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跃清将另外一床新被子卷起来,抱着下了炕。
有微弱的月光照进来,屋子里不那么黑,杜跃清抱着被子蹑手蹑脚的进了西屋。
沈敬睡得房间里放了一些杂物,靠边的墙上是一张有些年头的旧床,没有炭火,屋子里冰凉渗骨,而床上也只有一床薄薄的被子。
杜跃清看到睡在旧床上的男人,想到他还特意为自己烧了暖炕,心头被触动,突然有些发酸。
将新被子给沈敬盖上,杜跃清站在床前又看了一会,才静悄悄离开。
她刚一走,本熟睡的男人缓缓睁开眼睛,一双黑色的眼睛深邃如夜,悠远而淡淡的看着窗户,不知道想什么。
第二天一早,杜跃清起床的时候,沈敬早已经起来去扫院子。
“沈敬哥早。”杜跃清大大的伸了个懒腰,这一觉睡的比在杜家还要踏实。
“起来了。”沈敬一张脸上笑容温和,“等下我去做早饭。”
“不用,我也会做。”杜跃清笑道。
“那好,昨天剩了不少肉和菜,你看着熬点粥就好。”
“知道了。”
沈敬家做饭的地方就是院子里搭的一个棚子,旁边水缸里的水是满的,一看就是沈敬早上新挑的,柴也已经劈好了。
杜跃清放水烧火,做的很熟练。
她坐在木棚里烧火做饭,沈敬扫院子,就像村子里最普通的夫妇。
杜跃清转头看着男人高大的身影,突然觉得就这样跟这个男人过一辈子也不错。
吃饭的时候,杜跃清问沈敬吃了饭还上不上山?
沈敬点头,“开了春以后山上的猎物冬眠醒了,多了,前几天我做了几个陷阱,应该有收获了。”
“那我和你一起去。”杜跃清高兴道。
“那跟在我身边,不要乱跑,山上猎物多当然猛兽也会跟着多了。”
“好。”
两人说好,吃了饭收拾了一下,锁上门便上山去了。
沈敬来到小牛村里之后,倒不是身上没有钱所以才打猎为生,而是秉承沈青松从小教会他和沈念的习惯,靠山吃山。
而且这小牛村也着实太无聊了些,不打猎也没有其他的办法消遣时间。
沈敬挖了三个陷阱,一个陷阱里有两只兔子,另外两个都有好几只山鸡,还有野狍子。
杜跃清看着沈敬将兔子野鸡绑起来,问说,“这些卖到城里能卖多少钱?”
沈敬掂了一下分量,估算说,“差不多有五十来块。”
小牛村附近坐落的县城经济不怎么好,所以最多卖这个价钱了。
若是拿到经济发展孙宇更加迅速的城市去,能卖不少钱。
“五十块钱?”杜跃清按照现在的物价掰着手指算了算,五十块钱够买五十斤米,可以吃两个月。
所以没有工作靠打猎,填饱肚子也没问题,但是想吃肉穿好衣服就难了。
但是这个年代也有值钱的东西,譬如野猪,一头猪能卖两三百。
杜跃清重生以来一直在想发财致富的道路,她觉得要想发财还得有本钱,那么本钱从何而来呢,当然是从山上抓东西下去卖。
杜跃清兴奋说,“沈敬哥,不如我们去抓野猪吧。”
沈敬不由得笑,他打猎只图一个打发时间,没想过抓大的猎物。
不过他现在和从前不一样了了,有了老婆,自然要考虑两个人的事情。
他说,“野猪是想抓就能抓的吗?”
野猪这种在山林里生存久的猎物,极其狡猾,一般人根本找不到它们藏身的地方。
“我知道哪里有野猪。”杜跃清笑了一声,“跟我走。”
沈敬疑惑的看着她。
杜跃清也不解释,径直往山林深处走。
走了一个多小时,杜跃清才停了下来,指着一处被野草覆盖的山洞,对沈敬低声说,“沈敬哥,这里面就有野猪。”
沈敬越发的奇怪,“你怎么知道?”
