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阶级分化没有界限,大到工厂厂长,小到基层员工,都能坐在一起吃饭,谈笑风生,并不会对方的官比你大一级就有什么不同。
可对于没有正式工作的农村人来说,唯一能养活自己的办法就是种庄稼和做力气活。
农村人让一家人吃饱饭都非常困难,别说拿粮食出来酿酒了,这在当时的人眼里是非常奢侈的事情。
所以顾瑾要酿的不是普通的酒,而是能够帮助人摆脱病痛的药酒,她要酿的量也不多,刚好够家里还有合作伙伴文翰宇的爹喝。
第二天,沈庄坐着轮椅在家里酿酒,嘴上扬起了久违的笑容。
他能看出来,顾瑾并不是为了让他有事情做而刻意找活给她做,而是她真的需要一个酿酒手艺好的人。
和沈庄交代好酿酒的事宜之后,她决定去镇上一趟,“奶,爸,妈,家里的活儿今天麻烦你们盯梢,我去镇上买些东西,你们要带什么不?”
这几天大家都忙着干活,家里没有肉,很多东西也快要见底了,虽然顾瑾主要的目的是去镇上买书,但买些日常生活用品也不会耽搁。
李梅说,“那就多割几斤肉回来吧,五花肉吃着香。”
虽然她们家想要吃肉,可以直接去山上抓野猪,可顾瑾觉得山上的东西并不是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这样消耗总有一天要见底,自从上次开荒抓了那头野猪之后,就再也没有抓过山上的野味了。
在家里后院儿多养了几头家猪,吃着山上的野草,还没长大。
现在他们要吃肉都是在镇上买,顾瑾答应了之后,先去了镇上的集市,镇上的集市和村里的不一样,人流量大,买东西的人也多,每天都开放。
卖猪肉的摊位上人是最多的,里里外外挤满了人。
“来来来,早上刚杀的猪,最新鲜最美味了,要买的快来买啦……”
摊主热情的吆喝着,闻言顾瑾的购买欲蹭的一下子就上来了。
只是人流涌动之中,顾瑾感觉自己前面不远处站着的人有些眼熟,她微眯着眼朝那人看过去,发现竟然是许久不见人的赵勇。
赵勇从前就爱干偷鸡摸狗的事情,顾瑾看见他的时候,他正站在一个富态的大婶后面,摸摸索索趁着人家不注意,悄悄划开了大婶的棉衣。
哼!
有她在就不会让赵勇得逞!
顾瑾走上前推开赵勇,同时拍了拍大婶的肩膀,“婶子婶子,你的口袋开了。”
大婶惊讶的低头一看,果然刚弹得新棉衣开了口子,她大惊失色,连忙拿出口袋里的钱,数了之后拍了拍心口,还好没丢。
在顾瑾挤上前的时候,赵勇就吓得收回了手。
看着她那张脸,赵勇对那晚的板砖,还有对沈青松的忌惮记忆尤深。
“同志,刚才的事情真是要谢谢你啊,我家那口子刚发了工资,一家人就指着这工资过一个月呢,要不是你提醒,我这钱就被扒走了。”大婶不是个傻子,很快明白发生了什么事情,连连向顾瑾道谢。
“没事没事,顺手罢了。”顾瑾笑着。
八八年不像微信支付支付宝支付普及的现代,没有人用现金,扒手都快失业了。
这个年代吃不饱饭的人多,扒手也猖獗。
如果换成是前世的顾瑾,又或者这个扒手不是赵勇,绝对没胆子做这样见义勇为的事情,更别提当场破坏扒手的盗窃行为了,一旦被把扒手记恨上了,那可是要报复的,遇上报复心重的,说不定会直接将人连捅几刀……
为什么是赵勇反而不怕呢?
自然是因为那晚的板砖,给赵勇留下的心理阴影太重了,在村子里,只要赵勇见了顾瑾,那都是要绕着道走的。
“前面那个叫赵勇的,你给我站住!”一声熟悉的呵斥声响起。
顾瑾回过头一看,只见朱晓峰站在一块石头上,目光正看着赵勇。
赵勇见了朱晓峰,就跟那耗子见了猫一般,在集市里撒开腿就狂奔,还没走几步,几个穿着便服的警察把他为了起来。
集市上的人见了还不明白是怎么回事。
朱晓峰走上前,一把将赵勇制住,反手剪住赵勇的双手,将他一张脸按在石子路上,“让你站住,还在这给我跑,我看你能跑到哪儿去。”
赵勇回头看着朱晓峰,眼里满是仇恨,手上还试图挣扎,但是挣扎不开。
朱晓峰一脚踹着赵勇的后背,大声骂,“才把你放出来几天啊,你又做这偷鸡摸狗的事情,你说你年轻力壮的,干点什么不好,非得当扒手。”
原来是在抓扒手啊,集市上很多人都被扒手偷过,见了赵勇纷纷觉得自己丢的钱都是被赵勇偷得,纷纷在旁边鼓掌。
看着这一幕,顾瑾觉得并不是巧合。
要知道这个年代像这样的小偷小摸,犯罪率太高了,警察局抓都抓不过来,赵勇上一世就从来没被盯上过,为什么这一世就这么倒霉呢。
而且听朱晓峰的语气,这是家常便饭了。
肯定是经常盯着赵勇的,顾瑾相信如果没有沈青松在背后使力,警察也不至于盯上赵勇这么个小喽喽。
朱晓峰让另外两名警察押着赵勇回警察局去了,看到顾瑾,朝她这边走了过来。
“朱队长。”没想到买个肉都能在这里遇上朱晓峰值外勤,有些人不认识的时候,感觉总遇不上,一旦认识了,哪哪都能看见他。
“嫂子,你刚刚就不怕啊?”朱晓峰满脸的不赞同。
顾瑾愣了一下,没想到自己刚才的举动都被朱晓峰看在眼里。
“这个赵勇,是松哥吩咐过的重点关注对象,五毒俱全,而且还不服管教,是典型的刺儿头,你招惹他干嘛?”而且是为了一个不认识的人。
顾瑾笑着说,“近朱者赤,平时看青松正义惯了,一时冲动也没想太多。”
朱晓峰,“……”
如果他有错请让法律来制裁他,好端端的为什么要被塞满脸的狗粮。
而且看着顾瑾提起沈青松时那一脸的崇拜,朱晓峰有些怀疑人生。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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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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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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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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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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