯白可爱,瞧着纯真无害。
“你年岁这么长了,还欺负小孩儿,你不要脸,略。”
蓝色锦衣少年给老人做了个鬼脸。
老人道:“你的?这是我的。”
“才不是你的,是你抢我的,你快还给我。”
少年说罢,就要开始哭。
江寂牵着宋婉走近,挤进了人群里,此时围观的人越来越多。
有人出声道:“白胡驴,这里虽是黑市,可咱们也要讲规矩,你抢小孩儿的东西做什么,你还给人家,你也不嫌害臊。”
“就是,就是,你一大把岁数了你抢孩子的东西干什么。他都能叫你老祖宗了。”
“他哪里还是小孩子,再者这个夜光杯真是我的。”
蓝衣少年道:“你乱讲,杯子就是我的,是我姐姐送给我的,你快还给我。”
“我的,我怎么还给你?”白胡驴气得吹胡子瞪眼。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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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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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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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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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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