杜跃清好像也是一下子就找到了野猪的洞穴。
杜跃清自然不能告诉她自己重生一世,还记得上辈子村里的人就是在这里找到的野猪,再加上自己从小生活在村里,能够记清楚动物的具体坐标。
所以只含糊说,“因为我以前经常上山啊。”
不等沈敬再问,杜跃清已经猫腰过去,查看野猪在不在洞里面。
周围没什么痕迹,野猪应该就在洞里,两人打算先将野猪熏出来,然后由沈敬猎杀。
洞口刻意堆了弄湿的柴火,浓烟滚滚往上升,不一会就看到一头巨兽般的野猪噌的蹿了出来,“嗷嗷”叫着,往山林里钻。
沈敬早已经准备好,猎枪里射出一颗子弹,准确的射进野猪脖子。
野猪嚎叫声惊天动地等猪死透了,沈敬和杜跃清才过去查看。
“沈敬哥,我们发财了。”杜跃清拽着沈敬的手臂高兴的大叫。
看着少女兴奋的模样,沈敬也不由的抿开唇角,“这都是你的功劳。”
沈敬从小跟着父亲打猎,对于他来说捕到什么猎物无非都是要大家一起吃掉的,能够卖多少钱并不重要。
钱对于沈敬只是一个数字,但是这一刻……
他真诚的因为女孩的笑容而感到高兴。
“不,是我们一起抓到的。”杜跃清歪头笑。
两人做了木托,把野猪从山上拖下去,沈敬又找村里的人借了三轮车,将野猪运到镇子上去。
有相熟的买家,野猪卖的很顺利,一共卖了八百多。
八百多对于沈敬来说实在算不得什么,但对于一个杜跃清来说,算是一笔巨款了。
沈敬只留下零钱,其他的八百给了杜跃清,“你收着吧,想买什么自己买。”
不管怎么样,杜跃清已经是她的妻子,他自己一个人怎么样无所谓,却不能让她也跟着自己缺衣少食。
“是。”杜跃清将钱小心的放在贴身的口袋里,“沈敬哥,以后我们会越来越有钱的。”
沈敬喜欢她开朗的性格,笑的温润,“饿了吗?想吃什么,我去买。”
“想吃上次你给我买的肉包子。”
“好。”
两人去了包子摊,这次在杜跃清的坚持下,买了五个包子,杜跃清两个,沈敬三个。
沈敬又用手里的零钱给杜跃清买了一些好吃的零食小吃,又买了一些米面和粮油。
另外又去买了一瓶酒,又去菜市场买了两只烧鸡,还另外买了一些饼干。
沈敬和杜跃清解释,“我们结婚的时候,赵大叔带着一家人没少帮忙,进城卖猪肉又是借人家的三轮车,这酒和鸡是我打算给赵家的。还有蒋大婶也帮了很多,这些饼干还有一只烧鸡给蒋大婶。”
杜跃清佩服沈敬想的周到,而且知恩图报。
她上一世到死都在被杜家折/磨,接触最多的也是杜家人,杜奶奶自私,阿梅歹毒,杜雅宁虚伪,杜金水贪婪。
每个人都是为自己着想,不顾他人死活,她以为人/大多都是这样的,直到碰到沈敬,他表面冷淡。
可是对别人比对自己还要好,越接触,杜跃清心里便越觉得喜欢这个人。
“都听你的沈敬哥。”杜跃清把东西装在车上,笑说,“等咱们攒多了钱,也买一辆三轮车。”
“嗯。”沈敬从前没想过买三轮车的事,在这样的村子里他要是开车终归是引人注目。
不过他现在有老婆了,去借别人的三轮车总归不方便,要是手里的钱不够买三轮车,他打算去取自己的军区工资。
两人踩着三轮车,在08年这个现代化都市高速发展的年代,沈敬窝在小山村里面,拉着东西回村子。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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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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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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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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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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