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他心里更加觉得顾瑾这孩子不容易了。
刘春芳不知道,沈青松打结婚报告上去,部队就会调查顾瑾的背景,查到过顾大田夫妇,而且询问过四邻亲戚,知道顾家有两个女儿,顾瑾是不受喜欢的那一个,是个很可怜的姑娘。
她更加不知道,关于替嫁的那出戏,部队也做过调查,还有村委会的签名,因为沈青松和顾瑾并不着急,所以结婚报告一直没有落实下来,她现在只能算是在沈家“暂住”。
这一点,沈青松也早就和郑无为汇报过。
现在刘春芳的行为,算是卖女求荣,还不一定是求人,算是损人害己。
当初六零那会儿动荡,很多人提到举报党就恨得牙痒痒,一个人有没有成绩主要看她做出来的事儿,而不是别人对他的评价,郑无为尤其信奉这一点。
听着这个女人叙述着顾瑾从小的经历,郑九明脑中浮现出顾瑾被沈青松护着的模样,突然想起来她像谁了!
这个姑娘很像江颐。
江颐已经很久没有出现在郑无为的世界里,但每当想起江颐,郑无为都特别怀念,怀念当初那个清雅倔强的大院女孩。
三十多年前,郑无为才十几岁,家里因为爹死的早无法维持生计,差点就饿死了。
是江颐善心大发,每天给他送吃的。
他还记得当初骨瘦如柴的自己,还有那个眼神单纯清澈,一身衣服洗的干干净净的江颐,他住在茅草屋,而江颐却住在大院里,身后有一大帮跟随者。
江颐给他送吃的,那些喜欢她的大男孩也没有嫉妒,个个把他当成弟弟一样看待,很照顾他,郑无为很自卑,油然而生的自卑。
她是黑夜中的一缕阳光,拯救了他即将崩塌的世界。
在江颐出现之前,郑无为从来没想过有朝一日他坐到今天整个位置,可……
在他奋发图强考上军校之后,却发现江颐已经成家了。
她嫁给了大院里的荀家,荀清瀚是个温柔的大哥哥,很照顾江颐,两家门当户对,江颐生活得很幸福,他参加婚礼之后就离开了京市。
后来有一次开会回去过,他们生了一个女儿,就和顾瑾这孩子差不多大。
虽然郑无为知道顾瑾肯定不是江颐的女儿,他们的女儿在京市,可看到和她面目相似的女孩子,从小就生活的很艰难,还是忍不住有些愤慨。
他眯起眼睛,深沉稳重的眸子中展露些许阴冷。
刘春芳还在絮絮叨叨的说着,“本来和顾瑾那丫头定亲的我们大杨村村/长秦征旭的儿子秦江河,可那秦江河喜欢的是我小女儿顾珠,顾珠知道这是姐夫,不敢和他来往,谁知道顾瑾这丫头还是嫉妒了。
她不知怎么的,瞧上了顾珠的未婚夫,大约是看到沈青松那张脸就动了心思吧,想尽了办法让我答应她和顾珠同一天结婚,我当时不知道她心里想什么就同意了。
谁知道呀,这丫头竟然把顾珠迷晕了,换到秦家,而她自己来了沈家,事后还陷害我们家珠珠和村里的二流子有奸/情。
生了这么个不懂事儿的女儿,我真不知道自己这是倒了什么大霉,家门不幸呀!”
刘春芳告完状才出去,回家的路上还在激动地想着,这次总算是说完了,把她这些天的怨气都发/泄出来了。
如果这件事成功了,她就会想办法把顾珠肚子里的孩子说成是沈青松的,就说他们互相早就有意思,让顾珠换到沈家来过好日子,光想到这一点刘春芳就感觉浑身血液都在叫嚣。
回到家,刘春芳还是非常兴奋,接下来就是那个领导逼着沈青松和顾瑾离婚,然后让她把顾珠喊回来,纠正这桩亲事了吧。
她只要在家里等待着这一切就好了。
……
刘春芳和郑无为单独谈话完,郑无为出来也没有多说什么,带着人就赶回镇上了。
沈青松知道苏景荣的事儿没有那么快结束,也跟着去了镇上,但他也没忘了在去之前安抚一下顾瑾。
“在家里等我回来。”他特地去厨房冲了一杯糖水,“我们今天可能还要开会,会回来的晚一些。”
顾瑾看着沈青松沉静的眼睛,见他没有赶自己走的意思,忐忑的心平稳了一大半。
郑无为一看就是沈青松非常重要的领导,地位举足轻重,他答应和刘春芳单独谈话,大约是有些相信刘春芳的意思,她会很多抹黑自己的话,影响郑无为对他这段婚姻的看法,沈青松未必不会动摇。
在沈家待得时间久了,经历了很多,顾瑾感觉对这里的每一个人还有每一块地方都有了感情,要是沈青松要她离开,她可能很难适应。
在周小兰跳出来说让刘春芳告状之前,她一直觉得这件事儿是板上钉钉。
可是没想到,周小兰为了破坏她和沈青松,竟然喊来了刘春芳,让她影响领导对沈青松的判断。
最近刘春芳的日子非常不好过,她赶走了刘家人,让刘春芳回娘家没有面子,顾珠出了投毒的事儿,去京市找秦江河去了,顾大田忍不下刘春芳的荒唐事儿,打了她好几顿,到现在也没给个好脸色。
对刘春芳现在的处境,顾瑾心里一点儿怜悯心思都没有,她已经对这个妈彻底死心,可是怎么也没想到刘春芳居然抓住机会就要蹦跶,要破坏她现在的生活。
顾瑾突然抓住沈青松的手腕,盯着他问,“你是不是也觉得我做的不太对。”
她不知道该怎么说,甚至觉得叫刘春芳一句妈,都有些难以启齿。
可从世俗的角度,刘春芳虽然对她不好,却又生下了她,心里头乱的很。
沈青松有些讶异,顾瑾也会有这么不安的神色,他低头看着顾瑾,顾瑾也是第一次这样直白且长时间的看着沈青松的眼睛,深潭一般的墨黑色眸子里写着难以言喻的神色,让顾瑾难以猜测。
或许她从未真正走进过沈青松的心,所以才看不懂。
“没有,我从未这样觉得。”他很坦荡,没有一丝逃避,也不带一丝敷衍。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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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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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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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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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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