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富贵看着顾瑾满脸娇气,联想到他之前也听苏锦荣说过,他家也有个闺女娇气得很,这沈青松家和苏景荣家是好朋友,两家的闺女玩到一块儿去都很娇气,也不是什么奇怪的事儿。
就是他心底里不喜欢这样的姑娘,淡淡一笑,“城里来的小姑娘嘛,有些脾气也是很正常的事情,这和我们村子里面的姑娘,看起来不太一样啊!”
“谁说不是呢?”沈青松颇为头疼的说,“我娘生了五个小子,生到最后就那么一个姑娘,平常把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谁都不能说她两句。
谁要是和我妹妹做对我爹娘一准出来,给她做主,平常我看着我这妹妹这么骄横,都不知道说什么好,想要教育她吧,我爹娘还拦着。”
听沈青松这么说,王富贵儿的目光落在顾瑾身上,她坐在昏暗的房间之中,脸上白的能发光,也许是因为房间里面空气不流通,顾瑾整张脸上泛着淡淡的红色,看着完完全全就是从小娇生惯养的小姑娘。
沈青松口里虽然埋怨着顾瑾的娇气,脸上无奈中带着迁就。
那模样看起来就是既无奈又要宠着这个丫头。
王富贵心里莫名的浮上了几分阴霾情绪。
见他一直不说话,春婶子脸上笑容灿灿,“沈队长,沈家妹妹,你们先在这儿吃着,我先去给客房的床铺好,再把里面收拾干净。”
虽然她伪装的不错,可用心就能感受到她并不是真的热情。
“去吧,沈队长晚上也累了,你别让他等太久了。”王富贵摆摆手。
沈青松很有礼貌,和春婶子道谢,“婶子,那我们就麻烦你了啊!”
“没事没事。”春婶子笑了笑,转身去了旁边的客房收拾。
王富贵见状,连忙端起杯子说,“沈队长,咱们在这儿吃好喝好,你今天赶路累了一天,肯定早饿了吧。”
沈青松拿起杯子和王富贵碰了一下,以茶代酒。
顾瑾却是站起来,拉了拉沈青松的袖子,“哥,我累了。不想吃东西,想找个地方躺会儿。”
王富贵神色一顿,看着顾瑾那高高昂起的头颅,笑容很浅淡,“沈家的小姑娘,那两间客房里面堆积了太多杂物,要收拾好一会儿才能收拾好呢,你要是不嫌弃的话,就去我孙女小红的房间吧。
之前小红一直住在那,还算是干净,不过和你们城里总比不了。”
“我这段时间天天忙着学医呢,每天睡觉的地方就没有好过,我看你孙女的房间行,总比在这儿坐着舒服。”顾瑾嘟囔了一声。
然后看向沈青松,“哥,我怕黑。你吃好了没有,吃好了那就陪我去呗。”
沈青松无奈道,“姑奶奶我知道你这毛病就算是没吃好,我也得吃好了呀。”
他看向王富贵,“我这妹妹呀,从小就怕黑,平常都是我们五个哥哥轮流哄着她睡觉,等睡着了再换个房间。”
王富贵也没说什么,只是笑了笑,对这样的情况也表示了解。
沈青松和顾静去小红房间的时候,春婶刚好把小红房间里面的旧被褥拿出来,看到沈青松扶着顾瑾进来,眼神中有些诧异。
她像是想起了些什么颇有些猝不及防,但转而又是如释重负。
沈青松将她的反应尽收眼底,眸光暗了暗,很快将情绪收敛起来,“婶子,不好意思呀,我妹妹经不住这样的累,但是人又怕黑,每天晚上睡觉都要我这个哥哥陪着,等睡着了我才能走。
她刚刚吃着吃着饭,突然就不想吃了,想趟下来休息一下,王叔就让她到这个房间休息。”
“成,那你们先休息,正好我少收拾一个房间。”春婶痛快应下了。
从她的反应中可以看得出来,只有三分笑意,其余更多的是对他们“两兄妹”的敷衍。
春婶抱着那堆脏了的被褥,又满含深意地看了看套上新被褥的炕,然后走了出去。
看着春婶走远,沈青松一把抱起顾瑾将她放在炕上,摸了摸少女柔软的头发,在他耳边低声说,“小瑾,还好你这是装的,那你真是这样娇滴滴的样子,我怕我忍不住给你一巴掌。”
顾瑾歪着头看向沈青松,声音还是那副娇气的模样,“谁说我是装的了,我本来就是这个样子呀,怎么啦,你真的要打我吗?”
沈青松,“……”
顾瑾的话虽然是开玩笑,但沈青松却认真想了……
如果她真是这样,那他……
他应该还是一样喜欢的。
有了这个认知的沈青松,看向顾瑾想要说些什么,然而顾瑾却抢先一步开口说,“其实我是真的有些累了,平常在家里要干不少活,可是却没有像这两天那么奔波,走了那么远的山路,感觉整个人都虚脱了。
沈青松,你是怎么跟那个王富贵说的,他怎么会突然想起来,让我们在他家住?”
“我就和他说我是苏景荣手底下的带的兵,然后又说了几句苏景荣常说的话,他就相信了。”
“那我们今天留在王富贵家里要做什么?我觉得事情有两个突破口——
第一,王富贵的孙女小红死亡真相肯定不会这么简单,我们可以去墓地查看一下小红的尸体,这样就能分辨出小红的死因。
第二,就是王富贵的儿媳妇,那个大牛村的大学生,她肯定知道不少事儿。”
“你分析的很对。”沈青松知道这次时间紧急也没有,也没有什么其他功夫想太多,从杂乱的思绪中抽身而出,环视了一下小红的房间。
这里的一切都破破烂烂的,虽然王富贵是村/长,经济实力也没有高出整体水平太多。
可刚刚春婶换下的被褥却出卖了他们。
大牛村并没有种棉花,也没有适合种棉花的地方,在外面棉花属于管制用品,禁止私下买卖,要票才能限量供应。
就连沈家,这段时间挣了那么多钱,换被褥这种事儿对于他们来说都是奢侈。
可这在王富贵家却非常平常,他们的棉花到底从哪里来的?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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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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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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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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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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