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那辆破旧不堪的货车正沿着山路一直往前开。

  闻天突然通过后视镜发现后面有一辆黑色的轿车正在跟着他们,而且速度也非常快,吓了一大跳,说,“庞贺,不好了,我们后面有车跟上来了。”

  庞贺此时已经没有坐在后车厢了,他透过后视镜回头看了一眼,也被吓了一跳。

  “这人是谁?难道警察这么快就得到了消息,追了上来吗?”庞贺现在心里非常紧张。

  坐在后车厢里的黑瘦个子,观察了好一会儿,和庞贺说,“大哥,我觉得不像是警察,警察肯定会穿专门的衣服的。

  但是这天色太暗了,看不清车里的人,你说这车里的人是不是冲我们来的?”

  “管他是不是冲着我们来的,总之咱们现在的情况就不能碰到任何人,也不能冒一丝一毫的风险。”庞贺心里沉了沉。

  他指挥着闻天闻天,“你加快速度,在分叉路口的时候往左拐,然后我们走小道赶紧把这个车给甩掉。”

  “好!”闻天一脚油门踩下去。

  本来就有些破旧的车子,走在山路上摇摇晃晃,这一脚油门让车子更加摇晃了。

  这么崎岖的山路,走在上面,人脑袋就有些晕,这么摇晃就更加晕了。

  后方……

  沈青松并没有因为找到了货车就松懈,不管油门踩的有多死,他也同样加快速度,紧紧盯着前方的货车。

  他知道顾瑾一定在里面,双眸锐利冰冷,对于那辆车势在必得。

  其实他开的是一辆轿车,而对方开的是货车,在速度上来说货车是没有办法和轿车比的,想要超车很容易。

  但这里是山路,路很窄,在超车的同时要注意安全,说不定一个不小心就翻下山去了。

  顾瑾还等着他去救,沈青松不能冒这个风险。

  还有就是他车的体型比货车要小,超越货车很容易,拦下货车却很难,现在他也猜不准开货车的人是什么身份,说不定难在他的前面,对方非但不刹车还直接朝他撞过来。

  车子越走越往僻静的地方去,这个年代路上的车很少,尤其是在唐省需要用车的时候就更加少了,一路开了一百多公路,路上都再也没有其他的车再开了。

  闻天已经用尽了浑身解数,开了一百多公里都还是没有把这个人甩掉,现在他终于意识到了危险来临急的头上冒冷汗。

  “老大,怎么办呀,这……这人就和狼一样,他定准了我们,怎么甩……甩也……甩不掉,咱们是不是很快就要被他追上了呀……”

  庞贺回头看了一眼,本来还以为那辆车是速度跟不上来,但是现在看着车始终保持着一段距离,他明白了过来,对方不是追不上,而是现在这个地形不好追。

  “往更加僻静的山里面走,山路越曲折越好,我就不信甩不掉这个小子……”庞贺咬咬牙。

  闻天吓了一跳,这年代没有路灯,也没有水泥路,到了晚上,到处都是黑压压的,现在这一路走来,路面上没有积雪,还算是好走……

  可如果往大山里钻,不小心碰到路面结冰,车子打滑,一个不小心他们所有人都要死。!

  但他们跟着庞贺混了这么多年,如果这件事情没有成功,他们还是要死,庞贺是他们之中最聪明的,也是老大,既然庞贺决定了,闻天也不敢违逆。

  咬咬牙方向盘一打,在路面上一拐,直接往深山里面开进去。

  沈青松保持一定的距离,就是为了让这些绑匪冷静,现在看到他们仓皇而逃,已经有些失去,冷静了,沈青松一颗心顿时再次悬了起来。

  深山里面的路况比这里的还要不好,这些地方的路起码都是用石头堆成的,可深山里面常年不化的积雪不说,碰上有的地方路面结冰了,车子一打滑,一不小心就要车毁人亡。

  而且今天晚上没有月光,车子的车灯并不明亮,前方能够看见的路面也很少很少。

  沈青松生怕那辆车出什么事,到时候反倒让顾瑾没有逃生的机会,油门一松,不敢逼的太近了。

  车子一直在乒乒乓乓的往前开,本来顾瑾吸了迷/药,沉沉的睡了过去,但是现在走的路越来越崎岖,顾瑾的身体在车子里面摇晃,不停的撞来撞去,很快就醒了过来。

  昨天晚上发烧,还有些许头晕,顾瑾睁开眼睛。第一瞬间是有些恍惚,看了看周围围着的人,还有旁边坐着的荀菀,她想起了之前的事情,猛的反应过来。

  荀菀也被下了迷/药,整个人软软靠在她身上,头低垂着,看上去没有之前那么嚣张跋扈了。

  顾瑾试图想要起身,周围的人都在看着后面车子的动静,没有注意到她已经醒了过来。

  但是顾瑾的手脚都被麻绳绑上了,而且绑的很紧,顾瑾在心里飞快的想着该怎么办,也不在保持清醒了,在对方看她之前,头挨着车子假装继续昏迷。

  “这到底是什么人?闻天的车技那么好,他还能够继续跟着我们呢?”黑瘦的常弛很奇怪。

  听着手底下人窃窃私语,庞贺也开始急躁起来,急迫的想要甩掉后面的车,整个人都不再冷静了。

  闻天问庞贺,“老大,前面是一条大山路,只能沿着沿路下来,我们要上去吗?”

  庞贺眼底闪过一丝嗜血和狠厉,他们现在是狗入穷巷了,前面已经没有了任何的路,任何一个决定都可能要了他们的命。

  庞贺看着眼前茂密的树林,心底沉了沉,过了几秒钟,终于下了决定,“把车子停在前面那个路口,我们几个人分头行动,瘦子、闻天、老米,小鼠,你们跟着我把这两个女的藏起来。剩下的人找机会把他干掉,走小路,不要走大路,走大路就会被他的车追上。”

  等沈青松追上来的时候,就见货车停在了一片树林边上,沈青松几乎可以肯定他们是弃车而逃了。

  他迅速在离货车100m远的地方下了车,将放在身上的瑞士军刀拿起来,悄悄朝着靠近。

  夜色深沉,大山里静悄悄的,像是有一个要把人吞噬进去的大口张开。

  沈青松慢慢的匍匐前进,走到货车附近拿出手电筒,朝里面照进去,发现里面所有人都已经走了,包括被他们绑起来的顾瑾和荀菀,也不见踪迹。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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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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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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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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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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