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身只有野菜的篮子是不重的,但是在放了蛇之后分量增加了不少,为了尽量不被人发现,她连歇都不敢歇,挎着篮子急急忙忙的往山下冲。
幸好现在还没下工,路上没遇见一个人,只是刚拐进自己家所在巷口,看见了一个男人远远从对面走来。
身躯高大,走路很快,没一会就走近了,仔细一看,原来是钱清枫。
手上啥也没提,不像是去上工,黝黑的脸上出现了一点表情,嘴角微微上勾,眉梢带着喜意,连眼角的褶子都露出了几条。
如果是昨天晚上之前,她一定会冲上去打招呼,可是现在她已经打算学菜谱做饭了,也就没必要硬要去攻克他。
于是在对视的瞬间迅速撇开了眼眸,缩着肩膀低着头,像一阵风一样跑到门前推开家门进去。
速度快到钱清枫还来不及反应,就已经不见了人影。
刚才还在上挑的眉头迅速皱起,他眸中升起了疑惑,仔细看还有一丝不知所措。
这…是因为之前的事害怕吗?
其实赵晓静只是单纯的害怕他又说他要负责什么的。
男人只能影响她拔刀的速度。
但是她没想到,村里现在已经有关于他们的谣言了。
那天中午李金花回去吃完饭在厨房跟大儿媳妇随口聊了两句,说是刚才看见赵家闺女了,不是个傻的之类的,说着说着停下了洗锅的手,眼睛一亮,露出一个略带急切的笑,勾着手让大儿媳妇过来,凑在她耳边悄咪咪的说:
“我给你说,那赵家闺女回来的时候,搁老远,我就看见有一个男的跟她一块,结果等到了村口就剩她一个人,我问她那个男人是谁,她非说是我看错了。
老大家的,你说你婆婆我这火眼金睛,在这种事上怎么可能看错嘞,那赵家闺女绝对是谈对象了,跟她一块从县城回来,指不定还是个城里人。”李金花眼里透露出一丝丝的羡慕,心里暗戳戳的想,要是自己家丫头能找个城里人多好,那可是吃供应粮,每年还有各种票呢,肉什么的根本就不愁。
李金花家闺女今年和赵晓静一样大,是李家最小的娃。
当初李金花的肚子尖尖的,所有人都说这胎是个儿子,把她开心的不得了,隔一天就要吃一个鸡蛋补补,生怕娃吃不到好的,结果一下把娃吃的太大,整整生了一天才生出来。
这就算了,没想到出来还是个闺女,她失望的不行。
所以打小她就不喜欢这个闺女,要说怎么搓磨那倒也没有,只是在家不待见她。
赵若男本来以为会一直这样,没想到12岁那样李金花突然像变了一个人一样,对她好的不行,一开始隔两天一个鸡蛋,后面她碗里的饭都快跟李金花碗里的一样多了。
要知道大哥二哥和爹是家里的劳动力,每次吃的是最多的,下来是挣八个公分的李金花,最后才是赵若男。
经常都是剩多少饭就是多少,几乎每天都是少半碗饭,最多吃个三四成饱。
而李金花一下子的好让12岁的赵若男害怕极了,那个时候村子里有人会把多出来的孩子扔了,也有人会把孩子私底下偷偷卖给拐子,她害怕李金花也想把自己卖了。
她顾不得李金花往常的冷淡和无视,哭着扑到她的怀里,上气不接下气的说:“娘…娘,我错了,我以后肯定乖乖听话,你别把我…我卖给拐子。”
打从记事起,这是她第一次跟李金花有这么亲密的接触,她看着李金花怔楞的表情,忽然觉得娘的怀抱也没有想象中的那么暖和。
“傻闺女,你告诉娘,是哪个挨千刀的在背后嚼舌根,说我要卖了你,真是个不要脸的二货,也不怕以后祖宗不让他进坟。
闺女,你放心,咱们家就是再穷,也绝对不会干出卖孩子这种事。”
李金花用手僵硬的轻抚着赵若男的头,骂骂咧咧的开口,仿佛要将那说闲话的用唾沫星子淹死。
接着又换上了一副慈母的样子,眯着眼笑嘻嘻的看着赵若男,“闺女啊,娘以后可就指望你了,你一定要争气听见没!”
赵若男顿时眼泪都止住了,红红的眼眶猛然睁大,连呜咽声都咽了回去,眼神迷茫的看着李金花。
怎么会…说出这样的话?
“好了,别哭了,娘要去做饭了。”
李金花可不管赵若男是个什么想法,在她看来,姑娘家嫁出去以后帮扶娘家人是应该的,那种嫁了人就忘了娘的都是白眼狼。
赵若男就那么站在那,不知道该怎么办。
后来她才知道了真相,还是从大队长媳妇那听到的。
当时她来找大队长闺女赵黎,打算一起去黄梅子山,还没进门就听见大队长媳妇叹了口气,无奈的说:
“当家的,这李金花真是油盐不进。她娘家村子那边有个闺女被城里人看上,嫁过去之后先是帮她弟找了个临时工的活,后来还把自己爹娘都接到县城去住。这不一下子就让李金花上了心,满脑子都是再过两年就给若男说亲,那时候若男才多大,不到十五岁啊,她李金花真是想进城想疯了!”
赵若男听到这瞬间明白了,为什么娘这段时间对自己越来越好,爹和两个哥哥也开始关心她,原来是这样。
知道这些后她的心里没有一丝难过,反而庆幸自己还有价值,所以她暗暗的在心里想,以后一定要找个县城人!
大队长媳妇停顿了一下,“你是不知道找的那家人是个啥样,比那闺女足足大了二十岁,也不知道是哪个媒婆说了这门亲事,都不嫌丢人,听人说那男的往那一站跟人家闺女爹一样。
这就不说了,还是个瘸腿的,之前还有过一个媳妇,不过是一个娃也没生,家里还有个老爹。也就是没儿子,否则咋可能把那闺女娘家人都安排进城……”
“行了行了,你没事了多关注一下李金花,别让她犯什么大错丢人就行。”赵有才听着自家媳妇越跑越歪的话,抽了口烟,咂了两下开口道。
可惜这一切赵若男都不知道,她早在听到前半段话的时候就离开了,现在满脑子都是对以后找个县城人的幻想,哪还有心思去山上,再加上大早上的,一直站在墙根也不是回事。
其实就算她知道了,也不会当回事,她肯定会找个比那家姑娘好的,否则她还看不上呢。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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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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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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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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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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