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六十年代中期,苏景荣的原配不知道什么原因去世了,留下两个儿子和一个女儿。
说起这个周小兰,看着老实本分实际上还挺有本事的,她本来只是食堂一个打下手的,因为勾搭上了苏景荣,不但有了正式的工人身份,最后还成了苏夫人,顺带着把私生子苏天认祖归宗,赶走了原配留下的两子一女。
而且……
她还逼的他们都改了姓,跟原配姓,而苏天则成了苏景荣名正言顺的长子,苏景荣百年之后原配的子女也又没资格和苏天争家产。
“这苏景荣之前的儿子和闺女其实也根本不稀罕这个爹,他们娘离开的时候,这三兄妹虽然年纪还小,却都还记得发生了什么呢,这苏景荣和周小兰关系不清不楚的,把他们娘气的半死,怎么可能待见苏景荣。”苏虹义愤填膺。
沈翠翠在旁边说,“嫂子,难怪苏舒雅能做出这样的事儿,原来是有什么根就有什么果,这从根上就坏了的人,做出什么都不足为奇。”
顾瑾倒是没说什么,因为她知道这些话要留着,要让周小兰本人听到。
果然,回家的路上周小兰带着苏天就在路上等着她们呢。
田里的路本来就不宽,他们两堵着根本没法过去,沈翠翠皱眉,拉着顾瑾要走另外一条路,周小兰赶紧拦住顾瑾,“姑娘,阿姨有话跟你说。”
她一早就和苏天商量好了,一个眼色,苏天站到了顾瑾和沈翠翠后面,挡住他们。
“你要说什么?”顾瑾躲不了,只能正面迎敌。
周小兰对沈青松并不了解,只知道丈夫和女儿都非常喜欢这个年轻人,所以她下意识的就把沈青松当成了女婿。
却不曾考虑过,像沈青松那样的人,根本瞧不上她女儿这样的人。
出于女人的本能,周小兰知道沈青松既然把这个姑娘娶回家,还对苏景荣说了那样一番话,在他心里对顾瑾肯定是不一样的。
既然沈青松那里下不了手,就只能在顾瑾身上下功夫了。
“我们从京市那边过来,风尘仆仆,之前没听说过你这号人物,也就没来得及给你带礼物,说来也是礼数不周。
有件事啊,你可能不知道,我家闺女从小就喜欢青松,当年还有婚约,她从来没有放下过青松,我想着发生了这事儿,也是天意,天意让他们成了一对儿。
我这闺女从小娇生惯养,她爹的面子也摆在那里,现在不是从前那旧社会,旧地主纳妾那套是万万要不得的,想来你也不愿意做妾。
现在唯一的办法就是让你和青松离婚,然后再让我们家小雅和青松结婚了,你放心吧,离婚了之后,我们苏家和沈家都不会亏待你,等过几天阿姨就给你补上见面礼,一定让你得到一笔丰厚的礼物,风风光光的离婚。”
周小兰也没多加思索,就把早就打好草稿的话说了出来。
见顾瑾没说话,周小兰笑眯眯的等了一会儿,然后才问,“你怎么还不说谢谢阿姨,是不是还有什么要求。”
顾瑾听到她的询问声,才稍稍平复一下心头的冷笑,她现在也说不上来是什么感受。
只知道对付周小兰这样的人,自己一定不能愤怒,人不要脸鬼都怕,她一定不能被这不要脸的人气到。
顾瑾深吸了一口,脸上也浮着笑容,她看向周小兰,“大婶,你来跟我说这些话,我男人青松知道么?”
这话说出来,周小兰和苏天都有些尴尬,她男人沈青松。
周小兰不自然地摸了摸手,咳嗽两声,然后说,“这事儿他不用知道,婚姻大事,父母之命,他爹娘已经默许了,你答应离婚然后告诉青松就可以了。”
顾瑾没说话,只是冷冷看着周小兰,问,“哦?我公婆有默许我们离婚的意思?我怎么没听说过。
就算是他们默许了,现在也已经不是旧社会婚姻大事父母之命媒妁之言了,现在的社会提倡自由恋爱,要不要在一起应该由当事人做主。
你想让我男人青松和我离婚,娶你的女儿,那你应该先说服他,怎么能直接来问我呢?
要不然我带着你到他面前,当着面说说问问他的意思,我再回答你这个问题。”
周小兰听了这话,目光不善看着顾瑾说,“你知不知道我们家小雅和青松原本就是一对,如果不是你横插一脚,他们早就成了夫妻了。
看着你这小姑娘一副白白净净招人喜欢的模样,真没想到竟然学狐狸精的勾当,没一点正儿八经的样子,你到底有没有父母教啊。”
周小兰先礼后兵,听到顾瑾说不离婚之后,立马变了一番脸色。
正常人遇到这样的变脸速度,听到这样难听的话,整张脸只怕都要找个地缝藏起来了。
只可惜周小兰的对手是顾瑾……
“我有没有家教,就不牢大婶费心了,毕竟你连我的长辈都算不上,现在你是小三的妈,还轮不上你来跟我谈论家教。
还有大婶你没有家教,也不是什么秘密,当初死缠着有妇之夫,逼得原配吐血,这样的事儿还用得着我和你多提醒一遍吗?”顾瑾用审视的目光上下看了一眼周小兰。
她此刻丝毫不怕苏家的人,也不想给他们留任何的面子,所以看着周小兰更加难看了几分,她反而心里痛快了几分。
这人都欺负到她头上来了,她凭什么不能怼死她。
人人都说要尊老爱幼,可尊重老人也得是值得尊重的老人,如果长辈不能端着长辈的样子,她又凭什么去尊重人家呢?
凭她年纪大?凭满脸皱纹?还是凭她小三上位不知廉耻?
她非但没有收敛,还专门踩着周小兰的痛处说,“我说苏舒雅怎么就那么不要脸,对我的男人死缠烂打呢,原来因为她是你的女儿啊。
看来这对男人死缠烂打的功夫是遗传的,你的女儿紧巴着我们家青松不放,是不是几辈子都没见过男人啊,大婶你全家不会都这样吧。”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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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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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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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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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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