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青松注意到,顾瑾身上的衣服也都是穿了很多年的,于是带着她去了百货大楼。
“走,我们先去给你买衣服。”沈青松拉住顾瑾,语气里带着满满的疼惜。
省城的百货大楼非常大,里面的东西非常齐全,但同样的价格也很昂贵,现在经济逐渐开放,买东西不需要票了,可如果不是非常重要的场合,还是很少有人舍得来这里买东西。
沈青松和顾瑾面貌出众,可穿衣打扮很是普通,那料子一看就不是这栋百货大楼里出的,柜员也都是有眼色的人精,看出他们并不是常来的,而且他们说话的口音也并不是城里人。
三十来岁的售货员脸上挂着漫不经心的表情,说,“你们想买衣服去供销社,那儿买布,自己缝上没那么贵。”
“你们这儿的衣服多少钱一件?”顾瑾问道。
“你想买我们这儿的衣服?”售货员扬起下巴,对上顾瑾冷静的一双眼有些惊惧,却还是不忘保持高傲的姿态,指着旁边挂着一条长裙说,“看到没有,这些都是滞留了好几年卖不出没人要的款式,也是我们这里最便宜的衣服,可还是比供销社要贵不少,28块钱一件。”
顾瑾不理会这人,指着旁边新上的一条长裙问,“这个多少钱。”
“二十八一件的过季衣服你都买不起,这个你就更加买不起了,你还是去供销社买吧,别来耽误我的功夫。”售货员打量着上前推搡桂金,想要把她赶出去。
沈青松上前一步拦在她面前,隔开售货员,不让她碰到顾瑾一点儿,售货员使劲了浑身的力气推,然而沈青松像一座山一样,无论她怎么推丝毫也不动。
沈青松转头看着顾瑾,脸上挂着一丝笑,“除了这条裙子还有喜欢的吗?让她一起包起来!”
“你们!你们是哪里来的乡下人!”售货员没推动沈青松,正要上前对顾瑾动手动脚,谁知被沈青松一把扣住,一松,售货员没站稳,撞在柜台上,腰间剧痛,插着腰挑衅。
很快这边的响动惊动了百货大楼的经理,问,“怎么了?发生了什么?”
售货员一脸委屈上前告状,“经理,这些都不知道是哪里来的乡下人,他们买不起咱们这里的东西,还推了我。”
经理皱着眉,“他们不讲理也不是你这样高声喧哗的理由,这样的人你和他们计较什么,随便扯两块碎布头把他们打发出去就行了,你这样叫,等会让影响了真正要买的东西的人。”
他们这是彻底不把顾瑾和沈青松放在眼里,认为他们是没钱还要来百货大楼的乡下人了。
顾瑾瞥了那个经理一眼,指了指挂在橱窗里的衣服说,“三哥,这些衣服看起来都不错,我和翠翠都能穿,还有那边颜色深些的,适合爸妈。”
“那就每样拿一件!”沈青松笑了一声,看向经理,“给我开个单子,我去交费。”
“呵呵!”售货员脸上发出鄙夷的一声,“每个款式的衣服都拿一件,你们口气也太大了些,有钱吗你们?”
沈青松从胡老板装钱的蛇皮袋子里拿出其中一沓钱,放在桌上,冷冷看着那售货员,“这么些够了吗?”
一沓一百元的是一万,别说是售货员,百货大楼的经理看得眼睛都直了,“够,够了!”
他转过身瞪着售货员,“你还在这儿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去给客人打包衣服,开单子!”
“经理,经理,我这就去。”售货员看见那一沓钱,也顿时没有了刚才看不起人的高姿态,弓着腰去打包衣服了。
顾瑾扯了扯沈青松的手臂,“我们会不会买衣服买的太多了。”
“没关系,我们这次去京市,可能要过年才能回来了,这些衣服你喜欢的就拿去京市,不喜欢的放在家里,回来也可以交换着穿,要是实在不喜欢的还可以送给顾晓玲和你两个婶婶。”
顾瑾温柔一笑,“好。”
十多件衣服,沈建和李梅的顾瑾是估摸着买的,要送给沈翠翠和顾晓玲的顾瑾特意帮她们挑选了一下,剩下顾瑾的几件她一一试了。
一条湖蓝色的长裙,印着花,一件衬衫和裙子,还有牛仔裤。
顾瑾高、瘦且皮肤白皙,任何衣服穿在她的身上都好看,沈青松拿了五套,还不过瘾,直到顾瑾拦住他,“够了,不要买那么多。”
十七件衣服一共是六百一十二块钱,沈青松买了单,售货员一丝不苟帮他们包好,和经理一起毕恭毕敬把沈青松和顾瑾送到了百货大楼门口。
那和颜悦色的样子,和之前已经有了天壤之别。
等离百货大楼远了些,顾瑾噗嗤一笑,“这省城百货大楼里的人,变脸变得可真是快,有时候教训他们不要狗眼看人低,还没有看着他们像墙头草一样,摆来摆去有趣呢。”
所以,钱是个好的东西。
它足以改变一个人对另外一个人的看法。
沈青松表情冷淡,“这个世界上,钱和权是最好的两样东西,几乎没有人能逃得过。”
顾瑾也有感觉,这一世风光璀璨,上一世穷困潦倒,无非就是钱给她带来的快乐和变化。
她转了转眼珠子,“可有的时候,我又觉得,感情也是很重要的东西,人生在世只有钱和权的日子是非常乏味的,如果没有感情,那走在世界上也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再多的钱,再大的权势也不会快乐。”
沈青松眼中有光芒一闪而过,顾瑾说的话,他并没有回,他转移话题,“到了中午,咱们吃过饭再去温老家拜访。”
省城的饭店和夏阳镇上的也有很大区别,省城的长城酒店,功能齐全,设备也很豪华,几乎什么服务都有,不过顾瑾这次过来仅仅是吃饭而已。
温老的弟弟、温丛的父亲,温正轩正好就在长城酒店当经理,他还以为沈青松是来这儿住宿的,笑着和他打招呼,“沈同志,你们住在我家里就好了,不用特地来酒店住。”
“我们不是来这儿住的,我和小瑾等会儿要去拜访温老,先在酒店吃饱肚子,再上门去。”沈青松笑着说。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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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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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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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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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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