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瑾拿过李支书手中的旧衣服撕成条,又接了一盆水将李永良受伤的两条腿洗干净,他扭曲变形的双腿呈现在众人面前,双腿上还有着不同深浅的伤痕。
李嫂子看了这一幕直接哭晕了过去。
吴艳也是愣了,没想到她男人伤的这么重。
顾瑾仿佛早有预料,面色不变,白皙纤长的手指在李永良断骨附近按了按,在所有人都不曾料想她要做什么的时候,她抓住李永良的小腿,一扭一掰。
只听空气中响起“嘎达”一声骨头的脆响,李永良痛的睁开眼惨叫一声,他挣扎着想要躲开,却被顾瑾按住。
“顾瑾,你这是要做什么?”李支书见状赶紧上前来阻拦。
“还有一条腿。”顾瑾移到另外一边,又是快速“嘎达”一声。
大家看着躺在地上的李永良,这才注意到原本他扭曲的骨头,在顾瑾的手法下,已经完全恢复了正常,剩下那些深浅不一的伤痕,看着也只是皮外伤。
大家都有些震惊了。
沈建没料到顾瑾竟然还有这等本事,不可置信地睁大了双眼,“小瑾,你竟还会接骨?”
“我爹从前在镇上跟老师傅学医术,后来不让学了,但我跟在我爹后面头学过一些。”顾瑾笑着回答。
其实她的医术并不是和顾大田学的,但是此刻也只能用这个来应付村里人。
是啊,他们怎么把这事儿给忘了。
周围围观的人总算反应过来,看着顾瑾有些不好意思,原来沈家卖药草茶卖的风生水起,并不是像传闻说的那样,是在山里找了宝贝,是因为她从小跟着自己爹学习医术。
村里人都误会了。
李支书知道她这是救了自己侄儿,忍不住赞叹,“沈家可真是娶了个好儿媳妇儿啊,小小年纪,医术高明。”
“李支书,您高看我了,我其实不会什么医术,就是有点儿力气,运气好,刚好看我爹从前帮人接过骨,这才试了一下。”
听到这样的夸赞,顾瑾有些不好意思的笑了笑,边说边用木板将李永良的两条腿夹起来,拿了那些布条固定住。
做完这一切,顾瑾站起来对李支书和李婶子说,“虽然我已经帮你们家李永良接好了骨,但接的好不好,我还不敢肯定,要去镇上照了片子才知道,还有他有点发烧,而且身上还有其他伤口,要是有车还是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去吧。”
李永良的腿伤成那样,村里人别说担责任帮他接骨了,就怕磕着碰着,害他的伤情更加严重。
但顾瑾却非常自信,“嘎达”两下,就把李永良的两条腿都接好了,最后固定木板手法也非常麻利娴熟,一看就是老手了。
众人看着她那双沉静明亮的眼睛,还有下手快准狠的力道,就明白顾瑾绝对是有些功底在的。
李支书也知道现在不是客套的时候,深深看了顾瑾还有沈青松一眼,“青松,顾瑾,你们两今天这个人情,我李秘记下了。”
说完转身喊了几个人,把李永良抬着、李婶子扶着先送回家去,拖拉机这下雨天的开不了,只能先把他们放在牛车上,让牛车载着他们去镇上医院。
虽然速度慢了点,但也只能这样了。
处理完了这些事情,顾瑾就打算和沈青松一起回家了,还没迈出步子,沈青松把他身上的衣服搭在她身上,然后直接将她背了起来。
顾瑾还没反应过来发生了什么,只见男人低着头,步子迈得很快,“你在山上走的累了,我背你回去,先回家洗个热水澡,免得着凉。”
那么多人看着,顾瑾有些不好意思,动了一下,男人的手却是紧紧握着她的腿,让她更加稳的被他背着。
“沈青松,我身上是有点被淋湿了,可你更加啊,你还把衣服拖给我干嘛,你自己要是感冒了怎么办?”
沈青松没说话,只是步子迈的更加快了,然后说,“我刚刚把那只鸟用布包了起来,放在胸膛钱,你把它拿出来收好。”
闻言,顾瑾立马去他胸膛前掏。
沈青松很高肩膀也很宽,她的手有些短,一时间没掏到包着鸟的布包在哪里,反倒是她那双手在男人胸膛前动来动去,让男人呼吸有些紊乱。
顾瑾掏了好一会儿,才把布包掏出来,小心翼翼拿出来,鸟儿虽然受伤了,但精神还是挺好的。
看完了小鸟的状态,顾瑾才注意到将她背在背上的男人步伐沉稳,说不出的让人心安,就是耳朵有些红……
“沈青松,你这是怎了?怎么耳朵这么红?”顾瑾有些疑惑问。
少女温热的气息在耳朵后面慢慢升腾,沈青松浑身的温度也跟着升了起来,他完全没注意到自己步子了,低着头一言不发。
正当顾瑾打算再问一次的时候,后面的沈翠翠气喘吁吁跟了上来,“哥,顾瑾,你们这是从哪来的鸟?”
之前大家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李永良和他老婆吴艳身上,都没人注意到跟着顾瑾下来的还有只浑身雪白的鸟。
“这是我们在山上遇到的,可能是暴风雨太大了,它的翅膀受伤了,把它带回去治好伤。”顾瑾笑着回答道。
“可是咱们家已经有了小橘了,猫和鸟是天敌,小橘会不会把这只鸟吃掉。”
顾瑾,“……”
沈翠翠说的好有道理,她之前好像没有考虑过这个问题。
看着顾瑾有些回答不上来的样子,沈青松的唇角不自觉弯了弯,果然还只是个19岁的小姑娘。
之前,他还以为就没有顾瑾不会的。
没想到猫吃鸟涉及到了顾瑾的知识盲区。
他突然有些后悔只提出三个月的婚姻了,三个月的时间太短了,他想要对她的了解更多一些。
他们走了以后,山上彻底没人了,村里人也算是彻底放心,纷纷下山回家。
特别是惦记着自己侄子的李支书一行人,下山的速度格外快。
见到李永良没事儿,大家都松了一口气,赶紧催着上山找人的沈青松和顾瑾回家洗澡换衣服,抓着从山上回来的沈翠翠问情况。
虽然顾瑾说了,给李永良接骨,接的好不好要去镇上照了片子才知道,但有眼睛的人都知道肯定是接好了的。
回来的路上,沈建叮嘱从山上下来的人,这事儿先别往外说。
可后面接骨的事情没说出去,光是听说沈青松和顾瑾两人特地上山去找李永良,还把李永良给背了回来,大家伙还是一阵佩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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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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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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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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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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