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辈子她爹顾大田压根不管家里的事儿,刘春芳和顾珠联手把她给卖了,顾大田都像没看见一样,她就那样被赵/勇折/磨了一辈子,其实要论惨,也是真的很惨。
人命,是独/立而又鲜明的个体,不是可以被当做买卖,不被尊重的物品。
苏景荣联合王富贵一家的行为,已经触及到了人性的底线。
正当顾瑾脑子里思绪乱飞,想着要如何让他们这帮人遭到报应的时候,沈青松低声说,“我们赶紧沿着这条路下去,通知朱晓峰让他派人过来。”
“嗯,好。”
顾瑾答应了,然而沈青松却并没有动,她诧异看着他。
沈青松说,“我留在这里,如果里面的姑娘有什么危险,我也方便救援他们,万一他们受了惊想要转移地方,我也好拖延时间。”
留在这里和出去寻找救援哪个更加危险?
无疑是前者。
沈青松孤身一人呆在这个荒僻的山村里,就算身手再好,面对那么多人,他也难免遇到危险。
顾瑾一颗心卡在嗓子眼,她抓住沈青松的手臂,摇头,“不行,你不能一个人留在这里,那个男的手里有木/仓的。”
沈青松现在是个什么意思,难道他一点儿都不怕死吗?
他要是在这里遇到危险了,她该怎么办?这个念头突然在顾瑾脑海里崩了出来。
作为一个重生的人,她的家庭和这个世界从来没有给过她任何温暖,沈青松和沈家人是第一个给她温暖,给她家的感觉的人。
而现在,沈青松让她抛下他,独自出去寻找救援,一点也不惜把自己置身险境,难道他从来没有想过她的想法吗?
顾瑾似乎已经忘了,沈青松他是一名军人,军人的职责就是冲在最前线,保护祖国的每一个人。
也曾经听说过许多烈士的事迹,还曾经在报纸上面看到过军人抗震救灾,抗涝灭火的英勇身姿。
可……
一旦这个英勇的男人变成自己身边人,顾瑾发现自己无法适应。
她从来没有意识到,沈青松是一名军人,也从来没有见过沈青松执行任务危险的样子。
当危险和平安两个选择摆在顾瑾面前的时候,她毫无疑问选择先保护自己,如果她的生命消逝了,那一切都完了。
对比起沈青松,她是脆弱的。
重生这些日子以来的顺遂,还有日子开始红红火火过起来,已经让顾瑾忘记了,沈青松他是一个军人。
看着沈青松坚定且明亮的眼睛,顾瑾心里很乱,她知道自己现在必须和沈青松分头行动,所以身体做出本能反应,配合沈青松的指挥。
“我会尽快找到朱晓峰,然后回来。”顾瑾知道自己不能再继续耽搁下去了,毫不犹豫转身/下山。
她现在越快离开大牛村越好,然后需要马上联系到朱晓峰,他们肯定不知道怎么来大牛村,她还要等到朱晓峰带着人从大牛村进来。
顾瑾知道自己不能回头,焦急的心就要从心脏里扑腾而出,泪水也无声无息从眼眶里流淌出来。
她没有办法思考,沈青松要留在这里,万一被他们发现踪迹了,或者王富贵等天一亮就联合那些村民到处寻找他们的行踪
那个高大男人手里还有木/仓,他们现在到底有多少人,多少武器,她现在一点儿都摸不清。
一旦被找到……
顾瑾没有办法想象会发生什么,光是思维触及到这件事儿,她就觉得整个人都要窒息了。
她只知道,自己耽搁一秒钟,沈青松就多了一分危险。
大牛村的人晚上都睡了,整个村子静悄悄的,方才他们抓捕的那个黑衣中年男人,沈青松把他嘴里的封上布条,绑在一颗树上,顾瑾路过的时候刚好看到他。
麻绳粗糙,他想要挣脱,却把手磨破了皮,留下点点血迹。
中年男人有些不舒服地挣扎了两下,顾瑾看了直冷笑,反手就是一掌把他拍晕了。
夜色如墨,顾瑾加快脚程往前走,走出大牛村的时候看月色应该是半夜四点,这个时间她也不知道哪里还有电话,显然开车直接去找朱晓峰要来的快些。
上辈子顾瑾是没有考到驾驶证的,但是常年累月的看,她也学会了开车。
若是换到她死时候那个科技高速发展的现代,她是不敢开的。
好在这个年头,路上根本没有车,大半夜的路上也没有人。
顾瑾咬着牙,发动车子全速狂奔,终于到了招待所门口,她用力拍打着朱晓峰的房门,“朱晓峰,快起来,带着你的人,我们去大牛村。”
朱晓峰晚上查到了一些东西,就回招待所睡觉了,此时刚刚睡下不久,连忙穿上衣服,召集所有人马,还联系了当地警察局的人,带上东西一起去大牛村。
十几辆警车连夜出发,为的就是打他们一个措手不及。
去大牛村的路上是朱晓峰开车,他劝顾瑾说,“嫂子,放宽心,我松哥的身手很好,不会有什么事儿的。”
顾瑾淡淡“嗯”了一声,却死死望着前行的路。
四点多的天已经有些亮了,她担心王富贵他们会连夜下山找人寻找沈青松的踪迹。
只要一想到沈青松现在置身仙境,她就恨不得让车子快一些更快一些,时间过得是那样缓慢,每一分每一秒都让她心急不已。
还好到大牛村的路并不长,很快就到了。
他们一行人都是国家公职,全都有些身手,再加上/身上安了保护措施,走这条路稳稳地不会有什么危险。
听顾瑾说了大牛村里面到底有什么之后,朱晓峰整个人都震惊了,所以这次一起来的人也全都配了木/仓。
走了一程又一程,终于到了大牛村,到的时候天已经大亮,村里的人陆陆续续都起来了。
顾瑾完全顾不上村子里面人异样的眼光,让其中几个人先去王富贵家,把他们都控制住,然后带着朱晓峰就往山上冲。
他们上山,王富贵下山,正好两帮人马撞了个正着。
这时候顾瑾才发现山上远远不止王富贵王大雷还有他们昨晚见到的那个高大男子,他们身后还跟着一群人,个个手里都拿着武器,看上去有些吓人,两帮人马的火拼已经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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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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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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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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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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