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这样的装备,旦夕之间,就可以到达目的地,而且可以一鼓而下。
但计划总比不上变化。
他们并不能直接去攻打敌人都城,而是必须要一路攻城掠地,杀向敌人的核心巢穴。
沿途所至,敌人的反抗力量通通要清扫干净。真正做到战士们的脚步所至,都是我们的领土。
这很难吗?这不难吗?
狼国人的文明程度不高,他们是以游牧和劫掠为生的,都是一个个部落般的存在。
男人们出征去了,帐篷中就只剩下妇孺。
老人?狼族还有老人吗?
他们的习俗,人老无用之后,就要赶出部落,任其自生自灭。有限的生活资源,都要留给下一代。这样才能保证族群的生存繁衍。
赤裸裸的狼群法则。
对炎黄军的到来,那些不知天高地厚的少年人进行了反抗,要用他们的勇武,用他们弓箭弯刀教训向来羸弱的封印一族,然后…
没有了然后。他们只为大草原增添了一些肥料而已。
狼人的妇女儿童是不会反抗的,他们只是胜利者的战利品而已,又不会有什么危险?
这也是大漠上的一惯传统。
大漠上,部族势力间经常发生战争,胜利的一方,就获得一切。包括失败者的牲畜和女人,还有他们的孩子。
然后不断的兼并,直到决出最强的王者。这样的国家,其实还处在奴隶时代,除了少数的贵族和自由牧民,其他的都是奴隶。
妇孺们转辗敌手,是司空见惯的事,太习惯了,对征服者,也十分顺从。
他们纯粹是为活下去而活下去。
对这样的事,袁先锋也知道得很清楚,这才是生灵世界的常态。任何强大的种族,纵然辉煌一时,最后总是要倒下,成为历史。
像炎黄民族这样永远的家国情怀,只是世间的一个特例。我们不管怎么分分合合,最后总是要团结在一起发展壮大。
所以才有我们永远不断绝的承传。
对沿途的狼族部落,除了清理反抗者,其余的继续留在原地生存繁衍,他们将成为炎黄国家的编外之民而存在。与那些有“绿卡”的人一样。
当然,高过车辕的男子,是不应该有的了。这是理所当然的习俗,为了方便今后的管理,没有什么人有负罪感。
但是,妇女们早就有对付这个惯例的办法。她们可以贿赂占领者,让自己的孩子们能活下去。这也是惯例。
这还是行之有效的惯例,千万年来,都是如此,从来没有让她们失望过。
这一招对炎黄军是否也有效?
炎黄军有纪律,一切缴获归公,严禁奸淫妇女。
后一条是铁律,是区别人有畜牲的重要标志。
我们不是兽军,不会像别的民族一样,只为了抢钱、抢女人去征战。
但是,我们也不禁止军人与土著通婚,而且为了同化当地民族,还十分提倡相互通婚。
当年蓝星朱明帝国的创造者,洪武大帝就是以此法把草原民族在内地的反抗力量彻底瓦解了的。
战士们娶了这些女人,她们的儿子也就成了战士们自己的儿子。
这些小子长大之后,一般是没有异心的,对继父也是真正视如生父。
就像当年的大武士赤术一样,对一代天骄永远都是忠心耿耿的,而拔都,更是金帐家族的无上骄傲。
这也引起一些后遗症。大漠上天灾人祸、野兽出没。战士们可不敢把家小独自留在失去了防御能力的危险大漠。必须有武装力量保卫。
袁承志看得更远。别忘了,洪荒世界是一个程度极高的修炼世界,仅仅留下热武器战士来守护新家园,显然不够,还必须要有大修士牧守一方。
他于是向公子申请了要更多修士加入军队,作为镇守的力量。
这些事是刘秘书的职权范围。刘明就一把都推给了他。
果然是打江山容易,治理困难。刘秘书还缺乏独当一面的经验。
这本身就是新事物,牵涉到一系列问题,他也不知怎么办才好?就把老将和刘明他们都找到了一起,要群策群力,商量出一个办法来。
开场白是慕容小小在说。
“不考虑其他因素,我们第一批进攻的兵力才四百多万,就算每一个人建立一个家庭,仅仅在四大公国都不够,何况公国之外,还有什么王国帝国的?
每一个地方都需要留守,仅四大公国就能把我们进攻的部队,消耗得干干净净的,而且还未必够?
但是,我们又不能像流寇一样,甩手不管的一走了之。这就成了一个两难问题。”
当初老一辈打天下时,十分重视地方建设,在国内各地,几乎都有各级地下组织,都有基础。
军队打到哪里,哪里就一夜染红。才能在极短的时间内,万山红遍。
他们在这里,可没有这个条件,因此,新领土的管理,就变成了十分棘手的问题。
“这有什么难办的?”刘苔丝不屑的说,“只要树立全局一盘棋的思想,其他事情就迎刃而解。”
刘明对两个小秘都很欣赏,她俩总能从我们祖先的智慧中,找到解决一切问题的方法。也从侧面显示出了,我们的先人,早就站在道的高度,在看世界的一切。
刘苔丝侃侃而谈,
“把洪荒看成一个整体。我们打下的地方,只需要有一支快速反应部队,能随时降临各处,镇压一切危险,这就够了。处处分兵把守,非但是浪费,而且根本没有必要。
以我们现在的能力,完全能做得到。
宁靖地方,就要依靠我们自己民众的力量。”
“说详细点?”澹台爷爷饶有兴致的问。
“就以狼国为例,他们早就有了一套成熟的管理体系,只要部落的首领效忠国家就行了。按时足额纳税和服役,其他的,各部落都是在自行管理,国家也减少了许多管理上的成本。
我们可以借鉴,甚至还可以更进一步,把那里目前的一个个部落,变成一个个单独的炎黄家庭。”
“你的意思就是,把一个部落,交给一个战士去管理?”慕容小小道,“这怕与规矩不合吧?”
