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瑾说,“宁拆十座庙,不毁一桩婚,如果永良哥已经决议要离婚,肯定是离得成的。”

  李婶子在村里是出了名的泼辣,但却没有人讨厌她,因为她的泼辣只是对那些不讲道理的泼皮和无赖,寡母带大孩子,虽然有李支书照拂,却还是不免被人欺负,不泼辣些哪能将孩子拉扯大。

  正常相处中李婶子实际上是个非常讲道理的人,对吴艳也算得上还不错,但是吴艳责怪李永良没能挣来钱,对她也没个好脸色。

  平常李婶子常常要受儿媳妇儿的气。

  顾瑾说,“现在这年头,离婚在乡下是个新鲜事儿,可在县城里有不少夫妻过不下去了离婚的,永良要是在和吴艳这日子过不下去,就快些趁着两人没孩子离婚吧。

  若是有了孩子肯定是要考虑孩子的感受,再决定要不要将就着过下去的。”、

  不管男还是女,两个人如果决定要在一起,那就要有携手共同走下去,夫妻之间相互心疼相互扶持的心。

  吴艳对李永良没挣到钱的那些埋怨只是小事儿,真正让李永良寒心的一点应该是吴艳让他冒着生命危险去山上寻什么宝贝。

  没有什么宝贝比生命更加可贵,而且李婶子好不容易才将李永良拉扯大,他并不是为了他自己而活,若是沈青松和顾瑾两个人没在山上找到李永良,又或者顾瑾没有帮李永良接好腿,他们去镇上医治没有那么多钱动手术……

  那结局是什么样呢……

  李永良的腿没有断,吴艳都对病床上的他不闻不问,若是断了,吴艳还会继续呆在这个贫困的家么?

  大事上方见人品,经历了这次变故的李永良应该是大彻大悟了。

  顾瑾又问,“永良哥和吴艳结婚的时候扯了证吗?”

  “没有,就办了几桌酒请村里的人来吃。”李婶子说。

  现在的人结婚不兴去扯证,办了婚礼让村里人亲戚朋友都见证了,两人就算是夫妻了。

  “既然没有,那就不算法律认证的夫妻,和吴艳家里商量一下,很快就会有结果的。”

  顾瑾一语中的,看着吴艳那个自私,对自己男人没半点心疼的样子,其实也能够看出来她在什么样的家庭长大,必定是重男轻女。

  吴艳有点小聪明,并不是伏弟魔,她对娘家人没有感情,也信不过自己的丈夫,所以才会这么执着于钱。

  如果弄不到就逼着丈夫去弄。

  殊不知她这样既无法改善生活,也会寒了枕边人的心。

  李婶子知道要怎么做了,“行,就这样,把吴家的人也都喊过来,大家好好说道这事儿,反正这婚事离定了。”

  回家以后,顾瑾将今天苏舒雅万红来的那事儿和一起煮药草茶的顾晓玲、沈翠翠还有苏虹一说。

  沈翠翠一听,立刻说,“这两个坏女人心里肯定憋着什么坏主意呢,就是不知道她们到底憋着什么坏主意。”

  “怕什么,兵来将挡,水来土掩。当初欺负我们家小瑾的吴艳进了监狱,万红最近也倒了霉到处借钱,就剩一个苏舒雅了。”顾晓玲说。

  她不住在白山村,并不知道那天晚上具体发生了什么,不过她非常相信顾瑾的能力。

  这个苏舒雅其实是苏虹的远房堂妹,而且这个远,着实隔得有些太远了,在苏家没有倒之前,苏舒雅还曾经常讨好过苏虹。

  但苏虹并不喜欢她,每次上门明明是有事要求着帮忙,却一副小公主的姿态,倒不像来求人,而是来秀优越的。

  直觉告诉苏虹,这个苏舒雅不是什么善茬,她相信顾瑾心里也同样明白这点。

  要她说说苏舒雅到底喜欢做什么损事儿,她对苏舒雅了解的也不多,实在说不出个什么门道了。

  两人相视一眼,也只能继续按兵不动了。

  苏虹想了一下午,一直到都快要结束一天的工作了才说,“她该不会是想着直接攻克青松吧?”

  不是苏虹把苏舒雅想的太不要脸了,而是以苏舒雅的执念,她绝对做得出这样的事儿。

  听说当初代课的任务落到苏家,明明可以让苏舒雅的哥哥去的,苏父都已经决定了,苏舒雅为了离沈青松近一点,愣是先斩后奏来了白山村。

  这个热情劲儿,再加上她的身世,换成别的男人恐怕早就被攻克了。

  只可惜她喜欢上的那个男人是沈青松,沈青松绝对不会因为一个女人死缠烂打就对她动心,他喜欢的也不是像苏舒雅这样娇生惯养,除了有一个好的出身,好的家庭,没有半点能力的女孩儿。

  这些年沈青松非但没有半点对她动心的意思,反而刻意回避着苏舒雅。

  诚然,如果沈青松同意这桩婚事,他的路会走的非常顺,可沈青松没有一刻动摇过。

  两人商量了几句,推测了一下苏舒雅有可能做出什么举动。

  转眼就到了下班的时间,苏虹家里还有老公和孩子,顾瑾也不会拖着她,两人告别各自回家了。

  回到家里,顾瑾有些心神不宁。

  苏虹的话让顾瑾不免有些不安起来,她觉得苏虹说的是对的,苏舒雅是一个非常执拗的人,这么多年都没能让她放下沈青松。

  她今天过来也绝对是别有深意。

  难道她真想做出生米煮成熟饭的事儿,来逼迫沈青松为她负责。

  顾瑾不知道到那时候自己要怎么办?她只不过是沈青松的契约妻子,三个月之期一到,两个人就要分道扬镳各走各路。

  而苏舒雅,既是他上司的女儿,又对他一往情深。

  孰轻孰重,不是非常明显了么?

  不知道为什么,她明明已经有了独立生存的能力,却还是有些舍不得离开沈家,沈家上下的每一个人都让她感觉到了温暖。

  一整个晚上她心里都记挂着这事儿,就连吃饭都变得有些没胃口了。

  沈翠翠见顾瑾魂不守舍的,还以为是因为沈青松回了趟家又去镇上没回来,担心沈青松导致的。

  她知道顾瑾面皮薄,不好意思问,时不时就抬起头张望外面,“我三哥怎么还没回来呀?”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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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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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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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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