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刻意站在顾瑾和沈青松之间,脸上笑容无比温柔,“这几年衣服虽然是穿过的,还有补了几个窟窿,但是料子很好的,是的确良呢。”
顾珠当着众人的面打开蛇皮袋,里面的衣服全是破破烂烂的衣服,也不知道穿了多少次,有的布都已经洗的只剩一层了,不知道是谁穿过的,故意拿过来恶心顾瑾。
“看来妹妹在秦家日子过得不错啊,刚嫁过去第一天,秦家就拿这么多衣服给妹妹。”顾瑾冷冷瞥了顾珠一眼,勾着唇,“不过既然是秦家给你的,妹妹你还是好好留着吧。”
顾珠瞪了顾瑾一眼,又楚楚可怜看了沈青松一眼,委屈的快哭出来,“姐,你不会是嫌弃这些衣服太寒酸吧?我只是不忍看你在沈家衣服都穿不上,才拿这些衣服来给你,想着最起码在这大冬天的你能不冷。”
“顾瑾,你这贱丫头不知好歹是吧,珠珠好心送你衣服,你有什么脸面看不上,小小年纪就这么不知道爱护妹妹,以后是不是连我这么妈也不放在眼里了。”顾珠一委屈,刘春芳立马看不下去,扶着腰骂出声。
顾瑾看也不看她,冷声道,“她这番‘好心’,我还真是承受不住。”
“妈!”顾珠委屈巴巴喊刘春芳,“我明明好心给姐姐送衣服,你看姐姐都不领情!”
“站住!”刘春芳冲了过来,伸手抓住顾瑾的手臂,“小丧门星,你胡说八道些什么呢?把珠珠都气哭了没看到啊?赶紧和珠珠道歉!”
无论重生前还是重生后,顾瑾面对着这个被她叫妈妈de女人,她都没有感受到过半分母爱。
往常这种时候,她一定会低着头道歉,然后屈ru收下那袋衣服。
可这次顾瑾看着被她拽的生疼的手,她皱起眉道,“妈,对待珠珠你是当眼珠子一样疼爱,可对着我却是贱丫头,丧门星,有你这么说自己女儿的么?我还是不是你女儿?”
刘春芳眼神闪烁了一下,似是有些心虚,可这样的神色只是一闪而过,她骂骂咧咧道,“你不是我女儿是什么东西?你这死丫头存心想要气死我是不是?”
说着她还想趁顾瑾不注意过来揪她,站在一旁的沈青松看了,猛地打掉刘春芳的手,一张脸黑如锅底。
刘春芳往常都是这么对待顾瑾的,根本没想到旁边的沈青松还会护着她,一下子就愣住了。
她瞪大双眼正要发火……
“我为小瑾买了衣服,这些你还是留给自己吧。”沈青松冷冷看了幸灾乐祸的顾珠一眼,又一记冰冷的眼神将刘春芳吓了回去,“丈母娘若是觉得好,便自己留着。”
说完他拉着顾瑾的手往屋里走。
“妈,你看她们……”顾珠不满地在后面抱怨到。
被沈青松那眼神一看,刘春芳至今心有余悸,无论如何也不敢在惹了。
“两个臭穷酸鬼,这辈子都穿不上这么好的衣服。”她只敢在后面咒骂,转而笑着关心顾珠,“回来的路上冻着了没?在婆家过得习不习惯?”
两母女说说笑笑,一边把秦江河也请了进去。
“小瑾。”
一道爽朗的声音响起,顾瑾转头,一个面容清秀的姑娘从大门口走进来。
这是二叔顾大福家的女儿,顾瑾的堂姐顾晓玲。
顾晓玲和顾瑾三叔三婶心底善良,心疼顾瑾经常被刘春芳非打即骂,经常偷偷对她嘘寒问暖,帮她干活。
顾晓玲见刘春芳和顾珠都不在院子里,“小瑾,听说顾珠抢了你的婚事嫁去了秦家,你却替嫁给了沈家!”
“是,我替嫁到了沈家。”顾瑾笑着回答。
像这样幸福的笑容,顾晓玲从未在顾瑾脸上见过,不由得有些诧异,“你怎么还笑得出来?你这么好的亲事都被顾珠抢走了,以后可怎么办?”
“有三哥在,就好了!”
“你是说沈家那个从小就去当兵的沈青松?”顾晓玲不由得皱眉,“听说他这次被部队送回来,是因为犯了大错,而且沈家这么多年一直过得很清贫,怎么比得上秦家?如果顾珠没有抢你的婚事,让你替嫁,你就可以嫁给秦江河,一辈子都不用受苦,也不用担心吃不饱饭了,秦家有钱,秦江河又是大学生!你是不是傻啊?五婶儿一直偏心顾珠,处心积虑让你们替嫁,就是看中了秦家有钱!你吃了大亏了。”
顾晓玲真心为了顾瑾着想,将顾珠和刘春芳的心思看得明明白白。
“可是我三哥好看啊。”顾瑾甜甜一笑,半开玩笑道。
“这年头,好看能当饭吃吗?”顾晓玲不由得觉得顾瑾有些缺心眼,她从小就吃惯了刘春芳的苦头,怎么就不知道有钱腰杆就直了呢。
“反正我也不喜欢秦江河,我喜欢我现在的丈夫,我的三哥!”顾瑾满不在乎。
“你啊!真是让五婶儿给打傻了。”顾晓玲叹了一口气。
如今新婚都过了一夜,替嫁一事已成定局,说什么都没用,其实顾瑾能够看得开也是好事。
顾晓玲和顾瑾正说着话,冷喝声从屋子里传来,“顾瑾,你这死丫头,杵在院子里干什么呢?还不赶紧去做饭?”
听到这尖锐的声音,顾瑾就这知道是刘春芳,正要说话。
顾家三婶柳琴从外面走进来,皮笑肉不笑,“哟,这让出嫁的姑娘干活,我还是第一次听说呢,是不是沈家和秦家没给彩礼啊,让五弟媳指使起别人家的媳妇儿来,毫不客气……”
“我这个当妈指使一下自己女儿干活怎么了?我自己都不心疼,三嫂倒心疼伤了,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顾瑾是三嫂的女儿呢……”
柳琴和刘春芳两妯娌就住在隔壁,柳琴看不惯刘春芳偏心,爱占小pian宜,向来不合。
她立刻回嘴,“小瑾是不是你亲生的女儿,我们谁都不清楚,就你最清楚。我是不敢当小瑾的妈,我可比不了五弟妹你,好好两桩婚事,竟然让大女儿替嫁,小女儿抢秦家的婚事,要我当了这么个黑心肝的妈,不得被村子里的人骂死……”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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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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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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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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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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