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楼一夜听春雨,深巷明朝卖杏花。
矮纸斜行闲作草,晴窗细乳戏分茶。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随着最后那个“家”字的最后一笔款款落于纸上,赵珩将手中笔搁起,兴趣盎然地欣赏起自己刚刚挥毫写下的“作品。”
“韵儿,这幅写的怎么样?”
赵珩转头笑着对站在书案边的艾韵儿问道。
“素衣莫起风尘叹,犹及清明可到家。”
艾韵儿轻轻念着,接着莞尔一笑道:
““嗯,我也不太懂,反正只要是你写的,就好看,嘻嘻。只是这诗是谁写的,总觉着有些让人心里发闷。。。”
“唔,你能有这种感觉,说明你差不多看懂了这诗里的意思,这首诗是宋代陆游写的《临安春雨初霁》,陆游这个人你知道吧?”
赵珩笑道。
艾韵儿摇了摇脑袋,表示不认识。
“说起这个人,可是宋朝鼎鼎有名的大诗人,他小时候受家庭爱国思想熏陶,宋高宗时应礼部试,因为得罪了秦桧结果被黜。到了高宗的儿子孝宗做皇帝时候再去应试,结果赐进士出身。中年入蜀,投身军旅生活。晚年退居家乡。其一生笔耕不辍,今存九千多首,内容极为丰富。与王安石、苏轼、黄庭坚并称“宋代四大诗人。”
赵珩耐心的解释道。
“哦。。。秦桧我知道,是个大奸臣,谋害了岳飞的那个人,还有,苏轼,就是苏东坡吧,这人我也认识,小时候我娘带我去太原,去饭馆吃饭,有道菜叫做东坡肉,就是这人造的,对不。”
艾韵儿听到这里,居然还从中找出了两个自己能说上名堂的人来。
“王师北定中原日,家祭无忘告乃翁。。。”
赵珩想起了自己读中学时,每个学生都被要求背诵的这首陆游的千古名句。
“陆游的这首《临安春雨初霁》写于淳熙十三年(1186),此时他已六十二岁,在家乡赋闲了五年。诗人少年时的意气风发与壮年时的裘马清狂,都随着岁月的流逝一去不返了。虽然他光复中原的壮志未表,但对偏安一隅的南宋小朝廷的软弱与黑暗,是日益见得明白了。这一年春天,陆游又被起用为严州知府,赴任之前,先到临安去见皇帝,住在西湖边上的客栈里听候召见,在百无聊赖中,回忆起他自己的一生经历,空有一腔凌云壮志,却报国无门,心灰意冷时写下了这首广泛传诵的名作。”
赵珩继续幽幽地说道,像是说给艾韵儿听,更像是说给自己。
“怪不得,我说怎么听着就让人灰心丧气的感觉,你可是要办大事的人,可不能这样。”
艾韵儿听明白了赵珩的解释,握着赵珩的手鼓励道。
“呵。。。”
赵珩苦笑着摇了摇头,抽回了自己的手说道:
“韵儿,你不知道我之前的际遇,3岁时从襁褓中被人抱进了宫,从此太后成了我的母亲,从小她就对我极严厉,凡事都要讲一个规矩,我从5岁起,每天天不亮就要起床,跑去给太后请安,然后再去上书房跟着师傅念书,到了下午还要练习射箭打拳,每年也就太后寿辰和春节得有几天假期,就这样日复一日,年复一年,终于到了亲政那年,本打算从此可以自己做主了,便想尽各种办法进行革新,没料到,太后她老人家不愿意放权,加之自己做事过于操切,结果又被太后架空。。。”
说到这里,赵珩停了下来。
“然后呢。。。”
艾韵儿问道。
“往后的那段日子,我被太后拘在了西苑的瀛台那个小岛子上,什么事也干不了,什么人也见不着,只能一天天地靠看书度日,再后来,洋鬼子打了进来,我被太后拉着一直往西跑出了北京,然后。。。就遇见你了。”
说到最后,赵珩盯着艾韵儿,突然间咧嘴笑了起来。
“哎。。。说起来你是九五之尊,这天底下最厉害的一个人,却没想到,日子过得这么苦,不过还好嘛,至少你还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嫔妃陪着,要是我,也觉着这样的日子过得很舒服啊,什么朝政啊啥的,太后她爱管就让她管去呗,你就守着你的皇后妃子岂不是也很舒服!”
艾韵儿说着,语气中带着一丝戏谑的味道。
“这话说的。。。我怎么听着有一丝酸味。。。嘿嘿”
赵珩也听出了艾韵儿的言外之意,索性开口说破。
“呸呸,什么酸味不酸味,又不是山西老陈醋,我说的是真的,你说说看你,有着皇后,皇妃还不够,这都回北京多久了,也不见你把她们接来。我看你呀,嘴上说着好听,说到底,也是个负心薄性的,哼,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艾韵儿嗔道。
“咳,咳,这皇后本不是我中意的,她是太后的侄女,选了给我做皇后,这里的意味,你懂了吧。。。还有啊,我跟你说,这皇后的脸,长的有这么长,活脱脱像一匹母马,要换做是你,你愿意整天和一匹马过日子?”
赵珩一边说,一边两只手比划着隆裕的脸型,惹得艾韵儿大笑。
“哈哈哈,扯吧你就,哪有人长的像马的,牛头马面么?!再说了,老百姓都说了,北京的万岁爷最喜欢的就是他身边的珍妃,就算皇后不中你意,珍妃总是你喜欢的吧,她人在哪里?也跟着太后吗?”
“。。。。”
听见艾韵儿突然说起珍妃,赵珩一下沉默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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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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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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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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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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