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啊,这么羞耻的事儿,要是让沈青松知道了,指不定还以为自己占他便宜呢。
“我问的妈。”顾瑾低下头,不让沈青松看到她现在的窘迫。
她总觉得自己这面不改色心不跳着瞎忽悠,忽悠地有些假,要是到时候沈青松去问李梅,她不是要被拆穿了吗?
真要是被拆穿,她该有多尴尬。
顾瑾都有种不好的预感了,她怎么觉得现在沈青松看她的目光不太对劲呢?
沈建、李梅、沈翠翠都回了家,他们穿着雨衣倒是没有怎么淋湿,只是怕受寒,顾瑾给他们煮了一大锅姜汤,“喝碗姜汤去去寒。”
沈建皱眉头,他是个庄稼人,活的也粗从来没有淋雨和姜汤的习惯,因为他身体硬朗,压根就不会生病,不过还是接过去一口闷了,“家里有个贴心的儿媳妇儿,真是祖上冒青烟,青松,你这小子有福气啊。”
大雨过后气温更加低了,气温骤降,冬天更加冷了。
顾瑾看着日历,只隔几天就要过年了。
沈翠翠看着要过年了,给自己放了几天假,这不放假每天都忙的很,一放假就闲着没事儿干,她找顾瑾出去玩,“嫂子,冬天树林里的笋子可好吃了,我们一起去挖冬笋怎么样?”
还有两天才到她请客的时间,顾瑾想着冬笋焖腊肉,算是一道很好的菜,起身说,“走,咱们一起去,看谁挖得多。”
“晓玲也和咱们一起去,她说要帮着你挖竹笋招待客人呢。”
“好。”顾瑾点头。
三人准备好锄头和背篓,就去附近的山上了,这和顾瑾挖药材的山在完全相反的方向,密密麻麻地长满了竹子,冬天的竹笋是最鲜美的。
只是竹笋有很重的土腥味儿,要用肥肉压下去,这年代的五花肉最贵了,哪有人舍得用那么多五花肉腊肉来炒竹笋喲。
顾晓玲干活是一把好手,对挖竹笋也很有经验,给顾瑾和沈翠翠传授了很多经验,“每年我都到这座山上来采竹笋,每次一个筐都装不完了,你们按我说的,肯定能采到不少。”
“咱们晓玲可真能干。”顾瑾说着动了起来,看着顾晓玲低头认真的样子,心头一动,“晓玲,二婶前几天还和我说呢,我比你年纪小都嫁人了,想要给你找个好人家,村子里你有中意的没有?”
“没有,我妈就是爱瞎操心,我又不是嫁不出去了,这种事还拿来跟你说。”
沈翠翠凑了过来,对顾瑾说,“村里的小伙子哪能配得上晓玲啊,顾二婶子跟你说这事儿,是想让我哥给晓玲找一个军官呢。”
“别胡说,我不是我妈,我就不是那嫌贫爱富的人。”顾晓玲赶忙打断沈翠翠的话,一张脸红得能滴出血。
二十岁的姑娘,对于未来婚姻生活从未有过太多设想,又有着对于世俗的傲气,顾瑾看着顾晓玲的脸,想到了上一世。
上一世,她被刘春芳和顾珠合伙卖给赵勇之后,顾晓玲替她不平了一段时间,只可惜她没有站起来反抗的勇气,顾晓玲也帮不了她。
后来顾晓玲嫁人了,嫁的是城里的一个工人。
这会儿职工家庭可是人人羡慕的呢,二叔和二婶没有亏待晓玲,给了她一笔傍身的嫁妆,一心只希望女儿能幸福。
只可惜过了几年赶上下岗热潮,很多工人都被企业裁掉了,顾晓玲的丈夫想要下海做生意,却赔了个精光。
顾瑾和顾晓玲两人当时都被生活压得抬不起头,只是顾瑾每次见到顾晓玲,她都是笑着的,脸上充满希望的,顾瑾至今都不知道,顾晓玲过得幸福还是不幸福。
重生一世,她能毫不犹豫改变的只有她自己的命运,和可以预见到确实不会有好结果的事儿。
顾晓玲的姻缘,她不敢插手,她能够帮忙的只有不管顾晓玲嫁给谁,她都帮助她,让她的生活更好。
知道顾晓玲不好意思,也没人谈起姻缘的事情了,按照她的办法挖着挖着,半个竹筐就满了。
顾晓玲在休息的时候突然凑过来,“最近大杨村总传出你们家的八卦,听起来可有意思了。”
“都传些什么?”顾瑾愣了一下,想必不是什么太好的,也不是太负面的。
顾晓玲说,“说妹夫和你一样,天生都是冷血的,压根不管四婶的死活,不过也有人说,沈青松不管四婶被警察调查的事儿,是因为你霸道呢。
你不准妹夫管,妹夫就不敢管了,最让我觉得好笑的就是,他们都说妹夫是个妻管严。”
“因为李娇前天来找我妈/的事儿?”顾瑾不用猜也知道这些传言是从哪里传出来的。
顾晓玲说,“是啊,那个李娇,可不是什么善茬,换了你的高考成绩还厚着脸皮找上门,让你原谅她,真是搞笑,你的一辈子差点就被她给毁了,你想要读京市医科大学的梦想也差点被她毁了,凭什么这么原谅她。
而且你不原谅,她临走之前还在村子里到处说你的坏话,妹夫过来了,还在妹夫面前闹腾呢。
我估计她非但不知悔改,还因为这件事情恨上你们了,不是她去劳/改,就是缠着你们阴魂不散。”
顾瑾轻轻笑,“她要是不恨我,我才觉得奇怪呢。”
“你就不好奇,那天她到底是怎么在妹夫面前闹的,妹夫又是怎么让她没脸的?”
“不好奇。”
沈翠翠,“给我说说呗,我很好奇,我三哥这人那么严肃,她也敢上去闹,我就想知道她是怎么自取其辱的。”
“顾瑾,你怎么和以前不一样了呢!对这样的事儿你真的一点都不好奇吗?”
顾瑾,“我一直都这样,对无聊的已经知道结果的事情,我一点都不好奇。”
顾晓玲撇了撇嘴,她都已经开了话头,还有个沈翠翠在旁边殷切切看着呢,如果让她憋着别说,那肯定是憋不下去的,尽管顾瑾没兴趣,她还是巴拉巴拉把那天看到的好戏全吐露出来了。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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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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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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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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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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