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场很多人都是去山上找宝贝的男人家里婆娘,闻言立马附和,“就是就是,我问了我们家男人了,这山上全是猴子,不被猴子打死就万幸了,能有什么宝贝?你是不是存心耍我们的?”

  就在吴艳被挤兑的脸色铁青的时候,另一头,沈青松和顾瑾一前一后上了山,他们两上是悄悄从东边上去的,谁也没看见。

  顾瑾虽然不喜欢吴艳,但常常听村里人说吴艳的男人李永良是再和善不过的人,她不希望有人死在山上。

  现在只是一场初雨,暂时歇下之后,会迎来一场更大的暴风雨。

  如果不能在暴风雨之前找到李永良,他基本上就凶多吉少了。

  雨天的山路格外滑,两人单独走得小心翼翼的,沈青松牵着顾瑾,两人一起就不容易滑倒一些。

  山里雨后上升着雾气,沈青松就站在她身边,一边牵着她的手,一边将手挡在她的额上,为她挡去树木上掉下来的雨水。

  视线始终紧紧盯着顾瑾,不曾落下一分。

  她身上还是沾染到了雨水,衣服上有些湿湿的,额前一缕头发紧、贴着皮肤,一双动人的眸子更显得明亮无比,明明是在危险的山中,处处都可能藏着危险,她决定上来的时候却没有丝毫犹豫,现在也不见后悔。

  顾瑾的身材娇小,站在高大的沈青松旁边,更显得身材纤细。

  这让沈青松想起,每晚她躺在他怀中撒娇说看书累的样子。

  其实也不是真的累,只是随口那么一说,走了大概半个多小时,沈青松轻声问顾瑾,“走了这么久,累不累?”

  “要是我说超级累,你信不信我?”少女闻言,偏过头朝他一笑。

  她眼中闪过一分平常在外人眼里不会展露出的狡黠,在众人面前的顾瑾是聪明的,是冷静的,她喜怒不形于色,从不会轻易展露自己的情绪。

  只有在山里,没有外人在的时候,她才会毫无防备的展露自己的另一面。

  沈青松感觉心脏有些痒痒的,好像更加想要了解站在他面前这个女孩了一样。

  理智、冷静、该狠心的时候绝不手软、还有现在的狡黠、心软,她到底有多少面。

  “那边有个大石头,要不我们先坐下歇歇吧,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一会儿我背你。”他低下头,拂开女孩额前的头发,方便更加清楚的看到她眸间的明亮。

  当沈青松的目光注视着顾瑾时,顾瑾感觉到肩膀好像又什么东西落了下来。

  低头一看,女孩的肩膀上停着一只鸟儿,鸟儿一身白毛,浑身都被雨水淋的湿哒哒的,翅膀上面还隐隐有血迹,大约是雨水太大,砸伤了它的翅膀,这场大雨让它也糟了不少罪。

  小、东、西显然有些疲惫了,站在顾瑾的肩膀上,用求救的眼神看着它。

  顾瑾有些许愣了,正想说些什么,沈青松一把抓住白色的鸟儿,放入怀中,“这鸟儿和我们也算有缘,等会下山把它一起带下去,等养好了伤再放它离开。”

  加上小橘,这是他们第二只从山上带下去的动物。

  李永良消失了一整夜,意味着什么顾瑾不知道。

  这些年,村子里都还算太平,后山被大家用木栅栏拦住了,平常野兽和村子里的人是和平相处,平静了三十多年都没有人打破这种和平。

  可沈青松从小在村子里长大,山上有多凶险,没人比他更加清楚。

  他明白李永良肯定是凶多吉少了。

  找了大概三个小时,顾瑾就有些疲惫不堪了。

  沈青松和顾瑾坐在石头上歇息,两个人表情都有些沉重。

  沈青松倒不是很累,只是天马上就要黑了,夜里的山上更加危险,在这个时候他们必须要考虑自己的安全问题了,他对顾瑾说,“我们再找两个小时,如果两个小时找不到,那就下山去,我去镇上警察局一趟,报警让警察帮着找。”

  “好,这倒也是一个好办法。”顾瑾点了点头。

  他们两人又累又饿,还好上山之前回了趟家,揣了几个馒头在家里,坐下来吃了馒头,也给鸟儿喂了点。

  顾瑾和沈青松都知道,这个时候时间太重要了,能够在下雨之前找到李永良,他这条命也算是保住了。

  他们找的认真,嘴里还在喊着“李永良”的名字。

  村里的人为了能找到宝贝,也算是豁出去了,进了最危险的后山,但沈青松并没有往里深、入,因为这些人也知道再往里一点有一窝猴子,猴子的领地没人敢过去。

  总算是在一个半小时之后找到了李永良。

  找到李永良的时候,他躺在泥里,一看就是被野猪攻击了,整条腿根本没力气动弹,也不知道还能不能保住。

  时间紧急,沈青松一把掳起李永良,将他背在了背上下了山。

  他们下山的时候,村里的人还在山下守着,看到沈青松的身影,就有人惊喜的喊,“下来人了,又下来人了!”

  吴艳猛地抬起头,只见被雾气笼罩的山间,一个高大的身影背着李永良走了下来,他旁边还跟着一个娇小的身影。

  她一颗忐忑的心,猛然落了下来。

  村里人精神一震,纷纷跑到那边去接应,谁也没想到在这个时候沈青松和顾瑾居然去山上找李永良了,而且还让他们找到了。

  沈青松背上背着一个大男人,就像没背一样,轻轻松松从山上下来,然后把人放下。

  朝顾瑾伸出手去,接应顾瑾下来。

  下山的地方很高,顾瑾心里有些忐忑,可对沈青松她却没有丝毫怀疑,非常信任的从山上跳了下来。

  她的腿不如沈青松稳健,跳下来的时候有些没稳住,往前倒了好几步,还好有沈青松接着她,等她稳住步子的时候,正好整个人都栽入沈青松怀中。

  沈青松在力道冲击的那一瞬间,自然也也感受到了柔软。

  一时间两个人都愣了,脸上红了一片。

  顾瑾更是看都不敢看沈青松一眼,低着头却没有从他怀里离开。

  村里的人这时候也全都围上来了,纷纷问,“青松,顾瑾,你们这是在哪里找到的永良?”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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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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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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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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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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