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来京市之前,王雪珍也想过,等她回去了之后一定要好好报答人家。
直到到了这里,王雪珍才体会到什么叫人外有人,天外有天,这个世界太大了,有钱的人也太多了,她那些从前在小渔村里次次考试第一名的优越感再也不复存在。
她的身世在家庭环境优越的滕宜和彭小琪面前不值一提,而且她们长得漂亮,穿的也漂亮,看着她们过着优渥无比的生活,王雪珍心里不知道有多羡慕。
后来,班上来了个顾瑾和沈翠翠,都是从小山村里出来的,王雪珍很高兴,终于有人跟她同病相怜了。
可相处下来才发现,顾瑾和沈翠翠出生的那个小山村,和他们家完全不一样,顾瑾有颜值,有人脉,认识班上讲课的荀教授,还有钱。
她们一次花的钱,比王雪珍一年花的钱还多,吃一次饭十几块钱都不用眨眼睛。
和这几个人比起来,王雪珍觉得老天爷对她真是太不公平了,为什么身边所有人都比她强,再也不像从前遇到的都是傻子,都不聪明。
最让王雪珍感到惊慌失措的还是这些人的男朋友。
彭小琪和滕宜虽然没有谈,但身边追求者不少,而且都是家庭条件比较好的,她们这样高高在上不愁吃穿的小公主,未来肯定也不缺好的结婚对象。
而沈翠翠呢,她在几个人中除了顾瑾是长得最好看的,穿的也好,班上不知道多少男生想给沈翠翠塞情书。
王雪珍可以预测到,沈翠翠未来可以找到的男朋友肯定也比她好。
本来以为顾瑾已经嫁人了,没什么希望,而且这么小的年纪就嫁人,肯定嫁不到什么好男人,可没想到顾瑾丈夫的身份,是让彭小琪和滕宜都羡慕的。
而且对方不仅年轻、长得好看,而且军衔很高,从彭小琪和滕宜的语气可以看出来,顾瑾过着她们都羡慕的生活。
这么说起来,王雪珍觉得她哪哪都比不过这些人。
每当王雪珍想起渔村里那个憨憨傻傻,只会埋头干活的男人,都觉得恨不得钻入地缝里去,王雪珍简直不敢想象,以后她带着那个傻子出现在这些人面前,要面临怎么样耻辱的目光。
这让王雪珍心里生起了强大的不甘和怨恨。
同样都是考上这所学校的学生,为什么身边的人一个比一个幸福,而她却这么惨呢?
大家都是爹妈生的,为什么有的人一出生就光鲜亮丽,而她只能像只虫子一样,被人俯视。
这种强烈的怨恨,在王雪珍见过顾瑾的丈夫之后,升腾到了极致,她一定要把顾瑾的一切都夺走。
她也要嫁给年轻有为长得又帅气的沈青松,绝不要回到那个小渔村里去,和那个又憨又傻的男人在一起。
……
顾瑾对王雪珍的想法一无所知,她只是很奇怪,低声附在沈青松的耳边问,“宁浩辰怎么过来了?”
宁浩辰自从那次在省城,和沈翠翠一别之后,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见过沈翠翠了,这次调回京市,知道沈青松的住址之后,就第一时间找了过来。
“嫂子,你最近又白了不少呢。”看着顾瑾被沈青松扛在背上,捂着脸不好意思的样子,宁浩辰脸上挂着笑容。
“我嫂子白不白跟你有什么关系,你注意一下影响,别老盯着我嫂子看。”沈翠翠拦住宁浩辰,不让他调侃。
宁浩辰脸上却挂着笑容,“翠翠不止是白了,还长得好看了不少。”
说着就上前围着沈翠翠,嘴里说着,“嫂子的脚累了,翠翠你走这么远路累不累,要不要我背你?”
“我要你背干什么?男女授受不亲,你我什么关系啊!”沈翠翠皱起眉头,看着宁浩辰一脸的不赞同,丝毫也没有注意到他这一次热情的态度。
但顾瑾却注意到了。
因为宁浩辰现在看上去和两个月之前,完全像变了一个人,现在面对着他们讨好沈青松、讨好自己,接近沈翠翠的姿态,都像是怀着眸中目的一样。
顾瑾狐疑地看着宁浩辰,小声问沈青松,“宁浩辰这是怎么了?吃错药了?他们家的问题解决了吗?”
“他调回京市了,如果不出意外,我们以后会经常见面。”沈青松平稳地声音响起。
一行人就这么走到了校门口,顾瑾没有留宁浩辰吃饭的意思,宁浩辰有些恋恋不舍地看着沈翠翠,“那,哥、嫂子、翠翠,咱们下次有机会再见,下次一起……”
“下次有缘分见了再说。”沈青松直接打断宁浩辰讨好的话语。
宁浩辰也不恼怒,笑着答应了,目送着他们三个进了院子里,关上门,这才收回视线。
宁浩辰站在大门口愣了好久,最终决定还是回宁家一趟,本来那个家里关系复杂,宁浩辰实在不想回去的,但他现在已经调回了京市,,想必宁家也要找机会上沈家的门。
那他顺便借着宁家,给沈青松送一份大礼。
顾瑾进了门,因为腿脚不方便,只能指挥着沈青松做饭,看着沈翠翠愣神的样子,顾瑾故意有些感叹地说了一句,“你们说京市这么大,为什么宁浩辰还是能够找上门来?这到底是有心来找我们,还是纯粹的缘分呢?”
省城和夏阳镇那么小,碰到宁浩辰的次数屈指可数,有时候,如果不是宁浩辰故意出现,沈翠翠的生活中,就像是从来都没有出现过这号人一样。
听到顾瑾的话,沈翠翠只是笑了笑,耸肩无所谓的样子,“谁知道呢?宁浩辰这个人,现在真是越来越不正经了,满嘴跑火车,以后都不想再见到他了,哥,嫂子,以后千万不要再和我提起这人啊。”
顾瑾装作认真地答应了沈翠翠的话,等沈翠翠回房以后,却和沈青松面面相觑的看着对方。
“怎么回事儿?”沈青松轻声问。
顾瑾一头雾水,“我也不知道,好像是生气了,也不知道是不是宁浩辰做错了什么事儿。”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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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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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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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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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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