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穿到七零:咸鱼炮灰的逆袭之路>第4章 初见钱清枫
  等于说整个赵家只有赵建海和柳梅两个劳动力,柳梅通常挣八个工分,赵建海挣十二个工分(也是考虑到赵家的情况,再加上赵建海每天要比别人多干些活),这些一年算下来差不多能分到二百斤小麦和三百斤红薯,外加老太太和柳建树的口粮,一大家子一年也就是个四百斤左右的小麦,五百五十斤左右的红薯。

  现在是老太太掌家,所以面和红薯都是放到一起再由她分配。因为心疼小儿子小时候身体不好,再加上不上工,怕他饿肚子,所以每次都把小麦脱下来的糠加点面粉给二房,剩下的白面都握得死死的,一点都不肯再给。

  幸好她还知道要靠赵建海挣钱,所以红薯没给自己多留,按照正常的口粮分的。除去口粮每年赵建海还能额外领五块钱左右,这些钱也都是被老太太收起来了,说是攒着给赵建树娶媳妇用。

  赵晓静听完明白了,偏大的疼小的,中间夹个受气的,自己这个爹还是个孝顺的,所以等于说他们夫妻俩挣的工分不光是要养老人,养孩子,还要养弟弟!

  “娘,那红薯呢?这几天我没在厨房看到啊。”

  “唉,家里一分钱都没有,没办法只能把红薯拿去换了一些米和生活用品,剩下的红薯全都晒成干放在地窖里了,等到过年的时候还要做年食呢。”

  虽然柳梅说的是换,但是赵晓静知道红薯应该是被拿到黑市卖了,其实她还有点好奇黑市在哪呢,以前只是听说过,还没真正的见过,说不定以后想吃点好的还得去黑市买呢,可是她完全忽略了——自己现在压根就没有钱……

  她这几天也没出过门,就是在家做个饭,还老被柳梅批评,说她大手大脚,炒个菜就用了一盖子的油,说的时候那叫一个心疼啊,恨不得直接说别干了。就这她在用的时候还注意了一下,没敢真像后世那样放一勺油。

  这天早上赵建海柳梅照常去上工了,临走的时候还给赵晓静了一块钱,让她找几个同村的姑娘一起去供销社买点头绳啥的,毕竟在家闷了四五天了,也该出去散散心了。

  她看到一块钱的时候还有点懵,自从有了手机支付后,自己已经有四五年没摸过钱了吧,尤其还是这么小额的纸币,她以前在群里发个红包都是一千起步啊!

  她还在心里吐槽,也不知道这一块钱能干什么,说起来也不能怪她嫌少,毕竟她不知道这个年代的物价。

  刚走出村子没多久,一直沉默的小十一突然出声,“宿主,在你正前方一百米处走着的男人就是赵家村倒数第一穷的钱清枫。”

  这个名字一出赵晓静瞬间想起来了,这不就是那本书里隐藏的富豪吗?

  前期被戴上帽子,好像祖上帮忙打过仗,在听到风声后还及时的把家产散了出去,连村子里的大院子都没要,才逃过一劫,没有被抓走,最后自己在村尾找了个房子住着,就在赵晓静家隔壁,不过中间隔了一片赵家的自留地。

  后来是上面换人,他们家才被卸掉帽子,然后这个男人抓住了经济发展的风向,直接做了第一批吃肉的人,进军房地产行业,混的风生水起,最后成为甘蓝省有名的企业家,还上了c国的报纸。

  所以说,这是个潜力股!!!!

  啊啊啊啊,那要是巴上了以后岂不是又能过之前的日子了!!!

  赵晓静光是这么一想,嘴角就止不住的上扬。她觉得自己已经心态很好了,但是这几天的饭实在是太过于寡淡,她已经想肉想的快要疯了!

  如果她跟钱清枫搞好关系,嘿嘿嘿,等成年了再谈个对象,那会正好已经开始允许私人搞企业,这不完全就是自己的金主爸爸啊,而且这个年代还这么保守,说是谈对象,估计也就牵牵小手什么的。

  但是要怎么接近他是个问题!现在他还带着帽子,她主动接近他怕是会被误以为不怀好意吧。

  啧,真烦人,不知道怎么接近钱清枫就算了,现在记忆也不完整,都不知道原主以前有没有得罪过他呢?

  于是赵晓静就默默地跟在钱清枫后边走着,说是跟着,其实是小十一说去县城只有这一条路。本身俩人间隔只有一百米,谁知道钱清枫走路那么快啊,再加上自己这个身子又是大病初愈,娇弱的不行,稍走两步就开始喘,歇会才能继续。

  还没走到县城呢,前面的身影已经快成一个黑点了,唉,本来还想看看他去干什么,说不定还能来场偶遇呢,可惜了。

  眼看就要看不见了,赵晓静直接找了块石头坐着开始歇息,现在太阳已经慢慢从山顶露出来,直勾勾的照着这条路,她的身上早都已经湿透,脸摸起来非常烫,走路的时候眼睛被刺的都快睁不开。

  路边的大树影子被照的印在旁边的地里或者是别人家墙上,连个遮凉的地方都没有。

  家里也没有水杯一类可以携带的装水的容器,所以赵晓静现在是又累又渴,但是现在已经走了一半了,回去吧又不划算,心一横只得接着往前走!

  幸好现在离县城不远,远远的都能看见几个模糊的高楼影子,毕竟周围都是一层的平房,那几栋楼就显得格外明显。

  就这样看着楼的方向一边走一边歇,她总算是在中午吃饭前赶到了县城。

  一进到县城,扑面而来的全是人,街道上还能好一些,只少人和人之间还有距离,最吓人的是供销社,人已经多的从门口溢出来了,赵晓静清楚的看到有一个老太太出来的时候鞋都被踩掉了,最后还是硬挤进去把鞋勾了出来。

  这…这,她看着自己早上精心编的麻花辫,穿的是柜子里最新的一身衣服,鞋子倒是在路上沾了点土,不过整体来说也算是精致女孩啊!

  她很抗拒去那个人群里面挤,而且她并不想要头绳,加上肚子还有些饿了,于是掉头准备先买个包子再说。

  按照小十一给的路线走到国营饭店门口,估计是没到饭点,这里的人倒是不多,就是她囊中羞涩啊,也不知道一块钱能买几个包子啊?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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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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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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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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