秀书网>都市小说>顾瑾沈青松>第369章 顾浩然
  应秀珍说完从房间里走出去,顾小雨坐在床上,两人不约而同露出了诡计得逞的笑容。

  应秀珍生的两个女儿里面,顾小雨是长得最好看的,而且心思也活泛,不死板,就是因为这样,即使顾小雨没有考上高中,应秀珍也把她养在家里,没有让她急着嫁人,因为想着给顾小雨找个有钱的人家,得一笔丰厚的彩礼。

  现在沈家就是最好的选择。

  顾爱国答应把顾小雨留在夏阳镇,是希望通过顾瑾给她找一个好的夫家,怎么也没有想到,她看中的就是顾瑾的老公了吧。

  肥水不留外人田。

  顾小雨也想着,等她把沈青松勾搭到了,顾瑾就是没人要的臭婆娘,看以后顾瑾还怎么在她面前横。

  而应秀珍想着的确实,顾小雨一向听她的话,好拿捏,到时候还不是要钱给钱,要什么给什么,他们顾家四房要什么富贵的日子没有,说不定到时候也能从沈家拿钱起一个楼房呢。

  应秀珍想着这美算盘,只觉得非常得意,就连做饭都比平常多了几分兴奋劲。

  ……

  沈家。

  顾瑾和沈青松到家以后,沈建和李梅还在药材田里忙活,家里还没做饭呢。

  恰好今天河水翻涌,河里的鱼儿都翻涌上来,沈青松捞了好几条鱼,再加上在镇子上买回来的鸡爪,顾瑾决定做一个红烧鱼,再用鱼头做鱼头汤,鸡爪就做个麻辣鲜香的香辣凤爪,另外夏天的黄瓜和豆角都熟了,做一个凉拌黄瓜,再做一个豆角。

  五个人的家庭,荤素不缺的四菜一汤,色香味俱全。

  这个年代买的鸡爪都没有什么肉,不过这可难不倒顾瑾,先把鸡爪洗干净焯水,去掉鸡爪的腥味和杂质,把水都沥干,再用油炸,炸到鸡爪表面都起皮了再捞出来。

  炸鸡爪剩下的油也不会浪费,红烧鲫鱼三大条,用油煎和炸完全是不一样的口感,炸可以把鱼的皮都炸酥炸脆,里面的鱼肉却还是粉/嫩的。

  顾瑾把最重要的鲫鱼和鸡爪都炸了之后,先做香辣凤爪。

  蒜末和姜末先下锅用底油慢慢炒香,冒出香味之后放一些剁椒,等剁椒也炒香了再放豆瓣酱,慢慢熬出红油,然后放生抽、料酒、酱油,再放点儿水烧开,烧开之后把炸好的鸡爪放进去,慢慢把酱料的味道熬煮进鸡爪里面,出锅的时候再撒点儿葱花就可以了。

  豆角和黄瓜都容易炒,鱼头用农村的井水煮,味道也甘甜。

  最后做的是红烧鲫鱼,这鱼炸过,如果先做表皮会发软,所以顾瑾炒完了红烧鲫鱼的酱料,只把鱼往里面过一下,就拿出来了。

  最后一道菜上桌,正好沈建和李梅也回来了。

  沈翠翠看到这一桌子好吃的菜,眼睛都直了,“哥,给我上宽饭,我今晚要大吃特吃。”

  李梅把饭端上来,转身打开沈翠翠的手,佯装怒气,“你先去给我把手洗了再吃饭。”

  “好呗。”沈翠翠脸上挂着笑容,“有我嫂子这样的大厨真好,回家就有这么好吃的饭菜等着我呢,真是太惊喜了。”

  “所以你现在是嫌你妈做的难吃呗!”

  “妈,做了一辈子饭,我怎么会嫌你做的难吃。”沈翠翠瞪大了眼睛。

  李梅看着这个冤家笑了笑,“行了,知道你喜欢你嫂子做的,喜欢你就多吃点。”

  顾瑾收拾好灶台,把火熄了,饭菜都已经盛好放在桌子上,李梅对着还在外面洗手的沈建喊,“糟老头子,你还在外面干什么,饭都做好了,赶紧进来吃。”

  “来了来了。”沈建的汗衫上夹着一支笔,一手拿着做农活用的用具,一只手拿着一包喜糖。

  把手洗干净,沈建把手里的喜糖递给李梅,“李家送过来的,说是李永良的婚定了,下周请咱们喝喜酒呢,要咱们一家一定要去。”

  “行!”李梅接了,心里已经盘算好了要送多少礼钱。

  几个人坐下,正准备吃饭,就听到外面传来敲门声。

  经历了五六十年代那段粮食紧缺的日子,基本上没什么人会在别人家吃饭的时候过来走动,就连李家送喜糖都是只送到门口就走,不知道这会儿来敲门的是谁。

  “我去开门。”沈青松起身走出去。

  打开门,是两个不速之客,顾瑾的四叔四婶顾轩名和应秀珍,他们手里拿着一些东西。

  “你们家里今天吃什么菜呀,隔着门就闻见一股香味。”应秀珍脸上挂着呵呵地笑容。

  两个人也没等沈青松请,就这么大摇大摆的走到堂屋,沈建和李梅都是讲礼数的人,连带着沈翠翠也站起来和他们打招呼。

  顾轩名有些不好意思,“我们来的不是时候,耽误你们吃饭了,真是不好意思呀。”

  但是应秀珍却看着桌上的红烧鲫鱼、鱼头汤、和香辣凤爪给看馋了,她笑着说,“这可真是好伙食呀,顾瑾,你现在真是嫁进了一个好人家,随便一顿晚饭都是大雨大头的,可这是让婶子羡慕呀,什么时候也让婶子享受享受这服气。”

  “河水涨潮了,想要吃鱼河里大把,去捞就是了,婶子该不会懒得动还想着坐享其成吧?”顾瑾冷眼看着应秀珍。

  应秀珍一噎,鱼也不是抓不到,但是哪是抓鱼就完事儿的,这做鱼要用油煎,费很多油呢,还有那鸡爪,虽然看着没几两肉,但是闻起来也香啊。

  她就是想要坐下来白吃白喝。

  沈建打量着他们要走了,站起来说,“两位还没吃饭吧,不如坐下来一起吃点儿?”

  “我去拿碗筷。”李梅倒也没有赶人的意思。

  应秀珍好意思,顾轩名却拉不下那个脸,蹭这一顿饭,“不用麻烦了,我们都是吃过饭来吃的!”

  “四叔四婶到这儿来有什么事儿?”顾瑾问。

  顾轩名脸上挂着笑容,“是件喜事儿,浩然和镇上一个姑娘看对眼,我们去提亲,对方今天来的消息答应了,等结婚的那天请你们一定在镇上吃喜酒。”

  这个消息还……

  真是让人有点意外呢。

  顾浩然怎么好端端的会和镇上的姑娘认识,并且看对了眼呢。

  “对方家里是干什么的。”李梅在旁边问。

  “她爸爸是研究人员,爸妈离婚了,不过家里条件还不错,是村里从前认识的吴媒婆做的媒,前几天我们带着浩然过去,看过了那同志,浩然愿意,那女同志也答应了,现在算是定下来了。

  只是他们没办法去庆和,而是决定在京市买房子,到时候浩然也跟着一块儿过去,所以折中一下在夏阳镇上摆结婚酒。”顾轩名看起来很高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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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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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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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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