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是临时才决定来钓鱼,但今天天气还不错,前段时间天天下雨河边涨水,这段时间天晴水位退了下去,河边淤泥里到处都是被冲上来的河蚌。
而且今天河边没什么人,顾瑾小时候也曾经在塘里摸过河蚌,很有经验。
初春有些石头底下还有螃蟹,翻开石头螃蟹落荒而逃,顾瑾眼疾手快拿住螃蟹的壳,放到桶里。
捡的桶里都快装不下了,顾瑾才恋恋不舍的离开。
和江美佳一起回去的时候,温宏毓桶里只有几条小鱼,顾瑾猜想温宏毓这个钓过鱼的,都只有几条小鱼,沈青松的桶里应该空空如也,谁曾想沈青松非但把桶给钓满了,脚边插着的水网里还有两条大鱼。
温宏毓坐在石头上,颇有些失落,“没想到青松垂钓的本事这么厉害,大鱼小鱼全都被他网走咯。”
四人收获满满回到市委大院去,顾瑾都和江美佳商量好了,河蚌爆炒,大鱼把鱼肉片下来做一道酸菜鱼,小鱼就油炸了,用辣椒炒一炒,再加上顾瑾白天从长城酒店打包回来的菜,足够丰盛地吃上一餐了。
回到市委大院时,杨莲桃和担架上的男人已经不见了,门口只剩一个孩子,有个约莫十七岁的男孩子站在围墙内,冷眼看着那个瘦弱可怜巴巴的男孩。
沈青松把车停在专门的停车点,杨晨从市委大院走出去,杨莲桃的儿子很害怕杨晨,往后缩了好几步。
杨永胜也出来了,他往孩子手里塞了碗饭,叹了一口气说,“等会儿,你把小天送回去。”
然后杨永胜转身回了家。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杨莲桃留下这个孩子,杨永胜却并不打算留他,而是准备着让杨晨等会儿把这孩子送回去。
晚上吃饭,温宏毓把温正轩一家,还有院子里熟悉的一家姓童的友人都喊来了,温丛的母亲林建楠也来了,这是顾瑾第一次和秦琪口中不同意她和温丛婚事的林建楠打照面。
温宏毓并不喜欢林佳楠,觉得她思想太过迂腐,顾瑾对她倒是没什么意见。
顾瑾和江美佳做饭时,林建楠还来帮着做饭,“大哥这徒弟不仅人长得好看,而且还心灵手巧,是个聪明姑娘,顾瑾,你有对象了吗?”
“婶子,你过奖了,我刚结婚,外面和老师下棋的就是我丈夫,叫沈青松。”顾瑾笑着。
林建楠有些遗憾,“哎呀,那真是太可惜了,我还想着给我们家那个傻小子找个好媳妇儿呢。今天来你们家吃饭,我也不好意思白吃,就让我来露一手把,也让你尝尝我的手艺,味道挺不错的。”
江美佳没有反对,顾瑾让开,“好,我给婶子打下手。”
林建楠,“好。”
林建楠干活很利落,有顾瑾在旁边帮忙,做饭更加快了,一个多小时,三道鱼,还有加热的菜就全部都好了。
晚上七点半开饭,温宏毓招呼着一大桌子人上桌,“都别讲客气,就把这里当成自己的家,多吃些。”
“放心吧,大哥,大家都是认识了这么多年的,谁还会讲客气不成。”温正轩在旁边笑着。
温宏毓的友人童斌也笑着说,“好久没见温丛和温枫了,我们家小女儿琳琳常念叨着,这回可算是见着温丛了,只是不知道温枫什么时候回来。”
“等我们家那臭小子回来了,我让他立马去找琳琳玩。”温宏毓笑着。
一大桌子十个人,还好温老家的桌子够大,不然这么大还真有些坐不下,热热闹闹的气氛很是温馨。
张建楠在旁边笑,“先别说话了,大哥,你来尝尝我做的菜,看喜不喜欢这个味道。”
桌子上的人都等着温宏毓动了筷子,这才开始吃饭,张建楠的手艺还不错,虽然闻起来没有顾瑾做的酸菜鱼那么香辣爽口,吃起来味道还是不错。
尤其是爆炒河蚌,简直就是张建楠的拿手好菜,一分一秒火候拿捏的刚刚好。
江美佳笑着,“建楠,你也太谦虚了,以前没吃过你的爆炒河蚌,我还不知道你做的居然这么好。”
“我炒的这算什么,我妈在嫁给我爸之前,是南方人,她做这辣味的菜那叫一个一绝,不过说真的,我炒的真的好吃吗?嫂子你可别哄我。”张建楠有些不敢相信。
“师母可没有哄您,这道爆炒河蚌做的真是不错,鲜香麻辣,堪比大厨了。”顾瑾也不吝对张建楠的夸奖。
八零年代后期,许多单位的人都开始下海经商,张建楠感觉拿到手里的工资越来越低,也有些想要辞职做生意的想法,她做菜特别是湘菜做的很好,要是可以开一家饭店。
张建楠忍不住想问顾瑾,做生意应该注意些什么。
温宏毓在旁边笑着,“有什么事儿,等吃完饭再说,等肚子填饱了,再说其他的。”
“行,咱们先吃饭,先吃饭。”张建楠笑着,并不生气。
沈青松和顾瑾也没有拘谨,晚上吃的饱饱的,温宏毓顺势说明天就是顾瑾正式的拜师宴,让他们有空的一定要过来,童斌和温正轩都是满口答应,张建楠正准备问顾瑾开湘菜馆,做生意的事儿,没想到杨永胜的妻子姜英竟然找上门来。
姜英自从那回被杨莲桃气病了之后,身体就一直不好,今天杨永胜打发杨晨去把杨莲桃的儿子送回去,谁曾想等了四个多小时,杨晨都没回来,而杨永胜又去单位开会了。
姜英心里担心儿子,急得团团转,没有其他办法了,才来求助大院里唯一有车的温宏毓家。
沈青松看了一眼手表,他们从河边回来是五点半,吃完饭都已经九点了,于是问姜英,“他们要去的地方远吗?”
姜英虽然明面上不认杨莲桃这个女儿了,伤心欲绝,可那毕竟是她十月怀胎生下的女儿,有时候想起来还是有些舍不得,听说杨莲桃嫁的不好,她还偷偷摸摸去看过,“不远,他们在城东租了房子住,骑自行车过去最多也就半个多小时。”
顾瑾一听这话就知道,姜英心里还是放不下这个女儿的。
沈青松计算了一下时间,杨晨是骑单车载着小男孩回去的,现在已经过去四个半小时,确实听起来情况不大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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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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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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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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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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