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没等顾瑾回答,顾晓玲就撞上了一个人。
“你是哪里来的乡下土妞,怎么这么不长眼,竟然敢撞到我身上来了。”对方响起一声尖锐的问责。
顾晓玲赶紧道歉,“对不起,是我刚刚不小心撞上你了。”
一人颐指气使,一人低眉顺眼,站在顾晓玲面前的女孩子穿着时兴的连衣裙,高跟鞋,头顶上还带着一个皇冠,她皱眉看着顾晓玲,“你知不知道我是谁?我身上这身衣服多少钱?就简简单单一句对不起算了吗?我要你端茶倒水鞠躬道歉,不然这事儿没完。”
“这位同志,我朋友刚才走路没太注意,撞在你身上,但她已经道过歉了,你这么不依不饶的,太不讲道理了吧,而且刚刚她走的是右边,按理来说你应该让她的,撞到了也是你道歉,你还想怎么样啊!”
沈翠翠知道刚刚是什么情况,能息事宁人的时候绝不惹事儿,但不该软弱的时候绝不鞠躬。
穿连衣裙的女人咬着牙,仗着穿高跟鞋,个子高一点,走上来抓住顾晓玲的手,就要打人的样子,“你马上去端茶倒水,给我鞠躬道歉,我不打你。”
“松手!”顾瑾拦在顾晓玲面前,隔开女人的手。
力气有些大,感觉像是学过武术的,顾瑾将目光落在女人身上,长得很一般,穿的倒是华丽,只是一副看不起人颐指气使的样子。
顾瑾态度诚恳,“这位同志,我堂姐刚刚不小心撞到了你,实在不是故意的,希望你宽宏大量,不要和她计较。”
女人不屑地瞥了顾瑾一眼,“三个人中间,总算有个会说人话的。”
“你什么意思?”沈翠翠怒气冲冲。
饭店里面的人听到动静,温正轩走出来,笑着说,“大家好,我是这家店的大堂经理,几位都是来店里吃饭的客人,发生这种意外谁都不想,但出门在外以和为贵,请大家看在我的面子上算了行不行?今天吃饭的钱我来买单,大家觉得怎么样?”
女人翻了个白眼,“你不过就是一个饭店的小小经理,现在这饭店也不是国营的了,你能有什么面子,别说一顿饭钱了,就算是我家想要入股你的饭店,也不是不行。”
顾瑾不由得看见眼前跋扈的女孩子很纳闷,她到底是什么身份,说话怎么跟个炮仗筒一样,而且看着面生,面相不像是这个省的人。
温正轩听了这些话之后低着头,依旧滴水不漏,“同志,你说得对,我们饭店现在确实不是国营的,而且我也没有什么面子。
只是今天饭店里面正在办喜事,来了很多人,同志你在大门口和人吵吵闹闹,大家看到你这样对你的影响也不好,同志你一看就是有头有脸的人,应该明白我的话。”
“你……”女人还想说什么,一直站在她旁边的年轻男人拽了拽她,但女人还是忍不了,“你会不会说话……!”
旁边的男人平息事端,“静静,算了吧,今天咱们是过来祝你表妹订婚愉快的,别为了这点儿小事生气。”
顾瑾闻言,这才注意到旁边穿着西装男人的存在,他的五官棱角分明,穿着一身银色西装,看上去一派精英的样子,只是眉眼之间好像有些不太舒服。
叫静静的女人听了西装男人的话,脸色这才缓和了一下,“算了,我也不是那种得理不饶人的,不过是不想我表妹订婚平白沾了晦气,走吧,咱们进去。”
说完,对着沈翠翠和顾晓玲翻了一个白眼,踩着高跟鞋“噔噔瞪”往饭店里面走。
沈翠翠哪里见过这么不讲道理的人,挽起袖子就想冲上去和这人“好好讲道理”,顾瑾一把拖住沈翠翠,“行了,翠翠,别冲动!”
穿银色西装的男人,像是突然注意到顾瑾,回过头朝她一笑,“同志,你叫什么名字?”
尽管现在是八十年代末期,不是大清,在大街上突然问一个女孩子的名字,也是非常没有礼貌的行为,但是男人丝毫也不在乎这些世俗。
顾瑾眼神冷漠,“我叫顾瑾,今年十九岁,已经结婚了!”
顾瑾的面容稚/嫩,就是十九岁的正常姑娘,但是在这个年代的人普遍早婚早育,十九岁的姑娘不仅结婚而且已经生了孩子了,所以顾瑾的样子看上去并不像是个已经嫁人的姑娘。
但顾瑾的回答明明白白告诉眼前的男人,她已经有主了。
男人的眼中明显闪过一抹失望,笑了笑,转身离开。
“你们说,这两是什么人,居然敢在饭店门口这么嚣张。”沈翠翠不免有些生气,平常在村里大家背后是什么样不知道,至少明面上还是很友好的。
“这小姑娘是南方一个富商的女儿,而今天在饭店里举办订婚宴的就是她表妹,光是她表妹在省城就已经是数一数二的富商,一场婚宴开销就是三万块,他们家有多少钱我们想象不到,所以这样的人还是不要惹她为妙。”温正轩在旁边说。
沈翠翠有些讶异,看这女人还说要买下这个饭店,还以为开口说大话呢,真闹起来只怕是不好收场。
倒不是怕了,而是出门在外,少惹事儿为妙。
刚才也多亏了那个穿西装的男人,如果不是他开口,那女人只怕不会那么快息事宁人。
顾瑾又问,“那刚才站在她身边的那个男人是谁?”
“男人是这个姚静的哥哥,叫姚一尘,听说小时候刚生下来就遭了罪,所以从小身体就不是很好,但是他聪明绝顶,姚家的生意就是姚一尘在做主的。
平常姚一尘不能动怒,所以只要开口说话,姚静再嚣张跋扈也不敢惹得姚一尘动怒,他们其实只是祖籍是咱们省的,早在几十年前整个家都迁徙到南方去了。
他们口中的这个表妹,只是姚静母亲的远亲,这一次他们订婚,姚静和姚一尘都来了,有可能只是为了参加婚礼,也有可能有别的心思。”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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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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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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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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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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