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却是改了主意,现在形式紧迫,对于他们来说还是自保最重要,“顾瑾,咱们暂时呆在房间里面,张素兰就算是刁难我们,也还是会给我吃的,只要咱们不饿死,就先忍着她,一切都等阎春军回来再说。”
顾瑾想了想,最终还是点头,“好。”
她这段时间也不知道怎么了,好像比从前更加温和了,人也更加有母性光辉,开始对原本不会宽容的事情,多了几分同情心,对原本一定要争个你死我活的事情,也变得随和了很多。
原先顾瑾意识到自己的这种变化,还以为是因为年纪上来了,心态也更加平和。
现在想想才发现,原来是因为自己怀孕了,俗话说得好,一孕傻三年,她现在已经开始了这种神奇的孕期变化。
顾瑾也明白小彤的意思,现在不管什么事情,都没有她们肚子里的孩子重要。
阎春军已经走了五天,想必也快要回来了,这等待阎春军的这期间,她们只要保护好自己就行。
她的孩子,在这个时候来到她身边,她相信她一定是坚强的,会陪着她一起度过这次的难关。
“只是,咱们要让段杨泓和我们一起受苦了,真是个乖孩子。”宁小彤摸了一下段杨泓的头,有些伤感。
段杨泓在这时候非常懂事的说,“小彤阿姨,没事儿,我一点都觉得苦,我是个大孩子了,也是个男子汉,我一定会保护妈和小彤姨的。”
段杨泓同志显然完全忘了,明明前面他还说自己是个小孩子,吃不了那么多馒头呢,两面派。
“真是个乖孩子。”宁小彤笑说。
另外一栋楼,郑静妙扶着郑夫人在阎母那里出来,冷冷淡淡地说,“真没想到,那个顾瑾身上也怀着个孩子,刚刚三个多月。”
郑夫人惊讶之后,轻笑一声,“她和宁小彤真不愧是好姐妹,同命相连呢。”
她话音一顿,看了看四周,低声说,“静妙,我看闫家现在的乱的很,你为什么非得要掺和进来,你是我们郑家唯一的女儿,你爸爸现在还在任,以你的条件可以找个更好的丈夫。”
经过这次的事,郑夫人对阎母彻底有了意见,也看清楚闫家是个火坑了,现在已经不愿让自己的女儿嫁进闫家,何况阎春军就算和宁小彤离婚,也是娶过妻的,二婚男人不值钱。
郑静妙低着头,眉目却带着几分倔强,“妈,我和阎春军从小就认识,青梅竹马两小无猜的感情,没什么可以替代,我心里只有他,已经不喜欢任何人了。”
这一辈子,她非阎春军不嫁。
“阎春军啊,妈也不是说他不好,只是他这个人没有什么志向,他们家从政,可他经济学硕士毕业,却非得辞掉工作从商,再有钱也不过是个商人而已,
也许一个生意做得不好,手里头的钱就全都亏完了,还要你跟着过苦日子,还是手里头有权利才是最靠得住的,他以后的状况恐怕还不如闫泽宇。”郑夫人从她的角度理智地和郑静妙分析利弊、
“闫泽宇?”郑静妙唇角勾出一抹明显的嘲讽,“那天的事,妈你难道没看到吗?这个男人,只不过假把式而已,实际上贪财又好/色,没有远见还没本事,我就算不嫁,也不会嫁这种人。”
“你真的打定主意,一定要嫁给阎春军?”郑夫人问。
“是,我喜欢他,我相信,只有嫁给他,我的后半被子才会幸福。”郑静妙温柔却坚定的说着。
郑夫人点头,“你是我的女儿,和我年轻的时候真像,坚定又有傲气,知道自己想要什么,放心吧,静妙,只要是你想要的,我一定会拿来放在你面前,
只是宁小彤现在虽然被困在君兰苑,但她肚子里的孩子还好好的,这说到底是个很大的麻烦,咱们不能让她生下这个孩子,不然她和阎春军是不可能离婚的。”
“是啊,还有两天表哥就要回来了。”郑静妙一双眉毛轻轻皱起。
郑夫人意味深长的笑着说,“刚才你姨妈说,阎春军恐怕暂时回不来了。”
郑静妙眼睛一转,立刻明白了什么意思,“到底是我的亲姨妈,她还是一心帮我的。”
“闫家这样的门户,娶我们郑家的女儿是高攀,她当然非常愿意。”郑夫人提起阎母的时候,有些不屑,“不过你姨父现在的身体已经好转,她也不敢明目张胆的打掉宁小彤的孩子,
只能像现在这样慢慢的折/磨她,让她自己按捺不住跑出来闹/事,无意中被人推了一把或者自己情绪太激动了,然后导致最好。”
郑静妙突然想到了什么,在郑夫人耳边低低说,“妈,或许,我们可以从那个顾瑾身上想想办法。”
“顾瑾?”郑夫人有些疑惑地问。
郑静妙眼中的光芒幽幽,“我今天发现,那个闫泽宇对顾瑾其实挺上心的,我要想办法给他制造个机会才是。”
“闫泽宇不是和那个小琴……”郑夫人说。
“那是过去的事了,对于他这样的男人来说,哪有什么专情可以说,他现在看中顾瑾,一心想拿什么顾瑾呢。”
“可是现在顾瑾不是怀孕了吗?怎么可能呢?”
“万一孩子没了呢。”
顾瑾发生了什么事情并不不重要,重要的是以宁小彤的性格,知道顾瑾出事,肯定会失去理智,说不定一激动一伤心,自己的孩子也保不住了。
郑夫人一手放在肚子上,似乎觉得这样做有些残忍,毕竟要一下子害死两条生命,可一想到女儿只有这样做才能得到心爱的男人,又把手放了下来。
郑夫人低垂着眼眸低声说,“我最近有些精神不太好,这些事情你自己看着办吧,别把动静闹得太大了。”
……
闫家二楼。
顾瑾他们几个人,午饭依然是两个粗粮做的馒头,两碗看不见米粒的稀粥,保镖小文在小厨房的冰箱里面找到一小块猪肉,熬进了粥里,做了瘦肉粥给顾瑾和宁小彤补充营养。
宁小彤看着桌子上的馒头和稀粥,摇头开始伤感起来,“荀叔、江姨、荀爷爷,还有沈叔,李婶都那么疼爱你,沈青松又是那么宠你,如果他们知道你怀孕了,却在我这里吃这种东西,一定会怪我的,对不起,小瑾,都是我没用。”
顾瑾却是没什么落差,拿了一块馒头给段杨泓,“好了,小彤别想那么多了,从前你在你哥照顾下,不说山珍海味,吃的也是没一点差的,这样的日子你不觉得苦,我当然也不会觉得委屈了,
而且我也不是没有过过苦日子的人,我小的时候,连馒头和稀粥都没得吃呢,一顿能让我吃点野菜根根就不错了,我觉得挺好的真的。”
“那我们就有难同当。”宁小彤咬了一口粗粮馒头,叹声说,“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时候馒头也这么好吃啊。”
顾瑾点头,笑着说,“反正我们现在想想,心里默念,手里的馒头是最好吃的东西,就好了。”
吃完饭段杨泓一个人在院子里玩,突然听到窗户那边有人喊他,“小泓,小泓。”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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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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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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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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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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