“什么规矩?”刘苔丝反齿相讥,“你和刘哥(指刘秘书,刘明称他为刘哥)双栖双飞,就合规矩吗?”
一句话说得,慕容小小脸上马上就绯红起来。
“我们民族的男人,都十分顾家,一个人管理一个部落,会很和谐美满,也就不会造成进攻部队的大量减员。一个公国,一万人之内就足够了。
何况,这是根本上解决了部落间的斗争,更利于休养生息,一段时间之后,那些部落还会源源不断为我们提供新的兵源。
至于保卫力量,一个低阶仙人,就可以保护好整个公国,不受天灾人祸和野兽的威胁。”
“以你的办法,比如下一个部落,该分给谁去管理?”刘秘书问道,“会不会造成分配不公,带来内部纠分?”
“先登原则。”刘露丝接口说道,“这也是对军功的一种肯定和奖励办法。”
先登,是过去攻城拔寨时,对第一个登上城墙的勇士的一个荣誉称号,现在泛指首功的获得者。
先登之功,一般要重奖。 蓝星,夏国。
肿瘤科病房,弥漫着医院独有的消毒水味道。病房是单人间,设施俱全,温馨舒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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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对于孑然一身的路遥来讲,却是无人问津的等死之地。
他是癌症晚期,靠着意志力撑到现在,但也只是多受几天罪罢了。
此刻,路遥躺在病床上,怔怔望着床头柜上的水杯,想喝口水。
可他拼尽全力却无法让身体离开病床。剧痛和衰弱,让这原本无比简单的事情成了奢望。
这时,一道幸灾乐祸的声音响起:“表哥~你真是狼狈呢。连喝口水都得指望别人施舍。”
一位英俊的年轻男子悠闲坐在病床前,翘着二郎腿,眼睛笑成一道缝。
“你求求我,我给你喝口水如何?”
路遥面无表情,一言不发。自从失去了自理能力,一帮亲戚的嘴脸已经见多了,不差这一个。
男子起身,将水杯拿在手里递过来,“表哥别生气,我开玩笑的,你对我这么好,喂你口水还是能办到的。”
说完话,他将水杯里的水,缓缓倒在路遥苍白消瘦的脸上。
被呛到,路遥无力的咳嗽几声,好在少量的水流过嗓子,让他有了几丝说话的力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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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鑫,为什么?我从未得罪过你。你去星盟国留学,还是我资助的!”
张鑫将水杯放下,不紧不慢的说:“谁让你这么古板呢,只是运点感冒药罢了,又不犯法,你非得千方百计的拦着。”
路遥脸上闪过一丝了然之色,道:“张鑫你这垃圾,狗改不了吃屎。将感冒药运到国外提炼毒品……咳咳……”
张鑫理了下领带,笑道:“你别血口喷人啊,我可是国际知名企业家。这次回国,‘省招商引资局’还打电话欢迎我呢~”
路遥叹了口气,现在的自己什么都做不了,索性闭上眼睛不再说话,安静等待死亡的到来。
但张鑫却不想让眼前饱受病痛折磨、即将离世的表兄走好。他附身靠近,悄悄说道:琇書蛧
“表哥啊~其实呢,我这次回国主要就是见你一面,告诉你一声——你的癌,是我弄出来的~”
路遥陡然挣开眼,“你说什么!”
张鑫笑眯眯的掏出个铅盒打开,里面是件古怪的三角形饰物,仅有巴掌大小,中间是只眼睛似的图案,一看就很有年代感。
“眼熟吧?这是我亲手送你的,货真价实的古董。我在里面掺了点放射性物质,长期接触就会变成你现在这副鬼样子。”
路遥马上认出来,这是自己很喜欢的一件古物,天天摆在书桌上,时不时的把玩,没想到却是要人命的东西!
他伸出枯枝似的手臂,死死的抓住眼前人的胳膊!“你……”
“别激动~表哥,我西装很贵的。”张鑫轻松拿掉路遥的手,小心的捏起铅盒,将放射性饰物塞进他怀里。
“我赶飞机,得先走一步。你好好留着这个当做纪念吧,有机会再去你的坟头蹦迪~”
说完话,张鑫从容起身离开。临走前,还回头俏皮的眨眨眼。他原本就男生女相,此时的神态动作居然有些娇媚。
保镖很有眼力劲,赶紧打开病房门。同时用无线耳麦联络同事,提前发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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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遥只能无力的瘫在床上,浑身皆是钻心剜骨般的剧痛,还有无穷悔恨、不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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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很快,剧痛渐渐消失,只剩麻木,路遥隐约听到过世的双亲在喊他。
就在路遥的身体越来越飘,即将失去意识时,胸口突然阵阵发烫,将他惊醒。
从怀中摸出那三角形饰物,发现这玩意变得滚烫无比,还在缓缓发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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