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温宏毓吃完饭,他们一家先回省城去了。

  时间还早,沈青松那边恐怕还没完事儿,思索路线之后,顾瑾打量着从沈青松训练的基地到饭店门口要经过警察局,而且那儿离回村的路也近些,索性就在警察局门口等着沈青松。

  日头渐渐下去,顾瑾手里头提着许多在供销社买的东西,朱晓峰看见她,连忙把东西接过去放好,“嫂子,松哥那边还在开会,估计还得要一会儿才能结束。”

  “没事儿,我刚刚吃了两顿,现在有些饱了,正好在这附近走走消消食。”

  顾瑾这回买的东西实在太多了,朱晓峰搬了好几趟,饶是身体素质好,也出了一身汗,气喘吁吁问,“嫂子,你怎么买这么多东西?”

  “我这不是成绩搞错了,等换回来,我就要去读大学了,也没有请客吃过饭,打算定在五天后,到时候你也一起过来啊。”

  朱晓峰,“这是好事儿,面上有光,我到时候一定过来。”

  “只是到时候要你们周折到白山村去了,我还一直没见过你的老婆孩子呢,到时候我让沈青松开车来接你们,你们一起过来啊!”

  朱晓峰,“三岁大的小子,吵闹得很,天天不是哭就是闹,希望你们不要嫌弃才好。”

  “怎么会。”

  朱晓峰还有公务要处理,见顾瑾也没有其他什么事儿要办,“那行,嫂子,我先进去了,刚抓了温红芹和李娇到警察局来问话,今天怕是要加班加点审讯了。”

  “嗯,那就辛苦你了。”

  在审讯之前,朱晓峰要提前做一段准备工作,等温红芹和李娇到警察局,他就该准备好了。

  顾瑾还没等到沈青松,就先一步看到了温红芹李娇母女,之间李娇手上戴着银白色的手镯,被两位警察一左一右夹着,态度还是很嚣张。

  李娇瞥眼看见顾瑾,头高高昂起,好像很看不起顾瑾一样,“你们对我和我妈态度客气点,我外公可是温老,省城非常有名的医生温宏毓,他知道这件事儿以后,一定会保护我妈妈/的。”

  去抓捕他们母女的警察还不知道温宏毓已经来过警察局,也不知道牛老八想杀顾瑾,被警察局带走的事情,温红芹母女也不知道。

  警察还以为李娇又要搞什么名堂呢,冷着一张脸,训斥说,“警察局可不是你们想搞事的地方,态度都给我放端正点,可想着靠走关系能让你们出去,犯了事儿就没一个能从咱们局里完好无损走出去的。”

  李娇,“那一定是你是乡里人,不知道我外公的身份,等你明白他到底有多厉害,你就会后悔你说过这话了,你等着吧。”

  警察小刘抽了抽嘴角,这温宏毓确实很出名,背后也有很深的关系网,要让温红芹和李娇全身而退也不是难事。

  可……

  越是像他这样身处高位的人,就越是不会为了犯错误的后辈放弃自己的原则。

  这李娇看不清楚这点,居然还敢说这话,真是脑子有问题,这种人还是离她越远越好,免得接触的时间久了,自己也变成了个傻子。

  “废话什么!你们现在是我们局里的犯人,给我走快点儿。”小刘冷着脸催促。

  李娇见小刘油盐不进,走到顾瑾身边就不走了,一脸得意洋洋,“我刚才和这个不懂事的警察说的话,你听见了吗?”

  顾瑾的耳朵没出问题,听得一清二楚,更何况李娇还故意说的很大声,不过看破不说破,顾瑾没有回答她的话,侧过身不去看她。

  李娇从一开始见到顾瑾,就对她有很深的敌意,不仅是因为顾瑾气质冷清容貌妍丽,长得好看,更加重要的是,顾瑾不管是穿着料子好的衣服,还是不好的,站在人群中都格外打眼。

  这是李娇家境再好,也学不来的东西,也办不到的显眼。

  顾瑾越是对她不屑,不搭理她,她就越是想要证明自己,好像只有这样才能证明她终究技高一筹,永远都比顾瑾高高在上。

  小刘推着李娇向前走,李娇回过头还在对顾瑾大声喊着,“我外公温宏毓,他是京市医科大学曾经的校长,所有学医人的梦想,他救过很多人的性命。

  你不会赢过我的,永远都不可能。”

  顾瑾都无语了,看温宏毓的态度,明显就是对她们做出这么败坏门风的事儿感到丢脸,根本不会包庇这样的违法行为。

  她还在这儿坐着温宏毓会来拯救她的梦呢。

  李娇见顾瑾对她的话根本没有任何的反应,双拳握紧,她一定要翻身,一定要让外公把她捧得高高的,这些年温红芹一直想要让她讨温宏毓的喜欢,最好能够学到祖传的医术。

  可恨这么多年,她每次到省城,别说哄着温宏毓教她祖传医术了,就连她的面都很少见。

  顾瑾在经历过遇到李娇那小小的风波之后,很快就等到了沈青松,沈青松这次是开车回去的,单车放在后备箱上,顾瑾买的东西也能够放得下。

  他并不是一个喜欢公物私用的人,想必是正好撞上他要开车办事儿。

  回到家,顾瑾将买的菜都处理好,冬天肉能放很久,放点盐腌制一下,又是一种独特的风味。

  晚饭也是顾瑾煮的,买了大米就闷得香喷喷的白米饭,这个年代粮食产量不高,一般就算是要吃米饭也是和各种杂粮混着一起煮,沈翠翠常常念叨着,要是能吃上一碗没有任何杂粮的白米饭就好了,这天晚上顾瑾特地满足她这个愿望。

  买了草鱼,将草鱼去腮、鳞,剖腹,去内脏洗干净,用刀把鱼头劈开,小心取下两边鱼肉,中间的鱼骨斩成小块备用。

  农村里酸菜、腌菜这样的东西是少不了的,李梅泡的一手好酸菜,色泽诱/人,顾瑾取了一些出来泡水。

  起锅烧油,将花椒、姜片、蒜瓣炒出香味,然后将酸菜放进去煸炒,一股子勾人的香味就从厨房飘了出去。

  顾瑾放水把鱼头、鱼骨扔了进去,就盖上锅盖开始炖。

  沈青松闻到香味就知道顾瑾今天又做了好吃的,高大的身影走进厨房,搂紧顾瑾,“媳妇儿,你对我真好,知道我中午没吃上大餐,晚上又做一顿好吃的。”

  “是做给翠翠和爸妈吃的,你可别想太多了。”

  沈青松把顾瑾一张脸转过来,碰了碰她的鼻子,一脸不高兴,“顾瑾同志,我给你一次重新说的机会。”

  这是在厨房,可不能乱来。

  顾瑾不知道沈青松怎么就那么无赖了起来,有些无奈说,“刚才是我口是心非了,沈青松同志,这就是专门做给你吃的,别人都是顺便,怎么还满意不。”

  两两相望,正是好时光。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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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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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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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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