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了镇上,沈青松去了训练基地,顾瑾则带着顾晓玲在镇上的车站等着翟方,从隔壁市回来都要坐大巴车,肯定会在车站下车。
两人上午八点就到了,一直盯着来来往往的车,等到了日头正辣的下午一点,也丝毫没有看见翟方的身影。
顾瑾在附近的包子铺,买了几个肉包子,还买了水,两人吃完了包子,喝完了水,焦急的在车站门口等着。
事先没有约定过,顾瑾真担心,翟方说不定已经先一步回村了,让这傻姑娘白跑一趟。
等到太阳落山,沈青松都快结束训练回家了,车站的最后一辆车进了站,人群熙熙攘攘从车里下来。
顾晓玲看到人群中的一个身影,眼睛里顿时有了光,“小瑾,翟方他来了,他就在那车里。”
“隔着这么远,你怎么看得清楚。”顾瑾有些奇怪。
顾瑾视力挺不错的,但是隔着这么远,隔着这么多人,嘈杂吵闹,她丝毫也看不见翟方的影子。
“站在前面的那个人,是翟方的同班同学,我记得他的脸,而且上次翟方也告诉过我,会和他一起去隔壁镇高考。”顾晓玲高兴地回答了顾瑾一声,而后就着急朝着人群跑去,大声喊,“翟方,翟方。”
此时,一个穿着衬衫的俊秀少年从人群中跑出来,看到顾晓玲,他原本从容不迫的步伐开始焦急起来,“晓玲,晓玲,你慢着点儿,我在这儿呢!”
正处于热恋中的人,心里眼里只有对方,一日不见如隔三秋,顾晓玲和翟方两个心情都十分激动,只是他们的呼喊声已经惊动了周围人,现在人人都看着他们。
只能互相握着对方的手,笑中有泪看着对方,看到对方好好的,这才慢慢停止激动。
顾瑾远远看着顾晓玲和翟方,心知他们两人回到村子里,又只能继续分开,当做陌生人一样,所以也没过去打扰他们,让他们在这难得的时间缝隙里,好好相处。
顾晓玲替翟方把书包取下来,放在自己手里,又拿出准备好的纸巾,擦掉翟方脸上满头大汗,心疼地问,“舟车劳顿,是不是很辛苦?”
虽然他们还没有结婚,但顾晓玲心里已经把自己当做是翟方的妻子了,一举一动体贴照顾。
翟方的书包很重,他舍不得顾晓玲拿着,擦完了汗水又把书包接了过来,一双眼睛深情又炙/热地看着顾晓玲,他笑了笑,“这有什么的,只是这几天没见到你,我很想你,还在想回村里之后要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你呢,还好你现在就出现在我的面前了。”
顾晓玲在感情上并不是一个大胆的,只是遇到的这个人是翟方,她就像飞蛾扑了火一样,想到自己不顾一切来镇上找他的情形,再听着翟方的情话,她有些害羞,不由得低下头。
顾瑾在旁边,虽然没有听到他们说什么,可看他们两情真意切的眼神,低头窃窃私语的模样,就知道他们感情的真挚和热烈。
她不由得有些羡慕,这样炙/热的双向奔赴,不管遇到多少艰难险阻,顾晓玲都是一腔热血爱着翟方,而翟方也是真心喜欢顾晓玲。
顾瑾一下子,就想到了沈青松。
她喜欢沈青松吗?沈青松呢,喜欢她吗?
这段时间,顾瑾感觉自己和沈青松的关系越来越密切,不像最开始那样,沈青松虽然行动上维护她,尽到了做一个丈夫的职责,实际上一颗心是冷的,在旁人看不到的地方对她冷漠且疏离。
经过了这么长的一段时间,经历了那么多事情,她能感觉到沈青松一颗心逐渐变得有温度起来,他们之间的关系变得亲昵起来,一举一动都有默契,而且……
顾瑾能够体会到,沈青松是她这一辈子难得的精神伴侣,他们在很多事情上不谋而合。
想到这里,看着夕阳西下的顾晓玲和翟方,顾瑾不由得脸上也露出笑容,由心底散发出喜悦来。
顾晓玲和翟方两人一边推着自行车走,一边卿卿我我,说着高考题目的答案,突然一个短小精干的身影从人群中蹦出来,抓着顾晓玲的衣服,“啪啪”左右开弓两个耳光扇在顾晓玲脸上,还没等翟方反应过来,孙淑抓着顾晓玲的头发就开始破口大骂,
“你这个臭不要脸的小贱/人,竟然还跑来勾/引我儿子。”
“你怎么那么不要脸啊!在村里勾/引被我识破了,还敢追到这里来!”
“你这个不知廉耻的马叉虫狐狸,你也不撒泡尿照照自己,你配得上我儿子吗?他高考考得这么好,马上就是大学生了。”
顾晓玲被突然冒出来的孙淑吓傻了,脸上挨了两巴掌高高肿起来,为了见翟方精心扎的辫子和头花也被翟寡妇扯掉了。
最先反应过来的人是翟方,连忙拉住孙淑,“妈,你这是干什么呢?你怎么过来了?”
孙淑还在扯着顾晓玲要过去扑倒,翟方一把抓住孙淑的手臂,不让她使劲,“妈,你赶紧放开晓玲吧。”
顾瑾赶忙挤开人群,一把隔断孙淑和顾晓玲,将顾晓玲护在自己身后,转头去看顾晓玲脸上的伤痕,脸上不止是肿了,还被孙淑抓了两道,脖子上也有血痕。
孙淑即使被翟方拦着,口里还是毫无遮拦的叫嚣着,“你这个臭不要脸的女表子,你再敢勾/引我儿子,你试试!”
“你勾/引我儿子,凭的是什么,不就是你那张狐媚子的脸吗?我今天就毁了你这张臭狐狸的脸,看你以后还敢不敢出来见人。”
“妈!”翟方不敢置信的看着孙淑,“你不是已经答应我和晓玲在一起了吗?为什么还要过来闹?”
孙淑之前之所以答应翟方,一则是为了让翟方安心高考的权宜之计,二则是因为顾晓玲给的那五十块钱了,如果她不暂时答应,翟方就要把那五十块钱还给顾晓玲,孙淑可舍不得。
现在翟方已经高考结束,她立马就不承认这事儿了,“我什么时候答应的,我可没说过不反对你们,像这样一个yin妇,我才不可能答应让你娶回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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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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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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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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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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